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要花多少錢?】台灣公然侮辱罪價目表大公開!律師教你避開地雷話術
你是不是曾經在氣頭上脫口而出「你這個白癡!」、「不要臉的騙子!」?先別急著後悔,因為你可能已經觸犯了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今天我們就來用最白話的方式,帶大家看看台灣法院的「罵人價目表」,告訴你哪些話絕對不能說,說了又會付出什麼代價。
⚖️ 公然侮辱罪是什麼?先搞懂基本規則
根據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簡單來說,只要在「公開場合」用言語或文字讓人覺得難堪、貶低人格,就可能構成犯罪。
什麼是「公然」?
不是只有在大馬路上才算公然喔!法院認定的「公然」範圍超乎你想像的廣:
- 在自家門口吵架被路人聽到 → 算公然(110年度上易字第463號)
- 在臉書發文罵人 → 算公然(111年度易字第340號)
- 在法庭上罵對方「騙子」 → 算公然(109年度易字第458號)
- 在鄰居家門口貼字條 → 算公然(110年度上易字第463號)
什麼叫「侮辱」?
不是所有難聽話都算侮辱,法院會看這句話「是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與社會評價」。像是:
✅ 構成侮辱:
罵「騙子」、「白癡」、「不要臉」(110年度上易字第463號、111年度易字第385號、110年度易字第853號)
❌ 不構成侮辱:
說「你這樣做不對」
💰 實戰價目表:罵這句話要罰多少錢?
現在來到大家最關心的部分!我們整理了大量判決書,幫你算出各種罵人話術的「公定價格」。以下金額都是真實案例判決結果:
🚩 基礎款:單次罵人
罵人話術 | 判決結果 | 案例出處 |
---|---|---|
「大騙子」貼紙條 | 罰金6,000元 | 110年度上易字第463號 |
「騙子」在法庭罵 | 罰金6,000元 | 109年度易字第458號 |
「不懂禮義廉恥」 | 拘役25日(可易科25,000元) | 111年度易字第385號 |
「機掰」罵鄰居 | 拘役20日(可易科20,000元) | 110年度易字第853號 |
註:易科罰金標準是1,000元折1日(112年度易字第792號)
🚩 進階款:連續罵人
如果你一時情緒失控連續開罵,法院會把幾次罵人行為合併計算,但刑度會加重:
- 罵鄰居6次「機掰」→ 合併執行拘役60日(可易科60,000元)(110年度易字第853號)
- 罵前媳婦2次「野狼」→ 合併執行拘役40日(可易科40,000元)(111年度易字第385號)
- 罵家人3次「作婊」→ 合併執行拘役50日(可易科50,000元)(112年度上易字第20號)
🚩 豪華套餐:罵人+其他犯罪
如果你不只罵人還動手或破壞東西,那就會變成「刑事組合餐」:
罵人+砸車 → 拘役25日(罵人)+40日(毀損)=合併執行55日(可易科55,000元)(112年度易字第792號)
🎯 超實用情境教學:這些情況最容易被告!
情境1:網路罵戰
案例:
甲在臉書公開PO文說乙是「網路購物棄單的垃圾」(111年度易字第340號)
法院見解:
- 臉書屬於公開平台
- 「垃圾」一詞足以貶低人格
- 判處罰金2,000元
✔️ 自救指南:
- 把貼文設為私人
- 用「我覺得這種行為不妥」代替人身攻擊
❌ 避免事項:
避免使用「垃圾」、「人渣」等詞
情境2:鄰居糾紛
案例:
莊先生罵鄰居「機掰莊家榮和他兒子和老婆」共6次(110年度易字第853號)
法院見解:
- 在公共空間罵人
- 言語粗俗且針對性強
- 判拘役20日x6=合併執行60日(可易科60,000元)
✔️ 自救指南:
- 錄影存證時不要回罵
- 找里長或調解委員會
❌ 避免事項:
不要在社區群組罵人
情境3:家庭爭吵
案例:
鄭先生罵兄嫂「娶某作婊」、「通姦生子麥見笑」(112年度上易字第20號)
法院見解:
- 涉及家暴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
- 言詞嚴重侮辱人格
- 判拘役20日x3=合併執行50日(可易科50,000元)
✔️ 自救指南:
- 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財產糾紛
- 尋求家庭諮商協助
❌ 避免事項:
避免在親友面前互揭瘡疤
🧮 數學教室:罵人成本精算表
讓我們來算算看,罵人到底要付出多少代價!假設你一時衝動罵了鄰居三次:
總成本:60,000+30,000+15,000=105,000元
哇!罵三句話就要花十萬多,是不是比你想像中還貴?
🛡️ 專家教你五招自保
1. 「三秒法則」
想罵人前先默數三秒,通常氣就消一半
2. 「換字術」
把「你是騙子」改成「我覺得被欺騙」
3. 「離場策略」
感覺快失控時立刻離開現場
4. 「存證三步驟」
錄影→找證人→報警
5. 「法律諮詢」
各縣市政府有免費法律諮詢
📚 真實案例反思:他們為什麼輸掉官司?
案例1:法庭罵人還不認錯(109年度上易字第1362號)
丙○○在法庭罵對方「拉個褲頭就告人家強姦」,雖然辯稱是「隱喻」,但法官認為:
「其攻擊性與針對性顯然,足以使告訴人感到人格受攻擊」 → 照樣判拘役20日
案例2:貼字條罵人覺得不會怎樣(110年度上易字第463號)
葉女士因買賣糾紛貼「大騙子」字條,法官認定:
「張貼於建築物門口、門柱上,屬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 罰金6,000元
📋 公然侮辱自我檢核表
開口前請先確認:
記住我們的「罵人價目表」口訣:
「一句話六千,三句十萬多,臉書罵人最容易被截圖!」
🌟 結論:生氣可以,罵人貴貴!
看完這些案例,是不是覺得罵人的代價比想像中高很多?其實解決糾紛有很多更好的方式,比如:
- 透過調解委員會
- 寄發存證信函
- 提起民事訴訟
- 尋求心理諮商
下次想罵人前,先想想自己的荷包啊!如果你身邊有容易衝動的朋友,不妨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救救他的錢包吧~
重要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個案情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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