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被毀怎麼辦?⚖️真實判例教您討回公道!
在網路時代,名譽受損可能發生在一瞬間!不論是臉書po文、PTT爆料、LINE群組轉傳,甚至Google商家惡評,都可能讓您的社會評價一夕崩壞。別擔心,台灣法律有完整保護機制,本文將用7個真實判決帶您看懂如何反擊,甚至討回精神賠償!
一、名譽權是什麼?法律怎麼定義?🤔
名譽權是民法第195條明文保障的「人格權」,指個人在社會中的評價與尊嚴。當有人用不實言論貶低您時,就可能構成侵害。
▶️ 法院怎麼判斷「名譽受損」?
根據96年度易字第2700號判決書片段:
「所謂名譽為個人之人格在社會生活上所受之評價...是否足以使被誹謗者為大眾所憎恨,或使其感覺到羞恥,受到輕視、羞辱,或使大眾對被誹謗者喪失信心」
關鍵要件:
- 言論已公開:PO網、群組轉傳、媒體報導都算 🌐
- 內容具貶抑性:例如罵人「騙子」「無良商家」「精神異常」 😠
- 造成實際影響:客戶流失、遭朋友疏遠等 💔
二、網路罵人代價有多高?3種賠償金算法 💰
🟠 類型1:一般人身攻擊 → 賠3~10萬
案例:網友在論壇罵您「低能兒」「人格敗壞」
根據94年度上字第291號判決書片段,法院判賠8萬元:
「乙○○既矛盾且像誰家的低能兒一般」等文字...應以8萬元為適當」
計算基準:
- 加害人惡意程度(例如:累犯加重)
- 傳播範圍(例如:萬人社團 vs 私人群組)
- 被害人社會地位
🟠 類型2:商家惡意負評 → 賠營業損失+精神撫慰金
案例:競爭對手狂刷「這家餐廳會食物中毒」
根據100年度重訴字第130號判決書片段,診所獲賠1,400萬元:
「當月門診人數由2300人次驟降為每月1400至1900人次...請求營業損失1200萬元」
營業損失公式:
每月減少客數 × 平均消費金額 × 影響月數
= 700人/月 × 500元/人 × 12月
= 4,200,000 元 (此為較保守估算,實際可更高)
🟠 類型3:假爆料毀人專業 → 天價賠償
案例:記者不實報導「名醫害死病人」
引用88年度易字第1949號判決書片段:
「胡金銓猝死榮總名醫刀下...散布文字,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處拘役50日」
刑事+民事雙重責任:
- 刑事:誹謗罪最重1年徒刑(刑法第310條) 🚨
- 民事:判決101年度附民字第43號指出可併求「精神賠償+刊登判決啟事」 📑
三、關鍵動作SOP!被毀謗必做3件事 ✅
✅ 步驟1:立即存證 📸
- 網頁截圖:包含網址、發文時間(用「臺灣時間戳記」APP認證)
- 錄影存檔:手機錄下「滑動瀏覽過程」證明非偽造
- 公證:至法院公證處做「網頁證據保全」(費用約3,000元)
✅ 步驟2:要求下架 ✉️
發存證信函載明:
「請於收到本函3日內刪除[具體網址]之不實內容,否則將依法追訴」
(根據94年度上字第291號判決書,若拒不下架可能加重賠償)
✅ 步驟3:計算求償金額 ⚖️
精神賠償參考表
情節嚴重度 | 法院判賠範圍 | 案例來源 |
---|---|---|
私人群組罵髒話 | 1萬~5萬元 | 96年度上易字第1896號判決書片段 |
Google留下1星惡評 | 5萬~20萬元 | 100年度重訴字第130號判決書片段 |
假新聞報導 | 50萬~200萬元 | 88年度易字第1949號、100年度重訴字第130號判決書片段 |
四、超實用技巧!讓對方主動和解的秘訣 🔥
🔥 技巧1:用「刑事逼民事」
先提告刑事誹謗罪(告訴期6個月),再附帶民事求償。如101年度附民字第43號判決書片段所示:
「被告因涉嫌妨害名譽案件...判處誹謗罪2罪,各處拘役55日,應執行拘役100日」
心理戰效果:多數人怕留前科,會主動談賠償。😈
🔥 技巧2:請求「刊登判決啟事」
根據94年度上字第291號判決書片段:
「乙○○請求甲○○於同一雜誌刊登...道歉啟示,核屬必要且相當之處分」
執行要點:
- 指定相同平台(如原PO文臉書社團)
- 字體大小、刊登天數需載明於訴狀
🔥 技巧3:用「減少法院折減」公式
法院可能以「與有過失」降低賠償,建議訴狀先加註:
「原告已盡最大注意義務維護名譽,被告應負100%責任」
(參考101年度附民字第43號判決書對責任比例的審酌)
五、真實案例比較表 📊
案號 | 加害行為 | 判決結果 | 關鍵理由 |
---|---|---|---|
100年度重訴字第130號 | 抹黑診所「會害死病人」 | 賠1,400萬(營業+精神) | 門診量暴跌有健保數據佐證 |
96年度易字第2700號 | 部落格散布「有憂鬱症」 | 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 病情屬隱私且影響社會評價 |
94年度上字第291號 | 文章罵「低能兒」 | 賠8萬精神撫慰金 | 用詞已達人格侮辱 |
六、結論:權利是爭取來的!💪
名譽受損時,別只是生氣關掉網頁!依本文步驟:
- 24小時內存證 ⏰
- 評估賠償範圍(用我們的公式試算)
- 專業法律行動(存證信函→刑事告訴→民事求償) ⚖️
如94年度上字第291號判決書片段強調:
「被告應循正當合法途徑捍衛權利,方屬正辦」
現在就行動!下一篇文章將教您「如何寫出讓法官一眼認同的訴狀」,歡迎留言告訴我們想了解的主題。💬
延伸思考 🤔:
- 如果是匿名攻擊,該如何找出幕後黑手? 🕵️♀️
- Google負評下架後,還能求償嗎?
- 親友轉傳不實訊息,連帶責任怎麼算?
有更多法律問題,可以使用TaiLexi AI免費法律諮詢
AI 不僅能提供即時線上解答,還能協助您判決書查詢並進行案情比對分析。隨時為您解答各類法律疑難!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