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告侵占怎麼辦?律師教你3招自保術與法院實戰案例解析【TaiLexi 法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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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誣告侵占怎麼辦?律師教你3招自保術與法院實戰案例解析

「我明明沒有拿錢,對方卻告我侵占!」這可能是許多人在職場或私人借貸中遇到的惡夢。當你收到法院傳票或警察通知時,先別慌張!本文將用輕鬆有趣的方式,結合真實法院判決案例,告訴你被誣告侵占時該如何自保,包含證據準備、法律程序應對等實用技巧,讓你清楚了解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什麼是侵占罪?先搞懂對方告你什麼 🧐

首先,我們要了解「侵占罪」在法律上是什麼意思。用最簡單的話說,就是「把別人暫時交給你的東西,變成自己的」。想像一下:

  • 同事請你暫時保管手機,結果你直接拿去賣掉 → 這就可能是侵占
  • 朋友還你借款10萬元,你答應轉交給另一位債權人卻私吞 → 這也可能是侵占
  • 公司委託你採購設備,你卻把錢拿去買自己的東西 → 這可能是業務侵占

根據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簡單說,就是「不是你的東西別亂拿」!

常見誣告侵占的5種情境 🕵️‍♀️

根據法院實務經驗,最容易發生誣告侵占的情況有:

  1. 金錢借貸糾紛:如案例中,甲○○被指控未將丁○○償還的10萬元轉交給戊○○
  2. 合夥生意拆夥:合夥人互控對方侵占公司財產
  3. 職場交接爭議:離職時被指控帶走公司物品或款項
  4. 親友財產糾紛:如代保管物品後被指控侵占
  5. 感情糾紛報復:分手後一方惡意指控侵占禮物或共同財產

二、被誣告侵占怎麼辦?3招自保步驟 💪

收到傳票時別緊張!跟著下面3步驟保護自己:

第1招:冷靜收集「反證據」 📝

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根據判決見解:「被告所為不利於己之陳述,仍須其他證據加以補強,方得據以憑認」。意思是,單靠對方指控不足以定罪,你需要提出反證。

該收集哪些證據?

  • 書面證據
    • 借據、合約書(證明法律關係)
    • 收據、簽收單(證明有歸還)
    • 通訊記錄(Line、簡訊證明對方知情)
    • 銀行轉帳紀錄(證明款項流向)
  • 人證
    • 在場見證人
    • 共同經手人
    • 知情第三方
  • 物證
    • 爭議物品的照片或實物
    • 監視器畫面
    • 電腦或手機存檔

實用技巧:如案例所示,被告乙○○因提出「丁○○轉述黃素禎之回話」的證詞,成功主張自己是合理懷疑而非誣告。

第2招:釐清「法律關係」 🤝

法院判斷是否構成侵占,關鍵在於「雙方是什麼法律關係」以及「物品的持有人是誰」。常見關係有:

  • 借貸關係:你只是借錢,並非受託保管
  • 委任關係:對方委託你處理某事(如轉交款項)
  • 合夥關係:財產屬於合夥共有
  • 僱傭關係:職務上經手公司財物

案例解析:在案例中,法院認為雙方是「材料費支付」的商業交易,而非單純保管關係,因此不構成侵占。

第3招:主動出擊—提出「誣告反告」 ⚖️

如果你能證明對方是惡意指控,可以考慮反告「誣告罪」。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要注意!根據判決見解:「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縱被訴人不負刑責,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亦難成立誣告罪名」。意思是,對方如果是「誤會」而非惡意,就不算誣告。

成功反告誣告的關鍵

  • 證明對方明知事實不實仍提告
  • 提出對方惡意的證據(如威脅簡訊、存證信函)
  • 如案例所示,被告因誣告被判刑5月,並需民事賠償

三、法院怎麼看?4個真實判決案例解析 🏛️

讓我們看幾個實際案例,了解法官的思考邏輯:

案例1:轉交款項變侵占?

案情:甲○○幫朋友丁○○轉交10萬元還款給戊○○,事後戊○○卻指控甲○○侵占。

法院怎麼說
「衡諸常情茍告訴人戊○○已拿到丁○○償還而由被告甲○○轉交之十萬元,為何告訴人戊○○竟又會在丁○○全部還款完畢之後,再向丁○○催討前揭十萬元,顯不合常理」

重點:法院用「常理」判斷,如果錢真的被侵占,債權人不會事後才催討。

案例2:合夥糾紛變誣告

案情:合夥人互控侵占,一方反告誣告。

法院見解
「刑法上之誣告罪,以虛偽之申告達到於該管公務員時,即為成立,嗣後變更其陳述之內容,與已成立之誣告罪並無影響」

重點:誣告罪一旦成立,事後改口也來不及!

案例3:合理懷疑vs惡意誣告

案情:乙○○投訴甲○○侵占100萬元,但其實是聽別人轉述。

法院認為
「當時乙○○係因丁○○轉述上開黃素禎之回話,而合理的懷疑該筆100萬元金額是否遭甲○○所抑留、侵吞,並非明知甲○○無侵占背信之事實,而故為誣告」

重點:如果是「合理懷疑」而非惡意捏造,不構成誣告。

案例4:商業糾紛誤認侵占

案情:包膜材料費用爭議,一方告對方侵占材料。

法院見解
「雙方就所領材料之歸屬,係由告訴人乙○○先行自被告甲○○受讓並付給「材料費」,而非由告訴人持仍屬被告甲○○所有之材料加工之交易方式」

重點:商業交易模式影響是否構成侵占的判斷。

四、實用教學:被傳喚時該說的5句話&不該說的3句話 🗣️

✅ 該說的5句話:

  1. 「我與告訴人是______關係」(清楚說明法律關係)
  2. 「該物品/款項的來源是______」(交代來龍去脈)
  3. 「我有______證據可以證明」(適時提出證據)
  4. 「我當時的行為目的是______」(說明主觀意圖)
  5. 「我願意配合調查釐清真相」(表現誠意)

❌ 不該說的3句話:

  1. 「我忘了」、「我不記得」(會被認為心虛)
  2. 「他之前也怎樣怎樣...」(無關案情反而模糊焦點)
  3. 「反正我就是沒拿」(過於情緒化無助澄清)

五、數學時間:誣告官司的「賠償計算公式」 💰

如果誣告成立,你可能獲得多少賠償?參考案例的民事賠償,基本公式:

精神賠償 + 律師費 + 其他損失 = 總求償金額

舉例計算:

  • 精神賠償:依名譽受損程度,約5-20萬元
  • 律師費:一審約6-12萬元
  • 工作損失:如請假扣薪等實際損失
  • 總計:約11-32萬元不等

注意:實際金額由法官裁量,如案例中被告被判賠具體金額。

六、預防勝於治療:4個避免被誣告的日常習慣 ✅

  1. 金錢往來必留憑證:即使是親友借貸也要寫簡單借據
  2. 代管物品清點拍照:如代保管貴重物品,雙方清點拍照存證
  3. 重要對話錄音存檔:尤其在發生爭執時,合法錄音可自保
  4. 職務交接詳細記錄:離職時詳細記錄交接物品並簽名

結語:冷靜面對,專業應對 💡

被誣告侵占雖然令人氣憤,但保持冷靜、系統性收集證據才是上策。記住法院的見解:「不能單憑告訴人指述即認定犯罪」。如果你正面臨類似困境,建議:

  1. 完整保留所有相關證據
  2.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案情
  3. 不要私下與對方衝突激化矛盾

最後提醒,本文案例均來自真實判決,但個案情況不同,具體策略請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喔!

您可能還想問:🤔

Q1:對方在社群媒體發文指控我侵占,該怎麼辦?
A:可截圖存證並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下架,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

Q2:警察通知去做筆錄可以不去嗎?
A:最好前往並保持緘默權,如需陳述建議律師陪同,避免說錯話被記錄成不利證據。

Q3:誣告罪的追訴期是多久?
A:依刑法第80條,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追訴期為20年,但建議儘早提出以利證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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