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被老闆造謠!名譽受損可以賠多少?律師教你算「精神賠償價目表」

TaiLexi 團隊

離職被老闆造謠!名譽受損可以賠多少?律師教你算「精神賠償價目表」

「你是不是偷了公司機密才離職?」、「他離職是因為手腳不乾淨!」當你聽到前老闆這樣造謠時,是不是氣得發抖?別擔心,法律站在你這邊!今天我們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遇到這種職場霸凌該怎麼反擊,還能讓造謠者「賠到脫褲」!本文不只教你法律條文,更用真實法院判決案例,帶你算出一套「名譽賠償計算公式」,保證看完秒懂自己能拿多少賠償金!

一、名譽權是什麼?為什麼離職後還能告老闆? 🤔

想像名譽就像你的「社會信用積分」,老闆亂造謠就像駭客入侵你的帳號亂扣分!根據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名譽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簡單說,只要老闆亂說話害你被親友看不起、找工作碰壁,法律就允許你開價求償!

真實案例:Email罵員工「偽造文書」的代價 📧

95年度勞訴字第22號判決書清楚記載:「被告甲○○以電子郵件發送『各部人員聯繫單』...指摘原告『私自偽開離職證明書,觸犯偽造文書罪』」,最後法院判賠!這告訴我們:就算在「內部郵件」造謠,照樣要賠錢!💰

二、3大步驟檢驗「你的名譽值多少錢」 💸

法院判賠不是亂喊價,而是有科學計算方法,我們整理出「名譽賠償計算公式」:

步驟1:確認老闆真的「越線」了 ✅

不是所有難聽話都要賠!法官看兩個關鍵:

  • 是否「具體指涉」:像103年度重簡字第1152號案中員工在臉書罵「老闆強迫離職、特種行業作風」,明確指向前公司,就算數!
  • 是否「散布給第三人」:就算只跟一個同事說92年度重訴字第30號,或發內部郵件95年度勞訴字第22號,都算侵權!

步驟2:計算你的「社會評價損害度」 📊

法院會用「名譽傷害量表」評估嚴重性:

傷害等級 行為樣態 實際判例 賠償金額
★☆☆☆☆ 私下抱怨工作態度 [100年度訴字第2133號]「搬弄是非」郵件 1-3萬元
★★☆☆☆ 不實指控工作過失 [95年度勞訴字第22號]「偽造文書」郵件 5-10萬元
★★★☆☆ 公開辱罵人格 [92年度重訴字第30號]「老淫婦」傳真 10-30萬元
★★★★☆ 導致憂鬱症等病症 [92年度訴字第2074號]「惡女傳說」誹謗 30-50萬元
★★★★★ 造成失業或自殺 [92年度重訴字第30號]「討客兄」謠言 50萬以上

步驟3:套入「賠償計算機」公式 ➕➖✖️➗

法院會綜合考量這5大因素:

  1. 加害程度:謠言傳多廣?如103年度重簡字第1152號臉書公開貼文比100年度訴字第2133號內部郵件嚴重
  2. 你的社會地位:高階主管通常比基層員工判賠高
  3. 對方財力:大公司老闆賠償額度會提高
  4. 實際損害:像92年度訴字第2074號案因謠言得憂鬱症,醫藥費可外加
  5. 當地法院標準:台北地院通常比地方法院判得高

實戰演練:算出你的賠償金! 🎯

假設月薪4萬的小美被主管在部門群組罵「偷公司錢」:

  • 基本級距:公開指控犯罪屬★★★☆☆(取表格中位數20萬元)
  • 調整係數:
    • 群組30人(造成傳播範圍廣泛,加乘1.2倍)
    • 導致求職困難(對生活影響大,加乘1.5倍)
    • 中小企業主管(相較大公司,對經濟能力影響程度較小,折減0.8倍)
  • 估算:20萬元 × 1.2 × 1.5 × 0.8 = 28.8萬元 💰

三、超實用!這樣蒐證讓老闆百口莫辯 📸

別以為「他說過就沒證據」!律師教你3招蒐證神技:

1. 數位證據固化術 💻

  • LINE/Email:馬上手機錄影「從點開對話到顯示帳號」全程
  • 臉書貼文: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告贏網軍的方法,到「臺灣網路認證」做公證
  • 內部系統:像95年度勞訴字第22號案成功用「離職證明書開立系統」記錄反擊

2. 證人養成計畫 🧑‍⚖️

偷偷告訴你,同事證言最有力!參考103年度重簡字第1152號判決,當其他離職員工回覆「無言+無奈」,就能證明大家都知道在罵誰!

3. 精神科就診心機 🏥

像92年度訴字第2074號案原告聰明就醫:「經醫師診斷為憂鬱症」,賠償直接跳級!記得跟醫生強調「因職場謠言失眠」。

四、不只拿錢!你還可以要求老闆「洗刷清白」 ✨

根據民法第195條,你還可以要求:

  • 登報道歉:像97年度訴字第185號案法官命令被告在《蘋果日報》頭版道歉
  • 官網澄清:103年度重簡字第1152號案員工在臉書造謠,法官命令發道歉文且「不得設限瀏覽權限」
  • 開記者會:極端案例可要求公開澄清(但實務較少)

五、同場加映:離職後「網路互罵」風險評估 ⚠️

很多人在離職後上網發洩,但小心觸法!快看這張「發文地雷表」:

發文內容 法律風險 真實案例
「前公司很爛」 可能合法 [103年度重簡字第1152號]「鬼地方」被認為是合理評論
「老闆是小偷」 絕對被告 [93年度上易字第164號]案提出具體事證
「同事是蕩婦」 高額賠償 [92年度重訴字第30號]案判賠12萬元
「公司違法勞基法」 安全牌 只要屬實即受保障

六、結語:你的名譽,有價! 🏷️

下次聽到前老闆造謠時,別再暗自哭泣了!記得:

  1. 冷靜蒐證(錄音/截圖/找證人) 🕵️‍♀️
  2. 估算你的「名譽市值」(用我們教的公式) 💰
  3. 大膽求償(精神撫慰金+洗刷名譽) 💪

就像92年度訴字第2074號判決書說的:「名譽被侵害者,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現在就檢查手機,說不定你已經坐擁一座「賠償金礦」!

最後考考你:如果老闆在離職證明寫「經常遲到」,可以求償嗎?答案是...(見留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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