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撤銷會重回監獄?哪些行為會讓你出獄即回籠?
想像一下,你終於熬過漫長的監獄生活,獲得假釋機會提前出獄,正當你準備重新開始人生時,卻因為一個小錯誤又要回到監獄!這可不是嚇唬人,而是真實可能發生的情況。今天我們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什麼是「假釋撤銷」,以及哪些行為會讓你「出獄即回籠」!
什麼是假釋?先搞懂基本概念 💡
假釋簡單說就是「有條件的提前出獄」。根據判決書片段:「假釋之目的,係在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給予已適於社會生活之受刑人提前出獄,協助該受刑人得以重返自由社會,以利其更生。」
也就是說,假釋不是無條件釋放,而是:
- 你必須在監獄表現良好
- 出獄後要遵守規定(保護管束)
- 如果在假釋期間犯錯,就可能被撤銷假釋,回去把剩下的刑期坐完
假釋撤銷的兩種情況 ⚖️
根據法院判決,假釋撤銷分為「應撤銷」和「得撤銷」兩種:
一、應撤銷假釋(一定要撤銷)
根據判決書片段:「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6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假釋」
白話解釋:
- 你在假釋期間「故意」犯罪
- 新罪被判超過6個月有期徒刑
- 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假釋期滿超過3年就不行)
這種情況「一定」會被撤銷假釋,沒有商量餘地!
實際案例:
小明因強盜罪被判5年,服刑3年後假釋出獄。假釋期間又去偷車被抓,新罪被判8個月。由於是「故意犯罪」且「超過6個月」,小明的假釋「一定」會被撤銷,必須回去坐完剩下的2年刑期。
二、得撤銷假釋(可以撤銷)
根據判決書片段:「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而有再入監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假釋」
白話解釋:
- 你在假釋期間「故意」犯罪
- 新罪被判緩刑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 法官認為有必要讓你回監獄
- 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假釋期滿超過3年就不行)
這種情況「可能」會被撤銷假釋,由法官決定!
實際案例:
阿華因傷害罪被判3年,服刑2年後假釋出獄。假釋期間與人發生口角推了對方一下,被判拘役50天。這種情況法官會考慮:
- 阿華是不是常常犯同樣的錯(再犯次數)
- 這次犯錯有沒有特別原因(情堪憫恕情狀)
- 阿華假釋期間整體表現
如果法官認為阿華只是一時衝動,平時表現良好,可能不會撤銷假釋;但如果阿華已經多次因暴力行為被警告,就可能被撤銷假釋。
哪些具體行為會導致假釋撤銷?🚨
1. 假釋期間犯新罪(最常見)
根據判決書片段:「假釋受刑人如於假釋期間因故意更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分別構成:應撤銷假釋(受逾六月有期徒刑宣告者)、得撤銷假釋(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
常見會導致假釋撤銷的犯罪包括:
- 毒品犯罪(販賣、吸食)
- 竊盜、搶奪、強盜
- 傷害、殺人
- 詐欺
- 酒駕(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
2. 違反保護管束規定情節重大
根據判決書片段:「受刑人因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如有違反本條各款情形且情節重大者,將受刑人報請假釋之監獄典獄長得報請撤銷假釋」
保護管束常見規定:
- 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 不得與不良份子往來
- 不得無故離開居住地
- 必須工作或接受輔導
- 不得飲酒過量或施用毒品
如果嚴重違反這些規定(例如多次不報到、又吸毒),即使沒犯新罪,也可能被撤銷假釋。
3. 其他特殊情況
根據判決書片段:「立法者亦限縮於『故意犯』及『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而排除過失犯或單純受拘役或罰金刑之犯罪類型」
所以以下情況「不會」導致假釋撤銷:
- 過失犯罪(如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 只被判罰金或拘役的輕罪
- 被宣告無罪或不起訴
撤銷假釋的關鍵時間點 ⏳
根據判決書片段:「前2項之撤銷,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為之。但假釋期滿逾3年者,不在此限。」
這意思是:
- 從新罪「判決確定」開始算6個月內要決定是否撤銷假釋
- 如果假釋期滿超過3年,就不能再撤銷了
舉例:
- 小美假釋期間到2023年12月31日止
- 她在2023年1月1日犯新罪,2023年6月1日判決確定
- 撤銷假釋的最後期限是2023年12月1日(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
- 如果到2026年12月31日(假釋期滿後3年)都沒被撤銷,之後就不能撤銷了
法院怎麼判斷「有再入監必要」?🤔
對於「得撤銷」的情況,法院會考慮哪些因素呢?根據判決書片段:「應視該犯罪之再犯次數、有無情堪憫恕情狀等情形,依具體個案審酌」
常見考量因素:
- 再犯的嚴重性:
- 犯罪性質(暴力犯罪比非暴力更嚴重)
- 受害者人數
- 造成的損害程度
- 個人因素:
- 是否認罪悔改
- 是否賠償受害者
- 假釋期間整體表現
- 家庭支持系統
- 是否有固定工作
- 再犯風險:
- 是否為累犯
- 再犯相同罪名的可能性
- 是否有吸毒或酗酒問題
假釋撤銷的救濟管道 🛡️
如果不服假釋撤銷決定怎麼辦?根據判決書片段:「受假釋人對於撤銷假釋後檢察官指揮執行之殘刑如有不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之規定,向當初諭知該刑事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
簡單說就是:
- 收到撤銷假釋決定後
- 向當初判你刑的法院「聲明異議」
- 法院會審查撤銷決定是否合法適當
但是要注意:
- 只能就「程序」或「法律適用」錯誤提出異議
- 如果是「應撤銷」情況(如新罪判超過6個月),幾乎不可能成功
- 「得撤銷」情況才有較大爭取空間
實際案例解析 📖
案例一:輕罪導致重刑假釋被撤銷(不合理?)
根據判決書片段:「本件撤銷假釋之事由,僅係受刑人犯刑法竊盜罪,且僅受4月之有期徒刑宣告,原撤銷假釋之決定,並未就受刑人再社會化之程度、再犯罪之輕重權衡,有裁量怠惰之違法」
情況:
- 阿雄因強盜罪被判7年,服刑5年後假釋
- 假釋期間偷了價值500元的商品,被判4個月
- 假釋被撤銷,要回去坐完剩下的2年
法院認為:
這種輕微犯罪就撤銷重刑假釋,可能違反比例原則,應該更仔細考量。
案例二:毒品累犯假釋被撤銷(合理)
根據判決書片段:「異議人於假釋並付保護管束期間因故意更犯罪,而遭判處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10月確定...是法務部依該條規定撤銷異議人之假釋...且屬法定應撤銷事由」
情況:
- 阿國因販毒被判6年,服刑4年後假釋
- 假釋期間又販毒,被判10個月
- 假釋被撤銷,要回去坐完剩下的2年
法院認為:
這是「應撤銷」情況,而且毒品犯罪再犯風險高,撤銷假釋合理。
如何避免假釋被撤銷?給受保護管束者的建議 ✅
- 絕對不要再犯罪!這是最高原則。
- 嚴格遵守保護管束所有規定:
- 按時向觀護人報到
- 搬遷或出遠門要先申請
- 保持良好交友圈
- 培養正當工作與興趣
- 遠離可能誘發犯罪的情境(如賭場、夜店)
- 如有吸毒或酗酒問題,主動尋求協助
- 與家人保持良好關係,建立支持系統
結論:假釋是機會不是終點 🏁
假釋就像社會給你的「考試」,通過了就能完全自由,失敗了就要回去補考(坐牢)。根據判決書片段:「假釋制度乃為促使受刑人悔改而設」,它的本意是好的,但需要你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已經改變。
記住,假釋期間的每一個選擇都至關重要,一次衝動可能讓多年的努力白費。與其擔心哪些行為會導致假釋撤銷,不如專注於如何過好每一天的自由生活,真正重新開始!
後續可能問題與簡答 ❓
Q1:假釋期間出國旅行會導致假釋被撤銷嗎?
A:根據保護管束規定,假釋期間若要出國必須事先申請獲准,若未經許可擅自出國,屬於違反保護管束情節重大,可能導致假釋被撤銷。
Q2:假釋期間被誣告犯罪怎麼辦?
A:若被誣告應立即向觀護人報告,並配合調查。只要最終獲得不起訴或無罪判決,就不會影響假釋。但若案件審理期間被羈押,這段時間可能不算入假釋期。
Q3:假釋撤銷後,之前假釋的時間算不算已服刑期?
A:不算。根據刑法第78條第4項:「假釋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也就是要從頭計算,之前假釋的時間都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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