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員別傻傻簽!3步算清你該拿多少資遣費,少一毛都是虧💰
「公司要裁員了,這是資遣費計算表,請簽收一下。」聽到這句話,你是不是心裡一驚,然後就迷迷糊糊簽下去了?**等等!先別急著簽!** 你知道你該拿多少資遣費嗎?少拿一毛錢都是虧啊!
今天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步步算清楚該拿多少錢。我們還會引用法院實際判決,讓你知道法律真的站在你這邊!
第一步:搞清楚你的「年資」怎麼算
⏰ 年資計算小學堂
年資就是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總時間。計算時要注意:
- **滿1年**:就是12個月
- **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後面會教你怎麼算)
- **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這很重要!)
參照 95年度彰勞簡字第13號 判決所述:「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這句話超重要!就算只多做1天,也要算1個月!
🎯 實際案例
小明在公司做了3年又15天,他的年資就是「3年1個月」(因為15天未滿1個月,但還是算1個月)。
第二步:搞懂你的「平均工資」是什麼
💰 什麼是平均工資?
不是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喔!是**終止契約前6個月的總薪資除以6**。
包括:
- 本薪
- 加班費
- 獎金
- 津貼
- 任何經常性給與
🎯 實際案例
小美被資遣前6個月的薪水分別是:4萬、4萬2、3萬8、4萬、4萬3、4萬1。
平均工資 = (40000+42000+38000+40000+43000+41000) ÷ 6 = 244000 ÷ 6 = **40,667元**
第三步:選擇正確的計算公式
📊 兩種制度,算法不同
台灣有兩種退休金制度,資遣費計算方式也不同:
1. 舊制(勞退舊制)
- 每滿1年:1個月平均工資
- 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
參照 95年度彰勞簡字第13號 判決所述:「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之。」
2. 新制(勞退新制)
- 每滿1年:0.5個月平均工資
- 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
- **最高只能拿6個月**
參照 98年度勞訴字第18號 判決所述:「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怎麼知道我是新制還是舊制?
簡單判斷:
- **94年7月1日前**到職:可能有舊制年資
- **94年7月1日後**到職:都是新制
🧮 實際計算演練
案例1:純新制計算
小林在公司工作4年8個月,平均工資35,000元。
**計算過程:**
- 4年部分:4 × 0.5 = 2個月
- 8個月部分:8/12 × 0.5 = 0.333個月
- 總資遣費:(2 + 0.333) × 35,000 = 2.333 × 35,000 = **81,655元**
參照 99年度中勞簡字第133號 判決的計算方式:「26,400×1/2 ×[4+(10+15/30)/12]=64,350元」法院就是這樣仔細計算的!
案例2:新舊制混合計算
老王在公司工作15年,平均工資50,000元:
- 舊制年資:10年(94年7月1日前)
- 新制年資:5年(94年7月1日後)
**計算過程:**
- 舊制部分:10年 × 1個月 = 10個月
- 新制部分:5年 × 0.5個月 = 2.5個月
- 總資遣費:(10 + 2.5) × 50,000 = 12.5 × 50,000 = **625,000元**
參照 100年度勞上易字第27號 判決所述:「被上訴人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應為11年7個月,此部分資遣費...」法院就是這樣分開計算新舊制年資的!
⚖️ 法院怎麼說?來看實際判決!
判決見解1:資遣費必須30天內給付
參照 98年度勞訴字第18號 判決所述:「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公司不能拖拖拉拉,必須在30天內給錢!
判決見解2:預告期間工資也要給
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預告,還要另外給「預告期間工資」!
參照 95年度彰勞簡字第13號 判決所述:「雇主未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判決見解3:違法投保也要賠償
參照 104年度重勞簡字第12號 判決所述:「被告以多報少之投保行為係屬違反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即原告權益。」公司如果低報投保薪資,也是違法的!
💡 被資遣時還要記得這些!
- **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定要拿到!這關係到失業給請領
- **預告期間工資**:公司沒提前說要裁你,就要給這筆錢
- **特休未休完**:沒休完的特休要換成錢
- **勞健保轉出**:確保保險不會中斷
❓ Q&A 常見問題
Q1:資遣費需要繳稅嗎?
**A:** 資遣費有免稅額!依照「服役年資」計算,每年有17.5萬的免稅額度。超過部分才要繳稅。
Q2:公司說經營困難,可以少給嗎?
**A:** **不行!** 參照 104年度重勞簡字第12號 判決,就算公司經營困難,該給的資遣費一毛都不能少!
Q3:資遣費和退休金可以一起拿嗎?
**A:** 這是兩筆不同的錢!資遣費是資遣時拿,退休金是退休時拿,不要搞混了。
Q4:試用期被資遣有資遣費嗎?
**A:** **有!** 只要工作滿3個月,就算在試用期也有資遣費!
Q5:公司要我簽「自願離職」怎麼辦?
**A:** **絕對不要簽!** 簽了就領不到資遣費和失業給付了。參照 98年度勞簡上字第19號 判決,公司常會用這招逃避責任。
Q6:資遣費計算有上限嗎?
**A:** 新制資遣費最高6個月,舊制沒上限。參照 98年度勞訴字第18號 判決明確規定:「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總結:被資遣時的三步檢查表
- **核對年資**:計算總工作年資,記得未滿1個月算1個月
- **計算平均工資**:前6個月總收入除以6
- **選擇公式**:確認是新制、舊制還是混合制
最後提醒大家:**不要輕易簽字!** 拿計算機自己算一遍,確認金額正確再簽。如果公司給的數字不對,可以直接引用我們上面提到的法院判決來說服他們。
參照 98年度勞訴字第18號 判決所述:「資遣費應於勞動契約止後30日內支付...符合勞動基準法保護勞工之立法目的。」法律是站在勞工這邊的,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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