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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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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調解陷阱大破解】阿伯一句話被坑7萬!鄉民最常踩的3大地雷⚡(附法院認證案例)

車禍後調解最怕遇到「豬隊友」!每年有超過10萬件車禍案件進入調解程序,但你知道嗎?調解桌上的「陷阱」比馬路還多!一個不小心,幾句話就可能讓你損失數十萬權益。以下揭露連法官都搖頭的三大車禍調解地雷,一起來看看吧!

一、地雷1:誤信「強制險包山包海」慘遭吃豆腐

這是最常見的調解陷阱,許多人以為「反正有強制險」就大意簽下含糊不清的調解書:

真實案例

台中一位60歲阿伯過馬路被機車撞傷,調解時對方突然要求加上「賠償7萬元(含強制險理賠金)」。阿伯車禍後記憶斷片,簽完調解書兩天後才驚覺保險理賠本來就能單獨申請,等於自砍10萬權益!

法院在104年度中簡字第1638號判決書直接打臉:

"被告欺瞞原告,要求電腦打字多加「含強制險理賠金」,原告不知強制險賠償為定型化契約可單獨請求,此調解條款構成錯誤或詐欺。"

這就好比便當店老闆跟你說「今天附贈飲料」,但結果卻偷偷少給你一個原本就該有的主菜!根據民法第738條,這種行為可構成和解無效的原因。

二、地雷2:被委員話術「法院判更少」嚇到簽字

調解委員應該是中立第三方,但有些卻用心理戰術恐嚇受害者:

血淚教訓

新北市一名大學生被轎車撞斷門牙,求償30萬醫療與精神損失。調解會議上,調解委員竟語出驚人:「四肢沒斷算輕傷!法院最多判你2個月薪資」,逼他接受7萬和解。事後才發現委員根本在唬爛!

法官在104年度板簡字第2106號判決中嚴厲批評:

"調解委員不得以不實法律見解脅迫或慫恿原告接受被告條件,此行為已違反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9條規定之公正立場,調解內容有違公序良俗。"

這就像業務騙你「這是最後優惠價」,結果隔天降價3成一樣,是不當銷售手法!調解委員不是法官,沒有資格告訴你法院會判多少錢。

三、地雷3:簽完才發現「這句話」暗藏魔鬼

調解書的每一個字都是法律語言,一字之差可能讓你損失慘重:

驚悚劇本

桃園一名騎士簽完6萬元和解書後,調解委員突然解釋「這筆賠償是修車費」,害他後續醫療費全泡湯!法院調閱監視器驚見:「調解委員從頭到尾沒提身體傷害賠償」,讓受害者誤以為是全部賠償。

法院在107年度桃簡字第1750號判決書中認定:

"原告理解6萬元賠償僅為車損與初期診療費用,並不包含後續醫療費用;調解委員未明確說明調解範圍,造成原告誤解,調解內容有待商榷。"

調解書每句話都是「法律咒語」,寫錯1個字可能喪失數十萬請求權!這就好比網購沒看清「尺寸單位」是公分還是公尺,收到迷你玩具屋還不能退貨一樣荒謬。

四、【生存指南】調解必帶3神器

  1. 手機全程錄音(需經同意)

    調解過程中,最好事先告知並錄音保存,作為日後佐證。許多當事人事後才發現「調解委員沒說的」和「調解書寫的」完全不同!

  2. 保險專員陪同解密話術

    找懂強制險與任意險的專業人士陪同,當場拆穿「含強制險」等話術陷阱,避免權益受損。

  3. 用紅筆圈出「包含/不包含」關鍵字

    特別標註調解書中「全部和解」或「僅限於...」等字眼,並要求明確列出「不含」的項目,例如「本和解不含後續醫療費用請求權」。

五、法院認證金句:「調解成立≠放棄權利,被詐欺可撤銷!」

最高法院在106年度簡上字第166號判決書中明確表示:

"調解成立後,若發現有詐欺、脅迫或重大錯誤情事,當事人仍可依民法第92條規定撤銷意思表示,調解並非不可挽回之結果。"

這就像網購7天鑑賞期,發現商品與描述不符照樣能退!調解成立後,還是有翻案機會的。

專家建議

車禍發生後,建議先做以下準備再進入調解:

  • 收集完整醫療診斷與費用證明
  • 拍攝車損照片並取得修車估價單
  • 記錄工作損失與請假證明
  • 列出所有可能的損失清單
  • 帶一位懂法律的親友陪同

這個分享希望能幫助常騎車的親友!下次調解前先看這篇,別當待宰肥羊啦~

後續問題思考

  1. 調解委員說「強制險會賠」就安全?哪些情況其實是話術陷阱?

  2. 車禍後被要求簽「全數拋棄」條款,真的不能反悔嗎?

  3. 如何從調解書字句抓出「吃豆腐」的隱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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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

最後更新時間: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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