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朋友出車禍要賠嗎?借車人法律責任解析 「小明,我的機車借我一下啦!」小華拜託著。小明心想大家都是好朋友,不借好像太小氣,於是爽快地把機車鑰匙交給小華。沒想到小華無照駕駛,還載著小明出門,一個閃神就和小美發生碰撞,三人都受傷了。事後小美要求賠償醫藥費,小明自己也受傷,但車子是小明的,他該負責嗎?小華該賠多少?強制險又怎麼賠?這篇文章就用一個故事帶你搞懂「借車給朋友」的法律責任,讓你不再一頭霧水!此外,常見問題也是值得關注的主題。 一、借車給朋友,朋友撞傷別人,車主要賠嗎? 小明把機車借給小華,小華撞傷小美,小美可以向誰求償?當然可以向駕駛人小華請求賠償,但小明(車主)有沒有責任呢? 法律怎麼說? 原則上,車主不是駕駛人,不會直接因為車禍而負侵權行為責任。但是,如果車主在出借車輛時有過失,例如: - 明知借用人沒有駕照、酒醉、精神不濟,仍然出借。 - 車輛本身有故障(例如煞車失靈)卻沒有告知或修理。 - 把車借給未成年人且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這時候,車主的行為可能構成「共同侵權行為」,或是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必須和借用人一起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實務見解 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法院研討案例(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2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37 號判決書片段): 「甲將其所有之機車借予未領有駕照之乙騎乘,並搭乘乙所駕駛之車輛,與丙發生車禍。甲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乙、丙賠償損害。鑑定結果認乙為肇事主因,丙為次因,甲允許無照乙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亦有過失。假設損害金額為一百萬元,甲負百分之二十過失責任,乙負百分之五十,丙負百分之三十。」 在這個案例中,甲(車主)因為允許無照的乙騎車,被認定有過失,必須負擔20%的過失責任。換句話說,如果小美受有損害,小明也可能因為出借機車給無照的小華,而被認定有過失,必須和小華一起賠償小美。 所以,車主有過失才要賠,無過失則不用。但實務上,只要車主把車借給無照的人,幾乎都會被認定有過失,因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未領有駕照不得駕駛車輛,車主明知而借車,就是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自然有過失。 二、車主自己也受傷,可以向朋友(駕駛人)求償嗎? 故事中,小明自己也受傷了,他可以要求小華賠償嗎?當然可以!因為小華是駕駛人,對乘客負有安全注意義務,如果因為過失導致乘客受傷,乘客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91-2條請求損害賠償。 但是,小明自己也有過失嗎?如果小明明知小華無照還搭他的車,法院會認為小明「與有過失」,也就是自己也有責任,這時候小華的賠償金額會被減輕。 與有過失的規定 民法第217條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也有一部分過錯,賠償金額會按比例減少。 我們再回頭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2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37 號的案例:甲(車主)自己也是乘客,他允許無照的乙騎車並搭乘,法院認定甲有20%的過失,所以乙(駕駛人)賠償甲時,可以主張過失相抵,只賠償80%的損失。 實務上常見的判決也支持這個觀點,例如111年度簡上字第549號判決提到: 「按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查被上訴人駕駛本件機車行至交岔路口,左轉彎後變換車道未注意右側車輛,亦為本件車禍事故肇事原因……被上訴人與有過失……上訴人應負70%、被上訴人應負30%之過失責任。」 雖然這個判決是兩車相撞,但同樣說明了過失相抵的運用。所以,小明如果向小華求償,法院會根據雙方的過失比例來決定小華實際要賠的金額。 三、賠償金額怎麼算?過失比例、強制險扣除實例演練 現在我們來實際算算看,假設小明、小華、小美三人的損害各是多少?但為了簡化,我們沿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2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37 號案例的假設:假設車主甲(小明)的損害是100萬元,乙(小華)是駕駛人(也是借車人),丙(小美)是對方駕駛。鑑定結果:乙(小華)是肇事主因,過失50%;丙(小美)是次因,過失30%;甲(小明)因為允許無照駕駛,過失20%。 另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經理賠50萬元(可能是賠給乘客或第三人,這裡假設是賠給甲,因為甲是乘客,強制險會賠償乘客)。問題來了:這50萬元要怎麼從乙和丙的賠償金額中扣除?這在實務上曾經有爭議。 法院的兩種見解 - 甲說:依乙、丙的過失比例來分配強制險理賠金額。因為強制險是為了保障受害人,理賠後保險公司可以向加害人代位求償,但這裡是受害人直接受領保險金,在計算加害人應賠償額時,應該按過失比例扣除,才公平。 - 乙說:先從連帶債務中扣除,再計算個別責任。但這種算法可能會造成不公平,例如其中一方負擔過重。 最後,法院研討結果採用了甲說,也就是依過失比例分配扣除。我們來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2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37 號判決書片段的說明: 「研討結果修正乙說部分,刪除『剩餘之強制險理賠二十萬元』以下內容。審查意見亦調整,明確丙車強制險僅得扣除丙應負三十萬元部分。最終通過修正後之審查意見,採納甲說之計算方式,以過失比例合理分配強制險理賠金額。」進一步的說明可參見損害賠償一文。 所以,在我們的例子中,甲總損害100萬元,強制險已賠50萬元。乙和丙的過失比例分別是50%和30%,但注意,甲的過失20%會讓乙、丙的賠償責任減輕(過失相抵)。先計算乙、丙在扣除甲的與有過失前應負的賠償額: - 乙原本應負擔50%的責任,但因甲與有過失20%,所以乙的賠償金額會減輕20%,變成只賠100萬 × 50% × (1 - 20%)?等等,過失相抵的計算方式通常是:先確定加害人的過失比例占全部過失的比例,然後直接乘上損害總額,再減去被害人的過失比例?實務上常見的算法是:將所有有過失的人(包括被害人)的過失比例加總為100%,然後按比例分擔損害。也就是被害人自己承擔自己過失比例的部分,加害人按其過失比例賠償。這種算法在實務判決中很常見,例如111年度簡上字第549號判決:「本院審酌系爭車禍上訴人應負70%、被上訴人應負30%之過失責任。」然後就直接按比例分擔損害。 所以,如果甲損害100萬,甲過失20%,乙50%,丙30%,則乙應賠償50萬,丙應賠償30萬,甲自己負擔20萬。這樣乙丙的賠償責任就沒有再額外減輕,因為已經按比例分攤了。 接著處理強制險理賠的50萬元。按照法院採納的甲說,應按乙、丙的過失比例分配扣除。乙和丙的過失比例加起來是80%(50%+30%),所以: - 乙應分擔的強制險金額 = 50萬 × (50/80) = 31.25萬 - 丙應分擔的強制險金額 = 50萬 × (30/80) = 18.75萬 因此,乙實際還要賠償 50萬 - 31.25萬 = 18.75萬;丙實際還要賠償 30萬 - 18.75萬 = 11.25萬。小明總共拿到:強制險50萬 + 乙18.75萬 + 丙11.25萬 = 80萬,加上自己負擔20萬,正好彌補100萬的損害。 如果採用乙說(先扣連帶責任),計算會不同,但法院已採甲說,所以我們以甲說為準。 四、借車給朋友,車主如何自保?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借車給朋友風險不小,一不小心就可能要負賠償責任。以下幾點建議可以幫助車主降低風險: 1. 確認借用人有合格駕照:一定要親眼看到對方的駕照,並且確認駕照有效、符合車種。如果對方無照,千萬別借! 2. 確認借用人沒有喝酒、精神狀態正常:酒後駕車是絕對禁止的,車主若明知而借車,責任更大。 3. 確保車輛狀況良好:如果車輛有故障(例如煞車不靈),應該先修好再借,否則可能因車輛瑕疵而負過失責任。 4. 簽訂書面借用契約:雖然有點傷感情,但可以載明借用期間、使用範圍、責任歸屬等,至少留下證據證明自己已盡注意義務。 5. 投保足夠的保險:強制險只賠人身傷害,且金額有限。建議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萬一出事,保險公司可以幫忙賠償,減輕車主的負擔。但要注意,如果借用人無照,保險公司可能拒賠,所以還是要確認駕照。 6. 拒絕借車並不犯法:車子是你的,你有權決定借或不借。如果真的不想借,可以委婉拒絕,例如車子剛好要保養、家人要用等。 五、常見問題 QA Q1:朋友無照駕駛,但我不知道他無照,這樣我要負責嗎? 如果車主真的不知道朋友無照,而且已經盡了合理查證義務(例如詢問是否有駕照,對方出示偽造駕照),實務上可能認定車主無過失而不需負責。但舉證責任在車主,必須證明自己不知情且無過失,難度較高。所以最好還是主動查看駕照正本,留下記錄。 Q2:車子借出後發生車禍,我的強制險會理賠嗎? 強制險是「跟車不跟人」,只要是被保險汽車發生事故,不論駕駛人是誰(除非是故意行為、犯罪行為等法定除外事項),保險公司都會對受害人(乘客、第三人)理賠。所以即使朋友無照,強制險仍然會賠,但保險公司賠償後,可能會向無照駕駛人代位求償(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但這不影響車主,車主不用擔心。 Q3:如果車主有過失,會被連帶求償嗎? 有可能。如果車主有過失(例如明知無照還借車),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請求車主與駕駛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被害人可以同時向車主和駕駛人求償,車主賠償後,可以向駕駛人內部求償(按過失比例分擔)。 Q4:借車給朋友,朋友肇事逃逸,車主有責任嗎? 如果車主借車時並不知道朋友會肇事逃逸,且對事故發生沒有過失,原則上車主不需對肇事逃逸行為負責。但車主可能因為出借車輛給不適當的人(例如明知朋友曾有不良紀錄)而被認定有過失。另外,肇事逃逸是刑事責任,通常只處罰駕駛人,車主不會被罰。 Q5:車主自己受傷,可以向朋友求償,但朋友沒錢怎麼辦? 如果朋友沒有財產,即使判決勝訴也可能拿不到錢。這時候車主自己的保險就很重要,例如強制險可以賠償乘客(車主自己),或者如果有投保「駕駛人傷害險」也可以申請理賠。另外,如果車主有投保「醫療險」等,也能獲得一些補償。 結語 借車給朋友是出於好意,但一不小心就可能惹上大麻煩。了解法律責任,做好事前預防,才能友誼長存、平安無事。下次朋友再來借車,記得先檢查駕照、確認車況,並誠心建議他小心駕駛。如果實在不放心,就勇敢說「不」吧! --- 透過這篇文章,希望你能清楚知道借車給朋友的法律責任,以及如何保護自己。如果有更多疑問,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獲得更詳細的解答。 (本文內容參考自法院判決及法律座談會見解,個案情形不同,請以實際法律諮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