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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Andy老師怒查家寧媽媽帳戶】法院准派會計師翻公司底細!網紅分手變商戰全解析

案情比八點檔還精彩!網紅情侶「眾量級CROWD」王崇睿與張家寧分手後,發現兩人合開的群海娛樂公司帳目有鬼!王男持股25%卻發現公司帳戶問題重重...

📋 根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司字第 18 號民事裁定

判決書連結:新北地院114年度司字第18號

⚖️ 法院裁定結果

✅ 准許查帳!

派第三方會計師進公司「翻箱倒櫃」查:

1. 查什麼?

所有會議記錄、會計帳本、銀行流水、資產清單(從2018年公司成立查到現在)

2. 誰來查?

蔡家龍會計師(富達事務所,30年資深+法律背景,公會推薦)

❌ 公司慘敗原因:

  • 已被政府抓到「不開會、不給看帳本」各罰3萬、1萬元
  • 另因「逃漏稅」被檢調搜索(新聞有報)
  • 擺爛沒出庭 → 法院當你默認!

💡 超白話重點

股東權益保衛戰:

  • 只要持股1%滿6個月,就能向法院申請「派偵探查公司」
  • 本案股東持股25%+提出具體可疑事證(錢亂轉、造假痕跡),法院秒准!

🎭 網紅分手變商戰!劇情大解析

網紅情侶「眾量級CROWD」王崇睿與張家寧分手後,發現兩人合開的群海娛樂公司帳目有鬼!王男持股25%卻發現:

1️⃣

公司7年沒開過股東會

2️⃣

查帳被回「要相信女友媽媽」

3️⃣

美金7萬元從公司帳戶神秘消失(備註欄還用暗號NZAH9RT...)

4️⃣

錢被轉到「家寧媽媽」曾淑惠的私人帳戶💸

Andy氣炸向法院聲請「派會計師查帳」,法院最後准了!究竟法官怎麼判斷?以下用「追劇模式」解析:

🔍 法律關鍵三幕劇

第一幕:股東查帳權是基本人權!

公司法第245條規定:「持股1%+半年以上」的股東可聲請查帳

👉 王男持股25%符合資格(遠超1%門檻)

📌 法院見解:

法官強調「群海娛樂公司從未開股東會」且「拒提供財報」已違反:

  • 公司法第170條(每年要開股東會)
  • 公司法第210條(股東有權查帳)

還被抓包被政府罰款3萬+1萬元!

第二幕:資金流向詭異到像魔術秀

王男提出關鍵證據:

🔎 美金7萬匯出備註「NZAH9RT...」根本不是YouTube官方代碼

🔎 錢被轉到「家寧媽媽」私人帳戶+神秘第三人帳號

📌 法官神吐槽:

「這明顯有貓膩!」加上公司被檢調搜索逃漏稅,直接認定有必要查帳

第三幕:會計師出動!法院的偵探選擇

法院找臺灣省會計師公會推薦人選

選中蔡家龍會計師:

  • ✔️ 30年查帳資歷
  • ✔️ 法律+會計雙修
  • ✔️ 檢查項目鉅細靡遺(連銀行流水、報稅401表都要查)

⚖️ 法律小學堂

📌 為什麼法院挺股東?

1. 【防黑箱條款】

公司法245條立法精神就是「讓小股東對抗擺爛公司」
→ 法院強調:「寧可讓公司麻煩,也要保護股東不被坑」

2. 【查帳不是找碴】

法官打臉公司說法:
「不開會+不給看帳=自己證明該被查!」

3. 【專業中立原則】

選第三方會計師(非官方機關),避免「球員兼裁判」

後續影響:

  • 若查到掏空或逃稅,可能變刑事案(背信、詐欺)
  • 公司想擋?幾乎不可能(抗告成功率極低)

💡 超實用冷知識

檢查人能做什麼?

翻遍公司所有帳本、查金流、看會議記錄,連「廣告分潤備註暗號」都要破解!

公司擺爛會怎樣?

拒配合查帳可罰2-10萬,按次罰到哭!(公司法245條第3項)

❓ 你可能還想問

王男能拿回錢嗎?

→ 先等查帳報告,確認不法後可提民事求償或刑事告訴。

公司說「他是掛名」有用嗎?

→ 要舉證(如合約、金流),空口白話法院不信!

檢查人會洩密嗎?

→ 不會!法院選的專業人士,報告只給法院和雙方看

🤔 延伸思考:

  1. 如果家寧媽媽堅持不交帳本,會發生什麼事?

  2. 小股東怎麼預防「被踢出董事會還查不到帳」?

  3. 檢查人查完發現真的A錢,下一步該怎麼告?

📈 股東權益自保攻略

小股東必學招式:

✓ 定期要求:每年主動要求看財務報表

✓ 保留證據:所有拒絕理由都要存證信函

✓ 持股門檻:確保持股1%+滿6個月才能聲請查帳

✓ 具體事證:不能只說「感覺有問題」,要有具體異常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如遇公司治理爭議,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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