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條件一次搞懂!服刑滿多久+誠心悔改才有機會?
前言:假釋不是「免坐牢」,而是「提前考試」
想像你正在參加一場馬拉松比賽,假釋就像是主辦單位在你跑完一定距離後,根據你的表現和態度,決定是否讓你提前結束比賽。但這不是「作弊」,而是給你一個「提前畢業」的機會!在台灣法律中,假釋制度就是這樣一個「提早出獄」的機制,但不是人人都能通過這場「人生考試」。今天,就讓我們用最生活化的方式,來了解這個嚴肅卻重要的法律議題。
假釋的基本概念:為什麼要有假釋制度? 🤔
假釋(Parole)源自法語,意思是「承諾」。在監獄中,受刑人向社會承諾會改過自新,而社會則給予他們提前重返自由的機會。這不是「放水」,而是現代刑罰「教育刑」理念的實踐——刑罰的目的不只是懲罰,更重要的是讓犯罪者能真正改過向善。
根據判決書片段:「假釋為教育刑,其實也是刑之處遇之一種,是否適當採取,當然對應於其犯罪行為而為評估」。換句話說,假釋就像是在評估「這個學生是否已經學到教訓,可以提前畢業了?」
假釋的兩大門檻:時間+態度 ⏳✨
要獲得假釋資格,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就像考試要同時「出席率達標」+「成績及格」:
第一個門檻:服刑時間「跑夠久」 🏃♂️
刑法第77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2分之1、累犯逾3分之2,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服刑時間計算機:
- 初犯(第一次犯罪):
- 判刑10年 → 至少服刑5年(10×1/2)
- 判刑6年 → 至少服刑3年(6×1/2)
- 累犯(有前科再犯):
- 判刑10年 → 至少服刑6年8個月(10×2/3)
- 判刑6年 → 至少服刑4年(6×2/3)
- 無期徒刑:
- 一律至少服刑25年(不論初犯或累犯)
特殊情況:少年犯、性侵害犯罪者等有特別規定,例如判決書片段:「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風化各條之罪者,非經強制診療,不得假釋。」
第二個門檻:真心悔改「有證據」 💖
光「關夠久」還不行,必須證明「我真的學乖了」。法律用詞叫「有悛悔實據」,白話文就是「有真心悔改的具體證據」。
根據判決書片段:「受刑人悛悔情形之審查,依監獄行刑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應參酌受刑人之犯行情節、在監行狀、犯罪紀錄、教化矯治處遇成效、更生計畫及其他有關事項而為綜合判斷」
監獄「悔改成績單」評分標準:
- 行為表現(操行分數):
- 不打架、不違規
- 最近三個月操行分數均達3分以上(滿分4分)
- 工作態度(作業分數):
- 認真參與監獄勞動
- 最近三個月作業分數均達3分以上
- 上課表現(教化分數):
- 參加各類教化課程(如讀書會、宗教活動)
- 最近三個月教化分數均達3分以上
- 累進處遇級別:
- 至少要晉升到第二級(監獄的「升級系統」共分四級,第四級最差,第一級最好)
根據判決書片段:「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最近三個月教化、作業、操行各項分數均達3分以上。」
假釋的審核流程:誰來決定我能不能假釋? ⚖️
即使你兩大門檻都達標,也不代表「自動過關」。假釋決定流程就像企業的面試流程:
- 監獄初審:
- 由「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成員包括監獄長、教誨師、心理師等)
- 根據判決書片段:「報請假釋時,應附具足資證明受刑人確有悛悔情形之紀錄及假釋審查委員會之決議。」
- 法務部複審:
- 監獄將名單報請法務部
- 法務部有最終決定權,可以「同意」、「不同意」或「再議」
根據判決書片段:「法務部亦依《假釋案件審核參考基準》核准該決議。」
法院怎麼看假釋爭議?真實案例解析 🧑⚖️
案例1:分數都達標,為什麼不讓我假釋? ❓
有位受刑人主張自己「教化、作業、操行各項分數均達3分以上」,卻被拒絕假釋。法院怎麼看?
根據判決書片段:「原告主張其操行、教化分數已達3分以上,堪認有悛悔實據云云,與上開刑法、監獄行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規定不符,難謂可採。」
法院見解:
- 分數達標只是「基本門檻」
- 還要綜合評估「犯罪情節、再犯風險」等因素
- 就像考試及格不代表一定能進理想大學,還要看其他條件
案例2:我關的時間比別人久,為什麼他能假釋我不能? 🤷♀️
有位受刑人發現同案犯獲准假釋,自己卻被拒絕,提起訴訟。
根據判決書片段:「准假釋,因個別受刑人情況而有不同,無從援引比較於原告之情節。」
法院見解:
- 假釋是「個案審查」,不是「比較賽」
- 每個人的犯罪情節、悔改程度、再犯風險都不同
- 就像同班同學有人能提前畢業,有人不行,取決於個人表現
常見誤解破解:關於假釋的三大迷思 🚫
迷思1:假釋等於「無罪釋放」? ❌
真相:假釋只是「暫時不用關」,不代表刑期結束。假釋期間(通常為剩餘刑期)必須遵守保護管束規定,一旦違規(如再犯、未按時報到),就會被撤銷假釋,回去坐完剩餘刑期。
迷思2:服刑時間到了就「自動」假釋? ⏰
真相:根據判決書片段:「『得』許假釋出獄」更有裁量處分性質。意思是「可以」給假釋,不是「必須」給假釋。就像公司規定「年資滿三年『得』升職」,不代表滿三年就一定會升職。
迷思3:假釋審查只看監獄內的表現? 🧐
真相:根據判決書片段,審查時還會看:
- 犯罪情節(如是否暴力犯罪)
- 犯罪紀錄(前科多寡)
- 更生計畫(出獄後要做什麼)
- 被害人態度(是否獲得原諒)
數學教室:假釋時間怎麼算? ➕➖
讓我們以實際例子計算:
案例:
小明因強盜罪被判刑12年(非累犯),判決確定前已被羈押6個月。
計算步驟:
- 計算應服刑期:
- 非累犯 → 刑期1/2
- 12年 × 1/2 = 6年
- 羈押折抵:
- 判決確定前的羈押日數可折抵刑期
- 6個月羈押 = 已服刑6個月
- 剩餘需服刑:6年 - 6個月 = 5年6個月
- 實際可提報假釋時間:
- 從入監日起算5年6個月後可提報
- 但能否獲准,還要看悔改表現
進階題:如果小明是累犯?
- 刑期2/3 → 12年 × 2/3 = 8年
- 羈押折抵6個月
- 需服刑7年6個月才能提報
結論:假釋是機會,不是權利 ✅
假釋制度就像社會給犯罪者的一道「重生之門」,但鑰匙掌握在自己手中。正如判決書片段所言:「『得』許假釋出獄更有裁量處分性質」,這不是「人人有獎」的安慰賽,而是給真正改過向善者的機會。
對於受刑人家屬,建議:
- 定期接見,給予情感支持
- 鼓勵參與監內教化活動
- 協助規劃更生計畫(如出獄後工作)
對於一般民眾,應該理解:
- 假釋制度有嚴謹把關
- 成功假釋者再犯率其實低於刑滿釋放者
- 給予更生人機會,能降低整體犯罪率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大家用輕鬆的方式,理解這個嚴肅而重要的法律制度!
後續問題與簡要答案 ❓💡
- Q1:如果假釋被拒絕,可以多久再申請一次?
A:通常每3-6個月會重新審查一次,但無強制頻率規定,由監獄視個案情況安排。
- Q2:假釋出獄後有什麼限制?
A:必須遵守保護管束規定,包括: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不得從事特定活動、可能有限制住居等,持續到剩餘刑期結束。
- Q3:什麼情況下會被撤銷假釋?
A:主要有三種情況:(1)假釋期間再犯罪 (2)違反保護管束規定情節重大 (3)發現假釋前有其他犯罪未被發現。撤銷後須回監執行剩餘刑期。
有更多法律問題,可以使用TaiLexi AI免費法律諮詢
AI 不僅能提供即時線上解答,還能協助您判決書查詢並進行案情比對分析。隨時為您解答各類法律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