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被抓到怎麼辦?】律師教你三步驟自救法+真實法院判決解析
前言:當「逃跑」成為更嚴重的罪 🚨
「啊!剛剛是不是擦撞到什麼?」當你開車時突然聽到碰撞聲,心跳加速、手心冒汗,腦袋一片空白下踩了油門離開現場...幾天後警察找上門,這才驚覺自己可能犯了「肇事逃逸罪」。別慌!本文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肇事逃逸的法律後果,並分享專業律師建議的「三步驟自救法」,最後用真實法院判決告訴你哪些情況可能減刑、哪些會加重處罰。
一、什麼是肇事逃逸?法律怎麼規定?⚖️
(一)法條這樣說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說就是:開車、騎車發生事故,導致有人受傷或死亡,你卻沒停下來處理就跑掉,這就構成肇事逃逸!
(二)法院怎麼看「逃逸」?
根據判決書片段:
「所謂『逃逸』,應非指行為人有積極『逃亡、隱匿』等阻礙犯罪偵查行為,而係指行為人不留在肇事現場為即時救護、避免後車再度撞擊或協助相關人員迅速處理事故而離去之行為」
也就是說,就算你只是「慢慢開走」沒狂奔,或是「以為沒怎樣」所以離開,都可能構成逃逸!
(三)真實案例:以為沒撞到也算逃逸?
小明騎機車時感覺後方有碰撞聲,回頭看沒發現異狀就騎走了。沒想到後方行人被擦撞跌倒骨折,監視器拍下全程。法院認為:
「不以行為人明知被害人有死傷情形為必要...至肇事者是否有遺棄之故意,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
最後小明被依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賠償被害人30萬元。
二、肇事逃逸的刑責有多重?💸
(一)基本刑度:6月~5年
這可是「非告訴乃論罪」(俗稱公訴罪),就算被害人說不追究,檢察官還是能起訴你!而且不能易科罰金(也就是不能繳錢了事)。
(二)可能更重的狀況
- 被害人重傷或死亡:刑度會往上加
- 酒駕或無照駕駛:依《道交條例》第86條可加重1/2刑期
- 同時構成遺棄罪:如果被害人已經無自救能力(如昏迷),還可能加上《刑法》第294條遺棄罪
(三)真實案例:逃逸導致延誤就醫
阿華酒駕撞傷路人後逃逸,被害人因延誤送醫失血過多死亡。法院判決:
「若被害人已至無自救力,已有前述遺棄罪可資規範...被告所犯肇事逃逸罪與遺棄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處斷」
最後阿華被依肇事逃逸致人於死判刑4年6個月,酒駕部分再加刑。
三、律師建議的三步驟自救法 🛡️
第一步:冷靜確認現狀 ✅
- 立即停車:開啟雙黃燈,在安全處停車
- 確認傷亡:檢查自己和他人傷勢,嚴重者先叫救護車
- 記錄現場:用手機拍照(車輛位置、傷者、煞車痕等)
💡 律師提醒:
根據判決見解:
「該罪之成立祇要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如未確定被害人已獲得救護、或使被害...」
意思是就算你「以為」傷勢不嚴重,沒確認就離開仍可能構成犯罪!
第二步:依法進行必要處置 📞
- 報警處理:打110明確說明「發生交通事故」
- 救護傷者:除非會造成二次傷害,否則不要任意移動傷者
- 保留證據:
- 行車紀錄器影像
- 現場目擊者聯絡方式
- 醫療單據(如果你有受傷)
第三步:後續法律行動 ⚖️
🛑 已被警方通知?
- 立即聯繫專業律師
- 不要隨便簽名或認罪
- 準備相關證據(如當時急著就醫的證明)
💸 民事賠償怎麼算?
常見項目:
- 醫療費用(收據金額)
- 工作損失(薪資證明 × 休養天數)
- 精神慰撫金(法院通常判5-30萬不等)
📉 刑期預估公式(簡易版)
基礎刑期(1年)± 加重/減輕因素:
因素 | 影響 |
---|---|
酒駕/無照 | +6個月 |
和解 | -3~6個月 |
初犯 | -3個月 |
四、可能減輕刑責的關鍵 🔑
(一)達成和解是關鍵!🤝
根據判決:
「被告...已賠償...新臺幣1萬元...大學肄業之教育智識程度,收入不穩定之生活狀況」
法院審酌被告已賠償且經濟狀況,判刑6個月(法定最低刑)。
(二)自首有機會減刑 🗣️
《刑法》第62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
例如:事故後主動到警局說明,可能減刑20-30%。
(三)情堪憫恕條款 🙏
根據判決:
「告訴人...傷勢尚屬輕微...被告逃逸之行為對告訴人所...情輕法重,客觀上情堪憫恕」
此案法官依《刑法》第59條減刑,判6個月。
五、絕對不能踩的地雷 💣
- ❌ 破壞證據:刪行車紀錄器、丟掉安全帽等
- ❌ 說謊卸責:編造不在場證明反而更嚴重
- ❌ 不理傳票:可能被通緝,到案後直接拘留
結語:面對才是最佳解方 ✨
從法院判決可見:
「其增設本條文之立法目的,乃為維護交通,增進行車安全,促使當事人於事故發生時,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
法律處罰的不是「肇事」,而是「逃逸」這個行為。與其事後懊悔,不如當下冷靜處理。如果不幸已經離開現場,務必盡快採取本文的三步驟自救法,才能將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常見Q&A ❓
Q:對方說沒關係我可以走嗎?
A:不行!根據見解,就算被害人說沒事,你仍有報警義務,最好取得書面同意並拍照存證。
Q:真的沒感覺撞到人也算嗎?
A:法官通常認為駕駛應注意車況,主張「沒感覺」很難被採信。
Q:已經過半年還會被追究嗎?
A:肇事逃逸追訴期長達20年!別以為時間久了就沒事。
後續可詢問問題:
- 問題:肇事逃逸的和解金通常要多少?
簡答:輕傷案件約5-30萬元,重傷或死亡可能達百萬以上,實際金額需考量雙方財力與傷勢。 - 問題:如果當下是送傷者就醫後才離開,還算逃逸嗎?
簡答:關鍵在於是否完成「必要處置」,單純送醫未報警仍可能構成,應同時完成報案程序。 - 問題:被冤枉肇事逃逸該如何自證清白?
簡答:立即蒐集GPS行車軌跡、監視器畫面、證人聯繫方式等證據,並尋求律師協助提出有利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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