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不當得利怎麼辦?3步驟教你蒐證+反駁壓制起訴!
不當得利是什麼?先搞懂遊戲規則再上場 🎮
想像一下,你突然收到法院傳票,說你「不當得利」要還錢,這就像玩遊戲突然被裁判判犯規卻不知道規則一樣讓人慌張。不當得利其實是民法中的一種「財產歸還規則」,當一個人沒有法律上正當理由卻拿到好處,導致別人受損時,法律就會要求這個人把不該拿的好處還回去。
用生活化的例子來說:你網購買了手機,結果店家不小心寄來兩支,如果你把多出來的那支據為己用,這就可能構成不當得利,因為你多拿的手機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買賣契約只約定一支),卻讓店家損失了一支手機的價值。
法院怎麼看?關鍵三要素缺一不可 ✨
根據法院見解,不當得利要成立必須符合三個「通關密語」:
- 一方獲得利益(拿到好處)
- 他方受到損害(遭受損失)
- 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原因(沒有正當理由)
判決書片段清楚說明:「不當得利係以當事人之一方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方受損害為其成立要件」。這就像玩遊戲要過關必須集滿三顆星星一樣,缺一不可!
被指控時別慌張!三步驟反擊攻略 🛡️
第一步:確認對方是否「舉證完畢」— 防守反擊戰術 🏀
當你被指控不當得利時,千萬不要急著自己證明,因為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這就像籃球比賽,指控你犯規的人必須先提出證據,而不是你要先證明自己沒犯規。
判決書片段明確指出:「請求履行債務之訴,除被告自認原告所主張債權發生原因之事實外,應先由原告就其主張此項事實,負舉證之責任」。也就是說,原告必須先證明:
- 你有拿到錢或好處
- 他因此受損害
- 你拿錢沒有法律原因
如果對方連這三項都證明不了,那就像比賽還沒開始對手就自己犯規出局了!
實用案例:小明借給朋友10萬元,朋友不還錢,小明告朋友不當得利。但小明提不出借據或匯款紀錄,法院根據判決書片段見解:「應先由原告就其主張此項事實,負舉證之責任」,判小明敗訴,因為他連最基本的「有給錢」都證明不了。
第二步:找出「法律上原因」— 你的免死金牌 🥇
如果對方完成了第一步舉證,別擔心!這時輪到你出招了—找出「為什麼拿這筆錢是合法的」。法律上原因包括:
- 契約關係(買賣、借貸、租賃等)
- 法律規定(如繼承)
- 道德義務(如贈與)
判決書片段說明:「所謂『無法律上之原因』,如受利益人係因給付而得利時,乃係指給付欠缺給付之目的而言」。簡單說,你要證明拿錢是「有名目」的!
蒐證技巧大公開 🕵️♀️:
- 契約文件:找出相關合約、協議書,哪怕只是line對話紀錄
- 金流紀錄:銀行匯款備註、收據、發票(備註欄寫清楚用途!)
- 證人證詞:共同朋友、同事、家人可以作證當初的約定
- 往來紀錄:簡訊、email、通話錄音(需符合法定要件)
實戰案例:阿華被前女友告返還交往期間的50萬元「不當得利」,阿華拿出:
- 兩人出國旅遊的合照和機票(證明是共同花費)
- line對話顯示前女友說「這錢不用還,是我心甘情願給的」
- 匯款備註寫「生日禮物」
法院根據判決書片段見解認定這是贈與,有法律上原因,判阿華勝訴!
第三步:破解「損害」連結— 切斷因果關係 ✂️
即使對方證明你拿錢且他受損,你還可以主張「他的損害不是你造成的」!這就像雖然你得分,但那是因為對手自己失誤,不是你犯規。
判決書片段指出:「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有損害為其要件」。關鍵在「致」這個字,必須證明損害是你拿錢直接造成的!
破解技巧 💡:
- 證明對方的損害早已存在(如本來就負債)
- 指出錢是你應得的(如工資、獎金、分紅)
- 說明錢是第三人給的(如父母資助)
數學實例:老闆指控員工小美多領10萬元獎金是不當得利,小美提出:
- 薪資合約明訂業績達標獎金為月薪200%
- 小美月薪5萬,當月業績超標,應得10萬獎金
- 公司損害是因為其他員工業績差,非小美造成
計算式:50,000 × 200% = 100,000(合法應得)
法院認定這是契約約定,公司損害與小美得利無關,駁回起訴。
法院最愛看的三大證據類型 ⚖️
根據判決書片段分析,法官審理不當得利案時特別重視:
- 白紙黑字:書面契約>對話紀錄>口頭約定
- 有簽名蓋章的合約效力最高
- line對話要完整,不能斷章取義
- 口說無憑,錄音需對方知情(謹慎合法使用!)
- 金流明細:備註完整的匯款>無註記轉帳>現金交付
- 匯款備註寫「借款」、「貨款」等具體用途
- 現金交付最好有收據或證人在場
- 時間邏輯:給付前約定>事後補證明>無任何說明
- 事前line確認「這筆錢是借你的」很有力
- 事後補簽借據效力較弱
- 完全沒說明容易被推定為不當得利
特別注意!這些情況你容易輸 ⚠️
- 「原因不明」的轉帳:判決書片段顯示,若你收到錢卻無法解釋用途,風險極高!
- 實例:收到客戶匯款50萬,沒簽合約也沒開發票,三個月後被訴不當得利,因無法證明是貨款而敗訴。
- 「借名登記」糾紛:判決書片段指出,當財產登記在你名下卻無法證明真實權利歸屬時危險!
- 實例:房子登記給兒子,兒子主張是自己的,父母提不出借名契約,可能被認定贈與。
- 「分手後討錢」:判決書片段說明,情侶間金流若無明確約定,容易被認定贈與或不當得利。
- 實例:交往期間男方陸續轉帳100萬,分手後主張借款卻無借據,法院認定屬贈與。
終極防禦清單:被起訴時立即檢查 ✅
- □ 對方是否已證明「你確實拿到錢/利益」?(要求他提出匯款紀錄等)
- □ 對方是否證明「他自己因此受損」?(查看他的損害計算是否合理)
- □ 你能說明「拿錢的法律原因」嗎?(整理相關合約、對話紀錄)
- □ 金流是否有明確備註用途?(調出銀行匯款明細)
- □ 是否有證人可以支持你的說法?(列出知情人士名單)
- □ 事件時間順序是否對你有利?(製作時間軸表格)
記住判決書片段的關鍵原則:「應先由原告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就像玩遊戲防守反擊,先等對方出招,找出破綻再一舉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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