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學堂】傷害罪可以撤告嗎?關鍵時機點差很大!實務案例一次看懂
小陳在夜市和路人發生口角,雙方一言不合打了起來,事後都去驗傷提告。一個月後兩人氣消了,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小陳當場簽了撤告狀。沒想到幾個月後,檢察官還是起訴了,小陳一頭霧水:「不是已經撤告了嗎?」原來問題就出在「撤告的時間點」!
前言:為什麼「撤告時機」這麼重要? 🤔
傷害罪確實是告訴乃論罪,但能不能成功撤告,關鍵在於「訴訟程序進行到哪個階段」。就像搭高鐵一樣,一旦列車離站(法院判決確定),你就不能說要下車了。本文將用生活化的比喻和真實法院判決,帶你徹底搞懂傷害罪的撤告規則。
一、法律怎麼說?基礎規定先搞懂 ⚖️
(一)刑法規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根據《刑法》第277條第1項: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同法第287條前段明確規定: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普通傷害罪必須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檢察官和法院才能處理。這類犯罪在法律上稱為「告訴乃論之罪」,與殺人、強盜等「非告訴乃論」罪不同。
(二)刑事訴訟法:撤告的關鍵時效 ⏰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用白話解釋:
- 可以撤告:告訴乃論罪允許撤告
- 時間限制:必須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 效果:成功撤告後,法院應判決「不受理」(案件終結)
判決書片段也明確指出: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告訴乃論之罪經撤回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二、實際案例解析:什麼時候能撤告? 💡
案例1:偵查中就和解——最理想狀況 ✨
情境:阿明和小華打架互告傷害,在檢察官偵查期間達成和解,兩人同時向地檢署遞交撤告狀。
結果:檢察官會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案件根本不會進入法院。這是最圓滿的結果,既省時又省力。
判決書片段中的案例就是類似情況:
「告訴人既於103年7月29日具狀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撤回對被告之告訴」
案例2:起訴後但還沒開庭——仍可撤告 👍
情境:美玲被同事抓傷提告,案件起訴到法院後,雙方在「第一次開庭前」達成和解並撤告。
結果:法院會直接做出「不受理判決」,不用開庭就結案。判決書片段就是這種情況:
「告訴人兼被告甲○○於本院審理中具狀對被告甲○○、甲○○2人撤回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案例3:一審開庭中撤告——最後機會 ⏳
情境:大雄和胖虎互毆案已進入審理程序,在法官宣布「辯論終結」前一刻,雙方突然達成和解並當庭遞交撤告狀。
結果:法官會停止審理,改判不受理。判決書片段提到:
「被告二人於本院審理中具狀撤回告訴,依照首開說明,本件自應為不受理判決」
案例4:判決後才想撤告——為時已晚 🚫
情境:阿強打傷鄰居被起訴,一審判決有罪後,雙方才達成和解想撤告。
結果:已經不能撤告!因為已超過「第一審辯論終結」的期限。此時只能上訴,或期待二審程序再撤告(但機會渺茫)。
判決書片段特別強調:
「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告訴人須於第一審判決前,撤回其告訴」
三、特殊程序怎麼算?簡易程序要注意! ⚠️
簡易程序的撤告時機
有些傷害案件檢察官會用「簡易判決」處理(通常是案情明確、傷勢輕微)。這種程序不開庭,直接由法官書面審理,因此撤告時間點更嚴格!
判決書片段解釋:
「簡易程序不經言詞辯論,法院可逕行判決...如認當事人收受簡易判決送達後即不得撤回告訴,無異以法院程序之簡便,限縮告訴人撤回告訴之權利」
實務見解認為:
- 簡易程序撤告截止點:在法官「簽結判決書」之前
- 比通常程序更早,因為沒有「辯論終結」的階段
判決書片段中的案例就是簡易程序:
「倘告訴人之撤回告訴係於本院簡易判決處刑書依法定送達程序對外表示前為之,本院自應為不受理之判決」
四、常見Q&A:你可能想知道的問題 ❓
Q1:可以只撤告一部分嗎?
可以! 如果是多人互毆,可以選擇只對某些人撤告。判決書片段就有這種情況:
「告訴人己○○、甲○○、丁○○、丙○○於民國99年7月16日具狀撤回其告訴」
Q2:撤告後可以反悔再告嗎?
不行! 撤告是「單程票」,一旦生效就無法重新提告(除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的例外情形)。
Q3:民事賠償和解了,刑事會自動撤告嗎?
不會! 必須另外提出「刑事撤告狀」,兩者是分開的。很多人以為簽了和解書就沒事,結果刑事部分還在跑,這點要特別注意!
Q4:超過多久不能提告?
傷害罪的告訴期是6個月,從知道犯人之日起算。但撤告沒有期限,只要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以。
五、實用技巧:如何確保撤告成功? ✅
- 書面為準:口頭說要撤告沒用,一定要遞交「撤回告訴狀」
- 雙重確認:遞狀後主動聯繫書記官確認收件
- 把握時機:越早撤告成功率越高,最好在偵查階段就處理
- 程序合法:透過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協助,避免因格式錯誤被退件
結語:撤告是技術活,時機決定成敗 🎯
傷害罪雖然允許撤告,但就像玩遊戲要把握「存檔點」一樣,錯過關鍵時機就無法挽回。透過本文的案例解析,希望大家能記住:
- 黃金時間:偵查中 > 起訴後開庭前 > 一審辯論終結前
- 簡易程序:時間更緊迫,要在法官寫完判決書前行動
- 書面至上:任何口頭承諾都不算數,一定要遞正式狀紙
下次遇到糾紛時,記得先冷靜思考,把握法律上的「撤告黃金期」,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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