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家族感情鬧分裂!監護宣告申請全文件攻略一次上手

TaiLexi 團隊

別讓家族感情鬧分裂!監護宣告申請全文件攻略一次上手

掌握關鍵監護宣告申請文件清單,確保家人權益不卡關!

監護宣告是什麼?為什麼需要它?

想像一下,家裡有位長輩因為失智症或嚴重精神障礙,已經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連基本的財務決定都做不了。這時候,為了保護他的財產安全和日常生活照顧,就需要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監護宣告就像是法律給這位家人請了一位「法定代理人」,幫他管理財產、做出醫療決定,確保他的權益不會受損。這不是剝奪權利,而是保護機制喔!

誰可以申請?親屬必看聲請資格

依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以下這些人都有資格提出申請: - 本人(沒錯,當事人自己也可以!) - 配偶 - 四親等內親屬(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姐妹等) - 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的其他親屬 - 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等

法院見解:參照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 號 判決所述,應受監護宣告之人未必完全無意思能力,賦予其聲請權有助於保障其權益。這表示即使當事人心智狀況有些缺損,但只要還有部分意思能力,仍然可以自己提出申請!

必備文件清單:一樣都不能少!

1. 聲請狀(最重要的文件!)

這是要交給法院的正式書面申請,必須寫明: - 聲請人和受監護宣告人的基本資料 - 聲請的理由和事實 - 具體請求(請求為監護宣告)

2. 親屬系統表

就像畫家族樹一樣,要把所有親屬關係畫清楚。參照 113年度監宣字第933號 判決所述,聲請人需要提出親屬系統表,這樣法院才能了解家族成員結構。

實用小技巧:可以用Excel表格製作,橫向寫輩份,縱向寫關係,讓法官一目了然!

3. 戶籍謄本

最近3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要能顯示所有親屬關係。

4. 醫生證明文件

這是關鍵證據!需要: - 身心障礙證明(如手冊或鑑定報告) - 醫院診斷證明書 - 相關就醫紀錄

參照 113年度監宣字第933號 判決所述,相對人理解與表達皆困難的狀況,都需要提出相應證明文件。

5. 財產狀況證明

- 存款證明(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 不動產權狀影本 - 其他資產證明

參照 113年度監宣字第933號 判決所述,法院會審酌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財產狀況,所以這份文件很重要!

實際案例分享:陳家的經驗談

陳爺爺80歲了,患有嚴重失智症,經常忘記關瓦斯,還會把錢隨便給陌生人。兒子陳先生決定申請監護宣告。

他們準備的文件: 1. 聲請狀(寫明陳爺爺的狀況和申請原因) 2. 陳家親屬系統表(畫出所有子女孫輩關係) 3. 全戶戶籍謄本 4. 醫院開立的失智症診斷證明書 5. 身心障礙證明(重度失智) 6. 陳爺爺的存摺影本和房產權狀影本

法院過程:法官安排了鑑定程序,請專業醫師評估陳爺爺的心智狀態。參照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 號 判決所述,法院於審理時仍可依家事事件法第167條進行鑑定與訊問,確保程序正義。

最後法院核准監護宣告,由陳先生擔任監護人,妹妹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從此陳爺爺的財產獲得保障,家人也放心了!

法院審理流程大公開

1. 收件審查(約1-2週):法院檢查文件是否齊全 2. 鑑定程序(約1-2個月):安排專業醫師評估 3. 訊問程序:法官可能會親自訊問當事人和家屬 4. 裁定結果:法院做出准駁決定 5. 登記程序:核准後由法院通知戶政機關登記

參照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20032984 號 判決所述,法院辦理監護宣告聲請事件時,會職權囑託該管戶政機關辦理登記,不需要聲請人自己跑戶政事務所。

常見問題Q&A

Q1:申請監護宣告需要律師嗎?

A:不一定需要。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要求請律師,但如果案件比較複雜,或者親屬間有不同意見,建議還是找專業律師協助,可以避免程序上的失誤。

Q2:監護宣告通過後,監護人可以隨便使用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A:絕對不行!監護人只是「管理」財產,必須以被監護人的利益為優先。所有重大財務決定都需要法院監督,還要定期提出財產報告。

Q3:如果家人不同意申請監護宣告怎麼辦?

A:參照 113年度監宣字第662號 判決所述,不同親屬可能對監護人選有不同意見。這時候法院會綜合考量各方意見,以「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為優先來決定。

Q4:監護宣告申請失敗怎麼辦?

A:如果法院認為情況沒那麼嚴重,可能會改為「輔助宣告」。依民法第15-1條規定,輔助宣告的限制較少,被輔助人還保有一部分行為能力。

Q5:監護宣告有期限嗎?

A:原則上是長期的,但如果被監護人的狀況改善,任何聲請權人都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或變更宣告。

貼心小提醒:避免家族衝突的秘訣

1. 提前溝通:在申請前先開家族會議,取得共識 2. 公開透明:所有財務管理都要留下記錄,定期向其他親屬報告 3. 以愛為出發點:記得這是為了保護家人,不是爭奪權利

參照 113年度監宣字第933號 判決所述,法院選定監護人時會優先考量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包括親屬間的情感狀況。

結語:用愛與法律保護家人

監護宣告不是剝奪,而是保護。透過正確的法律程序,我們可以確保心愛的家人獲得妥善照顧,財產獲得安全保障。記得準備好所有文件,保持家人間的溝通,讓法律成為保護家人的溫暖力量,而不是分裂家庭的導火線。

希望這份攻略能幫助您順利完成申請程序,讓家人在法律的保護下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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