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10年起跳?讀完這篇學會遠離加重詐欺罪,保護自己!🛡️

TaiLexi 團隊

重判10年起跳?讀完這篇學會遠離加重詐欺罪,保護自己!🛡️

「老闆跑路了!清倉大拍賣!」、「限量版球鞋5折出清!」這些誘人的網路廣告,你是否也曾心動過?在按下「立即購買」按鈕前,請先深呼吸3秒鐘,因為你可能正踏入「加重詐欺罪」的法律地雷區! 今天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大家認識這個可能讓你「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犯罪類型。別擔心,我們不講艱澀的法律術語,只用生活化的例子和法院實際見解,讓你輕鬆學會保護自己的方法!

什麼是「加重詐欺罪」?和普通詐欺差在哪?🤔

想像一下,普通詐欺就像是路邊攤賣假貨,一次只能騙一個人;而**加重詐欺**就像是開直播賣假貨,一次能騙成千上萬人!正因為影響範圍更廣、危害更大,法律當然會處罰得更重。 依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加重詐欺罪有四種特別嚴重的情形: 1. 冒用政府機關名義(假檢警詐騙) 2. **三人以上共同犯罪**(詐騙集團) 3. **用網路對公眾散布**(網路詐騙) 4. 用Deepfake等科技造假 其中最常見的就是「**用網路對公眾散布**」這一款!根據法院見解:「行為人若係基於詐欺不特定民眾之犯意,利用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刊登虛偽不實之廣告,以招徠民眾,遂行詐騙...即已具備上開加重詐欺罪之構成要件」 111年度台上字第2912號 。 簡單說:**只要你用網路發佈不實訊息來騙人,就可能構成加重詐欺罪**!

真實案例解析:一張照片的代價 📸

來看個實際案例:小明在FB社團PO文「全新iPhone 15便宜賣」,收到訂金後卻消失不見。你覺得這只是普通詐欺嗎? **錯!這很可能就是加重詐欺罪!** 法院明確指出:「倘行為人有以上開傳播工具,對於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散布不實訊息,以招徠民眾,進而遂行詐欺行為,即已具備上開加重詐欺罪之構成要件」 111年度台上字第2912號 。 意思是:**就算你後來是一對一騙人,但只要最初是用網路公開PO文吸引受害者,就會構成加重詐欺**!

刑度差距驚人!普通vs加重詐欺比較表 ⚖️

詐欺類型 法定刑度 最少關幾年
普通詐欺 5年以下 可能緩刑或易科罰金
加重詐欺 1-7年 最少關1年,不得易科罰金

看到差距了嗎?普通詐欺最重關5年,但可能獲得緩刑或繳錢了事;而加重詐欺**最少關1年**,而且**不能易科罰金**(就是不能繳錢換免關)! 更可怕的是,如果是詐騙集團成員,刑度還會更重。法院見解指出:「同為違犯本罪之人,其原因動機不一,參與分工及犯罪情節未必盡同,有身為主導策畫者、或僅係聽命主謀指示行事」 109年度原上訴字第37號 。 意思是:**就算你只是詐騙集團裡的小嘍囉,也可能面臨重刑**!

數學時間:詐騙金額如何影響刑度? 💰

來做個簡單的數學題:如果你騙了500萬,會發生什麼事? 2023年新通過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 - 詐騙金額**500萬以上**:刑度加重 - 詐騙金額**1億以上**:刑度再加倍 參照 113年度台上字第3358號 判決所述:「詐欺防制條例所增訂之加重條件(如第43條第1項規定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5百萬元、1億元以上之各加重其法定刑)」 簡單算數: 基本加重詐欺:1-7年 + 騙500萬以上:刑度加重 + 騙1億以上:刑度再加重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詐騙案會判到10年以上!

如何避免誤觸法網?5大自保守則 🛡️

1. 網路賣家必看:誠信經營最重要

如果你在網路上賣東西,務必確保: - 商品資訊真實不誇大 - 有貨才PO文,沒貨立即下架 - 無法出貨立即退款 法院見解強調:「縱使事後無法如期交付手機,亦難以此即推論自始即基於詐欺之犯意」 111年度台上字第2912號 。意思是**偶爾出包不一定就是詐欺**,但故意騙人就絕對是!

2. 求職者注意:這些工作是詐騙陷阱 ⚠️

- 「輕鬆賺錢,只需提供帳戶」 - 「在家工作,日入萬元」 - 「代購商品,賺取差價」 記住:**提供帳戶給別人使用,可能成為詐騙共犯**!法院見解指出:「應僅得以認定其所為係對於該實行詐欺取財犯行之人資以助力,則參照前述說明,自僅應論以幫助犯」 107年度簡字第1384號

3. 消費者也要注意:避免成為共犯

有時候消費者也可能不小心成為共犯!例如: - 明知是贓物還購買 - 協助詐騙集團取貨 - 提供個人資料給不明人士

法院怎麼判斷?關鍵在這幾點 👨‍⚖️

法院判斷是否構成加重詐欺,主要看: 1. **是否使用網路等傳播工具**:FB、IG、LINE群組都算! 2. **是否對不特定多數人散布**:公開PO文、開放性社團都中! 3. **是否有詐騙意圖**:這是最關鍵的判斷點 參照 111年度台上字第2912號 判決所述:「上訴人自始即無履約交付商品之能力及真意,僅係以締結買賣契約為餌,要求告訴人先行匯款,足認其主觀上應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Q&A時間:你的疑問一次解答 🙋

Q1:我只是轉貼別人的詐騙文章,也會有事嗎?

**A:會!** 只要你明知是詐騙還轉貼,就可能成為共犯。法院見解認為,只要有「散布詐欺訊息」的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 111年度台上字第2912號

Q2:我騙的金額很小,也會被重判嗎?

**A:會!** 加重詐欺罪看重的是「犯罪手法」而非金額。就算只騙了1000元,但用的是網路公開詐騙,最少還是要關1年 109年度原上訴字第37號

Q3:如果我被騙加入詐騙集團,會減輕刑責嗎?

**A:可能可以!** 法院會區分「主謀」和「聽命行事者」。參照 109年度原上訴字第37號 判決所述:「被告係擔任『車手』工作,聽人指示領取贓款,與上層謀劃及實際實行詐術者相比,其參與犯行之惡性較輕」

Q4:怎樣才能獲得減刑?

**A:主要有兩種方式:** 1. **偵審中自白**:在偵查和審判中都承認犯罪 2. **適用刑法第59條**:證明犯罪情節輕微,值得憫恕 參照 113年度台上字第3358號 判決所述:「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可能獲得減刑機會。

Q5:我只是幫忙領錢,罪會比較輕嗎?

**A:會比較輕,但還是很重!** 幫忙領錢(車手)通常會被認定為幫助犯或較輕的參與程度,但還是可能面臨數年徒刑 109年度原上訴字第37號

結語:保護自己,遠離詐騙 👋

在這個數位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詐騙的受害者,也可能不小心成為加害者。記住幾個原則: 1. **網路發文前想一想**:這內容真實嗎?會誤導別人嗎? 2. **賺錢方法想一想**:這麼好賺為什麼別人不做? 3. **提供資料前想一想**:真的需要給這麼多個人資訊嗎? 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保護。了解這些法律知識,不僅能避免自己誤觸法網,也能更好地保護自己遠離詐騙陷阱。 最後提醒:如果你已經涉及相關案件,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但最好的方法還是——**永遠不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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