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順便求償嗎?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機與費用 「我被騙了100萬,壞人被抓去關了,但我的錢呢?」 這是許多被害人的心聲。其實,除了讓壞人坐牢,你還可以在刑事程序中「順便」請求賠償,這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篇文章將用白話文告訴你:什麼是附帶民事訴訟、什麼時候可以提、要不要繳裁判費,以及實務上常見的陷阱。文末還有QA,讓你一次搞懂! --- 一、什麼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簡單說,就是當你因為別人的犯罪行為而受到損害(例如被詐騙、被打傷、東西被偷),在檢察官起訴後,你可以向審理該刑事案件的法院,一併提出民事賠償的請求。這樣做的好處是: 1. 免繳裁判費(原則上不用錢)。 2. 可以跟刑事程序一起審理,節省時間。 3. 證據可以直接沿用刑事卷宗,不用重複舉證。 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 二、誰可以提?什麼時候提? (一)誰可以提? 你必須是「因犯罪而直接受損害的人」。例如: - 被偷錢的失主。 - 被毆打的被害人。 - 被詐騙的受害者。 如果你是間接受害(例如死者家屬請求精神慰撫金),實務上認為也是直接被害人(因為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家屬的身分法益),可以提(最高法院判例肯定)。 但如果你只是旁觀者或第三人,就不行。例如:A公司員工侵占公款,A公司可以提;但A公司的股東不能直接提,因為他不是公司。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4號裁定:「所請求回復之損害,以被訴犯罪事實所生之損害為限。」(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 (二)什麼時候提? 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提起。具體時點是: - 一審:檢察官起訴後,至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 二審:如果一審沒提,二審還是可以提,但必須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 三審:不能提,因為三審是法律審,不調查事實。 實務上最常見是在一審第一次開庭後遞狀。 --- 三、可以向誰求償? 除了刑事被告本人,還可以包括「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例如: -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87條)。 - 雇用人(民法第188條)。 - 共同侵權行為人(民法第185條)。 但要注意:這些「其他人」必須在刑事程序中已經被認定為共同侵權或應負連帶責任。如果刑事判決完全沒提到這個人,你就不能直接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告他。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753號裁定:「附帶民事訴訟之原告所主張之共同加害人,必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經認定係共同侵權行為之人,或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第188條第1項等規定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之人,始得謂為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 --- 四、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只要是「因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損害」都可以,包括: - 財產損害:被騙的錢、被毀損的財物、醫療費、喪失的薪資等。 - 非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例如被性侵、被公然侮辱)。 - 利息:通常可以請求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算的法定遲延利息。 但要注意:你請求的項目必須和犯罪事實有直接因果關係,不能擴張到其他不相干的損失。 --- 五、要不要繳裁判費? 原則上免繳裁判費!這是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誘因。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前項移送案件,免納裁判費。」也就是說,就算刑事庭認為案件太複雜,裁定移送給民事庭審理,也還是免繳裁判費。 但是,如果你提的附帶民事訴訟「不符合要件」(例如你不是直接被害人,或你告的人不是刑事被告也不是依法應負責的人),那麼: 1. 刑事庭可能會直接駁回你的請求。 2. 或者,刑事庭先裁定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審查後認為不合法,就會要求你「補繳裁判費」,否則駁回你的起訴。 所以,不是只要掛上「附帶民事」就一定免費,必須合法提起才行。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953號裁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刑事庭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送於同院民事庭後,民事庭如認其不符同法第487條第1項規定之要件時,應許原告得繳納裁判費,以補正起訴程式之欠缺。」(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 --- 六、程序怎麼走? 1. 遞狀: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遞交給審理該刑事案件的法院。 2. 審理:通常由刑事庭法官一併審理,但如果法官認為附帶民事訴訟太過繁雜(例如牽涉許多證據或法律關係),可以裁定移送給民事庭。 3. 移送後的程序:移送民事庭後,就適用《民事訴訟法》的一般規定,包括簡易程序或通常程序。這裡有個有趣的爭議:如果刑事案是用簡易程序(例如輕罪),附帶民事訴訟被移送後,應該用簡易程序還是通常程序?實務上多數認為,不管標的金額多少,都適用簡易程序(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判決)。 4. 判決:如果刑事判決被告有罪,附帶民事訴訟可能會一併判賠;如果刑事判決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會被駁回(但你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 七、實際案例故事 案例:小明被詐騙100萬 小明在網路上投資虛擬貨幣,被詐騙集團騙走100萬元。檢察官偵查後,起訴了主謀A和車手B。小明在刑事庭第一次開庭後,遞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A和B連帶賠償100萬元及利息。 法院審理後,認定A和B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並判決A、B應連帶賠償小明100萬元及法定利息。因為是附帶民事訴訟,小明一毛裁判費都不用繳。 關於判決的更多實務案例與操作細節,刑事案件完整指南有系統性的整理可供參考。 但如果小明還想告提供人頭帳戶的C,但C在刑事程序中未被起訴,也沒有被認定為共同正犯或幫助犯,那麼小明就不能在附帶民事訴訟中直接告C,必須另外向民事法院起訴,並繳納裁判費。 類似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附民字第XX號判決(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中,原告就詐欺部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認定原告為直接被害人,請求合法;但另部分因非直接被害人,被要求補繳裁判費。 --- 八、法院重要見解整理 1. 必須是直接被害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809號判決:「請求回復之損害,以被訴犯罪事實所生之損害為限。」(參照107年度重訴字第229號判決) 2. 共同加害人限於刑事程序認定者: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753號裁定(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 3. 免裁判費僅限合法提起:若經移送後發現不合法,應補繳裁判費(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 4. 上訴第三審的限制:附帶民事訴訟上訴第三審,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上訴利益額(150萬元)的規定,且各項請求不得合併計算(參照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附字第 11 號 判決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附字第 11 號 判決判決)。 5. 非財產權請求仍可適用簡易程序:刑事簡易程序的附帶民事訴訟,經移送後,即使請求登報道歉等非財產上請求,仍適用簡易程序(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判決)。 --- 九、常見問題QA Q1:我可以在檢察官偵查階段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嗎? A1:不行。必須等到檢察官起訴後,案件繫屬法院時才能提起。但你可以先準備好起訴狀,等起訴後立刻遞出。 Q2:如果刑事判決無罪,我還可以請求賠償嗎? A2: 刑事判決無罪,附帶民事訴訟會被駁回。但你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因為民事賠償的證明標準(過半證據)比刑事有罪(無合理懷疑)低,所以還是有機會獲賠,只是要繳裁判費。 Q3:附帶民事訴訟需要繳裁判費嗎? A3:原則上免繳,但如果你提起的請求不符合法定要件(例如你不是直接被害人),經法院裁定移送民事庭後,民事庭會命你補繳裁判費,否則駁回。 Q4:我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A4:可以。只要是犯罪直接造成的損害,包括精神痛苦,都可以請求慰撫金。例如被性侵、被公然侮辱、被毀謗等。 Q5:如果犯罪行為人很多,我可以只告其中幾個嗎? A5:可以,但如果你想請求「連帶賠償」,必須這些人在刑事程序中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或依法應負連帶責任(例如僱用人)。如果某個人完全沒被起訴,你就不能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告他。 Q6: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怎麼算? A6: 民事請求權時效原則上為2年(侵權行為)或10年(其他),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會中斷時效。時效從你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 十、結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一個對被害人非常友善的制度,讓你在追究犯罪者刑事責任的同時,可以免費請求賠償。但它的要件相當嚴格,必須是「直接被害人」,且請求範圍限於「犯罪事實直接造成的損害」。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免白忙一場。 最後提醒:權利是給準備好的人,遇到犯罪侵害,除了報警,別忘了善用附帶民事訴訟,把損失討回來! --- 本文參考判決:113年度金字第207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113年度金字第207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47 號113年度金字第207號113年度金字第207號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附字第 11 號 判決法律字第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附字第 11 號 判決113年度金字第207號113年度金字第207號107年度重訴字第229號113年度金字第207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0 號 等法院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