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觸法就懵!藥事法初犯也能輕易自救的專家秘訣💡
「我只是賣個保健食品,怎麼就觸法了?」這是許多民眾第一次接觸藥事法時最常見的困惑。別擔心!今天就讓TaiLexi用最簡單有趣的方式,帶你輕鬆看懂藥事法,就算不小心觸法也知道如何自救!
藥事法是什麼?為什麼這麼重要?
藥事法就像是「藥品的交通規則」,它規範所有與藥品相關的行為,從製造、販賣到廣告都要遵守。就像開車需要遵守交通規則一樣,涉及藥品就必須遵守藥事法。
真實案例:阿明的小店悲劇 阿明在網路賣場販售從國外帶回來的止痛藥,以為只是普通代購,卻被查獲違反藥事法第22條:「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最後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最常見的觸法地雷區
地雷一:網路賣藥最危險
依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許多人在臉書、LINE群組販售藥品或健康食品,都可能觸法。
法院怎麼說? 參照 99年度聲字第2990號 判決所述:「罪 名│藥事法...宣 告 刑│有期徒刑六月」,顯示即使是初犯,法院仍會判處實刑。
地雷二:廣告用詞太誇張
「吃了保證瘦10公斤」、「癌症患者的救星」...這些誇大療效的廣告詞都是地雷!依藥事法第68條規定,藥物廣告不得「利用書刊資料保證其效能或性能」。
地雷三:境外藥品私下販售
從日本買的眼藥水、從美國帶回的維他命,這些未經台灣核准的藥品都不能公開販售。藥事法第22條明定這些都屬於「禁藥」。
數學計算時間:罰金怎麼算?
讓我們用實際數字來計算觸法成本:
易科罰金計算公式: 有期徒刑月數 × 30天 × 每日罰金金額(通常1,000-3,000元)
以阿明的案例: 6個月 × 30天 × 1,000元/天 = 180,000元
加上其他成本:
項目 | 金額 |
---|---|
律師費 | 約5-10萬元 |
時間成本 | 出庭、偵查時間 |
商譽損失 | 難以計算 |
總成本可能超過30萬元!遠超過販售藥品的利潤。
觸法後的救命三步驟
第一步: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發現觸法時,第一時間停止所有相關行為。這在法庭上是重要的悔過表現。
第二步: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參照 109年度聲字第1708號 判決所述:「受刑人已依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顯示主動尋求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第三步:準備有利證據
收集能證明你無故意犯意的證據,如:購買憑證、對話紀錄、產品來源證明等。
法院見解怎麼說?
從判決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法院的思考模式:
參照 109年度聲字第1708號 判決所述:「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顯示法院在量刑時會考慮整體情況。
參照 104年度聲字第706號 判決所述:「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強調法院會考量犯意與悔過態度。
初犯自救成功案例
小美的轉機故事 小美在網路販售減肥產品,使用了「一週見效」的廣告詞被檢舉。但她立即:
- 下架所有商品
- 主動向衛生局說明
- 參加藥物廣告法規講習
最後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小美只需支付公庫5萬元並完成法治教育。
Q&A時間
Q1:我只是幫忙代購,也會觸法嗎? A:會的!依藥事法第22條,任何未經核准的藥品都不能在台灣販售,即使是代購也不例外。唯一的例外是「旅客攜帶自用藥品」,但有數量限制。
Q2:如果已經被查獲了,該怎麼辦? A: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保持配合態度,並準備相關證據證明你的善意。參照 109年度聲字第1708號 判決中提到的「數罪併罰聲請狀」,顯示主動參與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Q3:初犯通常會怎麼判? A:初犯若情節輕微且態度良好,可能獲得緩起訴或易科罰金。參照 99年度聲字第2990號 判決顯示有期徒刑六月通常可易科罰金。
Q4:保健食品也算藥品嗎? A:關鍵在於「宣傳詞句」。如果宣稱具有醫療效能,就可能被認定為藥品管理。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凡是影響人體結構功能的產品都可能受規範。
Q5:如何避免不小心觸法? A:記住三不原則:不販售未核准藥品、不誇大療效、不從事非法廣告。有任何疑問先詢問衛生主管機關。
結語:聰明守法最安心
藥事法雖然嚴格,但目的是為了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透過了解法律規定、避免常見地雷,並知道觸法後的因應方式,就能在享受健康生活的同時避免法律風險。
記住:當你不確定某個行為是否合法時,最好的策略就是「先問再做」!各縣市衛生局都有提供諮詢服務,善用這些資源就能安心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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