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賣仿品險遭殃?商標法律責任解析免破財指南🚨
「我只是在網路上賣幾個仿冒包包,應該沒關係吧?」這是許多初次接觸仿品販賣的人常有的想法。但你知道嗎?根據台灣商標法,這樣的行為可能讓你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還要被**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今天就讓我們用輕鬆有趣的方式,來解析這個看似簡單卻暗藏法律風險的問題。
🚨 什麼是「仿品」?法律怎麼說?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什麼是「仿品」。所謂仿品,就是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就像你買到一個印著「NIKEE」而不是「NIKE」的運動鞋,這就是典型的仿冒品。
依商標法第97條規定: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簡單來說,只要你**明知**是仿冒品還拿去賣,甚至在網路上陳列展示,就已經觸法了!
📊 實際案例解析:小明的仿品網拍驚魂記
讓我們用一個實際例子來說明。假設小明在蝦皮拍賣上賣了10個仿冒的卡通手機殼,每個賺50元,總共獲利500元。他覺得這只是小生意,應該不會有事。
但某天警察找上門,查扣了他的商品。這時候小明會面臨什麼法律責任呢?
法院怎麼看這種行為?
參照 109年度智易字第23號 判決所述:「被告等意圖販賣而陳列、持有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分別為其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意思是就算你只是把仿品放在網路上展示(陳列),還沒有實際賣出去,也已經構成犯罪了!
更嚴重的是,參照 102年度智簡字第7號 判決指出:「數個在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侵害同一法益之行為,因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社會通念認為無法強行分開」,這表示如果你連續多次販賣仿品,法院可能會把你所有的行為看作是一個連續的犯罪行為,刑責會更重!
💰 數學時間:罰金怎麼計算?
讓我們來算算小明可能面臨的財務損失:
- 刑事罰金:最高5萬元
- 民事賠償:商標法規定可請求實際損害額1-3倍賠償
- 商品沒收:所有仿品都會被沒收,無法取回
- 律師費用:如果請律師,至少3-5萬元
假設小明賣了10個手機殼,每個售價200元:
- 刑事罰金:可能被判處2萬元罰金
- 民事賠償:商標權人可能請求10 × 200 × 2 = 4,000元(2倍賠償)
- 商品沒收:庫存的20個手機殼(成本約2,000元)被沒收
- 律師費用:3萬元
總損失可能高達:2萬 + 4千 + 2千 + 3萬 = 5.6萬元
而他只賺了500元,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免破財指南: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如果你是初犯...
參照 103年度智簡字第108號 判決提到:「惟念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法院通常會給初犯者較輕的處罰。如果你是不小心觸法,建議:
- 立即下架商品:停止所有侵權行為
- 主動與商標權人和解:表現誠意,爭取較輕處分
- 配合調查:不要試圖隱瞞或說謊
如何避免觸法?
- 進貨時索證索票:要求供應提供正品證明
- 確認授權:如果是品牌商品,確認有無銷售授權
- 價格合理性:如果價格遠低於市價,很可能就是仿品
- 商品細節檢查:注意商標拼寫、品質等細節
📝 Q&A時間
Q1:我只是幫朋友代賣幾件仿冒衣服,也會被告嗎?
A: 會的!依商標法第97條,只要「明知」是仿品還販賣,無論數量多少都構成犯罪。參照 113年度智易字第8號 判決指出,即使只是陳列展示也違法。
Q2:如果我不知道是仿品,也會被罰嗎?
A: 關鍵在於「明知」二字。如果你能證明確實不知道是仿品,且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可能有機會免責。但實務上很難舉證,建議還是不要冒險。
Q3:在網路賣場賣仿品罰比較重嗎?
A: 是的!商標法第97條特別註明「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而且網路販賣通常數量較多,刑責可能更重。
Q4:如果已經被查獲了,該怎麼辦?
A: 建議:
- 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 主動與商標權人和解
- 配合司法調查,表現悔意
Q5:賣仿品會留下前科記錄嗎?
A: 商標法第97條是刑事犯罪,如果被判刑確定,就會留下前科記錄。這會影響你未來求職、貸款等各方面,千萬不要輕忽。
🎯 結論
賣仿品看似是小生意,但背後的法律風險卻非常巨大。不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還會留下前科記錄,影響一生。與其冒險賺取微薄利潤,不如正當經營,賣正品或自創品牌,才是長久之計。
記住參照 113年度智易字第8號 判決的提醒:「商標具有辨識商品來源功用,權利人須經過相當時間並投入大量資金於商品行銷」,尊重智慧財產權,就是尊重他人的心血結晶,也是保護自己不被法律追訴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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