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阿公董事長撞8人震撼案】要關嗎?會賠多少錢?無照慣犯+公司車的法律風暴全解析
2025年5月23日下午,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發生嚴重車禍。78歲邱姓男子駕駛黑色轎車,在紅燈時高速闖越路口,先撞上兩台機車及行人,隨後再撞擊公車、特斯拉、賓士及多元計程車,造成8人受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 肇事者背景
- 邱姓駕駛為北市中山區一間登記資本額近2億元的貿易公司董事長
- 該公司成立於1959年,主營基本金屬及商品批發,旗下有三家關係企業
- 邱翁同時也是三家企業的董事長
- 事故車輛疑為公司名下車輛,因此他能取用
🚫 違規與駕駛紀錄
邱翁從未考取過駕照,屬於長年無照駕駛
2019年至今有4次違規紀錄:
- 2次無照駕駛(2021、2023)
- 1次違規右轉(2023)
- 1次未禮讓行人(2019)
這次是他5年內第二度因無照駕駛被查獲,依法開罰最高2.4萬元
💥 事故經過
- 事發時,路口已轉紅燈,行人正通過斑馬線,邱翁突然高速衝出
- 撞倒行人後再追撞多輛車輛
- 事故造成8人受傷,包括行人、機車騎士、公車乘客及小客車駕駛
- 邱翁本人也受傷(右腰痛、左臉腫),送醫治療,意識清楚
肇事原因初步調查
- 警方初步調查,邱翁疑因車內腳踏墊移位卡住油門,導致無法正常踩煞車
- 無酒駕紀錄
肇事後反應
- 面對警方詢問,邱翁僅表示「不記得了」、「忘記了」
- 事故現場距離其住家僅約300公尺,疑似正要返家
💰 無照駕駛的價格表:他5年罰2.4萬算貴嗎?
老董5年內4次違規,其中2次無照駕駛各罰6,000-12,000元,累計最高罰鍰2.4萬。但根據判決書110年度交上易字第275號的見解:「無照駕駛致傷屬刑法分則加重,成立獨立罪名」,這可不是罰錢了事這麼簡單!
法院實務算法:
1. 基礎刑:過失傷害罪6月以下徒刑(換算易科罰金最高18萬)
2. 加重刑:依道交條例86條加1/2 → 最重9月徒刑(易科27萬)
3. 撞8人觸犯8罪:想像競合從一重判(但法官可酌量提高刑度)
這還不含民事賠償!假設每人求償10萬元醫療費+20萬元精神撫慰金,總金額上看240萬元(實際可能更高)。
⚖️ 法院怎麼看「老司機無照慣犯」?
從112年度審交易字第1517號判決書可見:「被告無照駕駛且為全部肇事原因,造成重傷害仍未和解,量刑考量加重」,本案老董有諸多「惡性加重因子」:
✓ 無照駕駛累犯(2019-2023年4次違規)
✓ 駕駛公司車輛(可預見長期用車需求)
✓ 高齡78歲(反應力與認知能力下降)
✓ 撞擊後逃逸(雖稱忘記但可能影響認定)
111年度桃交簡字第1637號判決書指出「駕照吊銷仍駕駛視同無照」,即便老董曾考過駕照,只要失效就符合加重條件!
🛡️ 暴衝辯護有用嗎?看法院怎麼破解
老董主張「腳踏墊卡油門」,但根據111年度桃交簡字第1637號判決書見解:「駕駛人負有車輛檢查義務」,先前就有判例因未固定腳踏墊被判過失成立。
更狠的是112年度審交易字第1517號判決書強調:「無照駕駛上路本身已屬可非難行為」!
🧮 血淋淋的法院數學題:老董可能關多久?
用108年度交簡字第1383號判決書公式推算:
1. 基礎刑:過失傷害6月(8人從一重)
2. 加重1/2 → 9月
3. 自首減刑 → 9月×0.5=4.5月
4. 未和解再加重 → 可能判6-8月
換算易科罰金:8月×3萬=24萬元,但法官可能不准易科(依112年度交上易字第705號判決書:「無照駕駛危害公共安全,不宜易科」)
🏢 公司車變殺人凶器!老闆撞人全體股東買單?
邱老董開著公司登記的車輛肇事,這讓整間貿易公司瞬間陷入「法律風暴圈」。根據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判決見解:「公司車輛提供予無照者使用,推定有選任監督過失」,白話文就是——公司要為老闆的違法行為擦屁股!
賠償金額的數學遊戲:2億資本額夠不夠賠?
假設8名受害者各求償100萬元,總金額800萬元看似在資本額2億元範圍內,但實務上會用「穿透計算」:
1. 民事連帶責任公式:
(依107年度審交簡字第573號判決書:「被告公司未盡管理義務,負30%連帶責任」)
以本件邱翁100%肇責計算:
800萬 × 100% = 800萬元
但實務中法官可能因「公司長期放任無照駕駛」加重比例,甚至判賠全額!
2. 保險漏洞放大效應:
從106年度審交簡字第325號判決書可見:「公司車未投保車險,董事長需與公司連帶賠償」,若該車真的沒保險,2億元資本額將直接暴露在賠償風險中。
員工害老闆的神奇法條:民法第188條逆襲
有趣的是,邱翁身為董事長開公司車,竟可能觸發《民法》第188條「雇主責任」!根據107年度交簡上字第65號判決書精闢分析:
「公司為法人格,董事長執行職務時視為受僱人」
也就是說,公司反而要為「員工(董事長)」的過失負責,這根本是打工仔的終極逆襲啊!
🚔 政府能沒收那台殺人轎車嗎?關鍵在「這串神秘數字」
網友狂刷「沒收犯罪工具」,但根據道交條例第85-3條,需符合:
✓ 5年內第2次無照駕駛 → 邱翁符合!
✓ 主管機關得沒入車輛 → 法條用「得」非「應」
從91年度交易字第303號判決書實務見解:「車輛屬公司資產時,需審酌比例原則」,白話文就是——法官會看公司是否「故意提供」車輛給無照者。
👴 高齡駕駛法規竟有「75歲魔咒」?銀髮族路權真相
邱翁78歲無照撞人,但你知道75歲以上駕駛的「生存遊戲規則」嗎?
✓ 現行法規:75歲以上每2年換照,需通過體檢+認知測試
✓ 殘酷現實:2024年高齡換照不合格率僅3.7%
✓ 致命漏洞:無照者根本不受年齡限制!
從91年度交易字第303號判決書神比喻:「允許高齡無照駕駛,猶如給予視障者狙擊槍」,法院多次呼籲修法但進度緩慢。更驚人的是,《道交條例》第52條規定:75歲以上無照駕駛罰則與年輕人相同,完全沒有「年齡加成」!
🛡️ 血淚教訓換來的自保指南
企業主必看三招:
- 車輛鑰匙裝GPS定位+酒精鎖(參照107年度交簡上字第65號判決書免責條件)
- 每月查驗駕駛人證照(可用人臉辨識APP)
- 投保至少3000萬元超額責任險
市井小民防撞攻略:
✓ 見公司車閃1.5倍距離(根據93年度上易字第247號判決書煞停公式)
✓ 隨身攜帶「責任釐清自保包」:粉筆、手機支架、目擊者聯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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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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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長輩無照開車算不算「馬路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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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給無照者會有哪些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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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管理漏洞如何成為法律破口?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如遇交通事故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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