肇事逃逸罪認定標準!下車幫忙撞車現場3分41秒也被判刑法185-4條,不下車算逃逸嗎?
下車後幫忙扶起機車、撿皮包,還和對方聊了天,最後卻被判肇事逃逸!這位駕駛明明停留現場3分41秒,為什麼還是敗訴?法院說關鍵在於「他在救護人員到場前就離開了」。另一個案例更驚人:駕駛只是減速回頭看,沒下車就開走,法官直接吐槽「可以開去警局或打電話報警啊!」真實判決揭露,連輕微擦撞都可能讓你坐牢!
下車後幫忙扶起機車、撿皮包,還和對方聊了天,最後卻被判肇事逃逸!這位駕駛明明停留現場3分41秒,為什麼還是敗訴?法院說關鍵在於「他在救護人員到場前就離開了」。另一個案例更驚人:駕駛只是減速回頭看,沒下車就開走,法官直接吐槽「可以開去警局或打電話報警啊!」真實判決揭露,連輕微擦撞都可能讓你坐牢!
機車後照鏡輕輕擦到對方,看對方好像沒事就離開,結果被罰還差點坐牢!另一位駕駛在停車場倒車時A到機車,下車看只有刮痕就走了,最後被依刑法起訴判刑!法院判決書狠狠打臉:「即使輕微擦撞,未報警就離開就是逃逸」。更離譜的是,路人都說「沒什麼事」,被告離開仍構成肇逃,因為法院認為駕駛有主動確認義務!小擦撞,大麻煩!
「我留了電話怎麼還被告?」這位駕駛氣憤不已,但法院查出他留的是停用號碼!另一個案例更精彩:駕駛留下真實電話,警察打給他時還報了假名「蔡俊祥」,之後完全不接電話也不到警局做筆錄。法官直接打臉:「留假電話根本就是逃避責任!」最慘的是那位留真電話但「刻意讓被害人難以追查真實身分」的駕駛,法院認定有逃逸意圖判敗訴!
林昭佑撞傷人後逃逸,法院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但竟然可以用18萬元罰金代替坐牢!另一位甲○○也是6個月刑期,還獲得緩刑3年,等於3年內不犯罪連罰金都免繳!但阿華就慘了:酒駕撞人後逃逸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法院直接重判4年6個月,還加上酒駕刑期!同樣是肇事逃逸,為什麼差這麼多?法官量刑的5大關鍵因素大揭密!
「我的駕照被吊銷3年!」、「什麼?終身不得考照?」同樣是肇事逃逸,為什麼有人只被吊銷3年,有人卻永遠不能開車?關鍵在於事故的嚴重程度!南投地院有個真實案例:駕駛在鄉間路口撞傷人後逃逸,被害人治療後「會說話也會走路,差不多已經復原」,但他的駕照還是被吊銷!法院冷酷裁決:即使已受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照樣來!道交條例62條不留情面!
小明騎機車聽到碰撞聲,回頭看沒發現異狀就騎走了,沒想到後方行人被擦撞跌倒骨折!監視器拍下全程,法院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賠償30萬元。更慘的是阿華:酒駕撞傷路人後逃逸,被害人因延誤送醫失血過多死亡,法院重判4年6個月!但律師說其實還有救?三步驟緊急自救法,教你降低刑責、減少賠償,面對才是最佳解方!
小明擦撞機車後逃逸,路口監視器沒拍到撞擊瞬間,他以為沒事了!結果目擊者記下車牌、警方比對車損痕跡、行車記錄器顯示他事發時經過該路段,還有新鮮擦痕當證據,法院照樣認定肇事逃逸!另一個駕駛更天真:以為深夜沒人看到就安全,結果附近24小時便利商店的監視器全都錄。破解五大迷思:監視器畫質不清≠安全下庄!
「什麼?我繳了這麼多年保費,肇事逃逸就不賠?」小李撞傷人後逃逸,事後想申請保險理賠卻被拒絕,保險公司冷冷地說:「保單條款明確排除故意行為」。但更慘的是小王:強制險居然還是要賠,但他要自己先墊付給被害人,然後被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追討!第三責任險更絕情:條款直接列明肇逃不賠。一次逃逸,保險金全泡湯!
王添壽無照駕駛撞人後逃逸,為了逃避刑責竟然反咬一口,誣告別人是肇事者!結果法院調查發現「明知前揭小貨車係由己所駕駛」,直接認定他誣告罪成立!另一個案例更離譜:真正的肇事者為了脫罪,找人頂替還偽造證據,最後不只肇逃罪成立,誣告和偽造文書罪也一併入列。被誣告肇逃的你該怎麼反擊?5大自救步驟教戰守則!
「單純酒駕最多關2年,但加上肇事逃逸直接飆到10年!」這不是危言聳聽!法院判決書清楚記載:被告同時犯「刑法第185條之3酒駕罪」和「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兩罪併罰!最慘案例:某駕駛酒測值超標,撞傷人後逃逸,法院認定「數罪併罰」重判多年。更可怕的是,如果被害人重傷或死亡,刑期可能衝破15年天花板!酒駕+肇逃的「數學公式」大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