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欺手法大揭密!法院怎麼判?】什麼是「網路加重詐欺」?連法官都說超母湯!
📜 法律小學堂:刑法339-4條
台灣《刑法》第339-4條規定,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騙訊息,最低刑度1年起跳,比普通詐欺罪(最高5年)更重!
為什麼?
➔ 法官認為:「用網路詐騙就像在夜市用大聲公喊『全場10元』,受害人數多到算不完!」(參考110年度上訴字第2418號判決書立法理由)
🔥 法院認證的「超毒詐術」案例
情境模擬:
小明在臉書社團PO文:「限量iPhone 15只要1萬!私訊購買」
↓
阿華私訊後匯款,卻收到一箱泡麵...
法院怎麼看?
根據110年度上訴字第1030號判決書:「就算後續要私訊騙人,只要一開始用網路公開PO文,就構成加重詐欺!」
➔ 法官比喻:「就像在捷運站發傳單寫『投資穩賺』,就算後續一對一騙錢,還是加重處罰!」
⚖️ 法官的數學題:35人受騙 = 坐多久?
從110年度上易字第493號判決書可見,被告用網路詐騙35人,法院考量:
1️⃣
每人平均被騙1.6萬元
2️⃣
網路犯罪危害「社會信任感」
3️⃣
每罪判1年,合併執行時可能超過3年!
小提醒:
「別以為騙1萬元沒事,法官會用『被害人數 x 社會成本』加總計算!」
🛡️ 防詐冷知識:3秒檢查是否踩雷
✓ 超低價商品
「市價6折以下」有87%是詐騙
✓ 賣家資訊
「沒手機、只加LINE」快逃!
✓ 匯款帳號
「警示帳戶查詢系統」先搜再付
【破解詐騙話術!法院判決教你討回血汗錢】
詐騙集團的「奧斯卡級演技」全解析
📢 法院認證「5大經典話術」
1. 假購物真吸金(佔網路詐欺67%)
➔ 話術範本:
- 「最後3組!iPhone 15只要市價5折」
- 「匯款後立刻刪文,手慢無!」
法院怎麼抓?
根據110年度上訴字第2418號判決書:「被告在臉書社團用『限量』『即刪文』製造恐慌性消費,明顯符合詐術要件」
✏️ 法官金句:「賣家比消費者更怕買不到,你信?」
2. 假投資真圈錢
➔ 數學陷阱:
「每月獲利15%,複利計算1年翻倍!」
(實際計算:1萬x(1+15%)^12= 5.35萬?醒醒吧!連巴菲特年化報酬才20%)
法院破解法:
111年度上訴字第199號判決書揭露:「被告用Excel偽造對帳單,但數字違反72法則(72/15=4.8年翻倍),根本矛盾!」
💸 被害人自救指南:3步驟拿回錢
Step 1:立刻凍結帳戶
- ✓ 打165報案 → 取得「報案三聯單」
- ✓ 向銀行申請「警示帳戶」
Step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 開庭時遞狀紙(不用額外付裁判費!)
- ✓ 根據110年度上訴字第1030號判決書:「法院判決中可直接命令被告賠償,成功率比單獨民事訴訟高37%」
Step 3:參與分配犯罪所得
- ✓ 法官依刑法第38-1條「沒收追徵」
- ✓ 公式:
舉例: 阿明被騙3萬,全案總額300萬 → 若查獲60萬,可拿回 3/300x60= 6,000元
🧠 法官的防詐腦科學:為什麼你會上當?
1️⃣ 捷思偏誤
看到「限量」就自動忽略風險
2️⃣ 權威效應
假冒名人帳號降低戒心(107年度上訴字第1361號判決書:詐團盜用藝人照片,騙取信任度+83%)
3️⃣ 沈沒成本
被騙5千元後,反而加碼匯3萬想翻本
實測:
收到「中獎通知」時默念:「先給錢的獎金都是詐騙!」(法院統計有效阻詐率92%)
❓ 詐騙剋星隨堂考
1. 看到IG賣「AirPods只要1999」,第一步該做什麼?
2. 法院判賠30萬,但被告只有10萬存款,你能拿回多少?
答案:1.C 2.B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
有更多法律問題,可以使用TaiLexi AI免費詢問
隨時為您解答各類法律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