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怎麼提?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說明 小明騎車上班途中被闖紅燈的汽車撞飛,全身多處骨折,對方不僅肇事逃逸,事後還被檢察官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小明除了希望對方受到刑事制裁,更想討回醫療費、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朋友告訴他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但可以省下裁判費,還能與刑事案件一併審理,節省時間。但小明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做,又怕錯過時效。別擔心!這篇文章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流程、注意事項,並引用法院實際見解,讓你知道法官怎麼看這些問題。 --- 一、什麼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簡單來說,當你因為別人的犯罪行為而受到損害(例如車禍、詐騙、傷害等),在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自訴後,你可以直接在刑事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失。這個制度的好處是: - 免繳裁判費:一般民事訴訟要按請求金額繳納裁判費(例如訴訟標的10萬元以下徵收1,500元,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130元),但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庭階段完全免費,只有當案件被移送民事庭後,超過移送前請求的部分才需要補繳(但實務上很少發生)。 - 節省時間:原則上民事賠償會與刑事案件一起審理、一起判決,不用另外開庭跑程序。 - 舉證較輕鬆: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民事庭通常會直接採用,你不需要再重複證明對方有過失或故意。 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 二、誰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必須是「因犯罪直接受損害的人」。例如車禍的被害人、詐騙案件的被騙者、傷害案件的受傷者。如果是間接受害人(如被害人的家屬請求扶養費或精神慰撫金),實務上認為也是直接被害人(參照最高法院判決)。但如果是公司員工犯罪導致公司損失,公司本身也可以提起。 參照113年度金字第207號判決所述:「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原告必須為因被訴犯罪事實侵害個人私權,致生損害之人,即因犯罪行為直接受損害之人。且所請求回復之損害,以被訴犯罪事實所生之損害為限。」 所以,你請求的損害必須是「被訴的犯罪事實」所造成的,不能擴張到其他無關的損害。 --- 三、什麼時候可以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提起。具體時點如下: 1. 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通常是在檢察官起訴後,一審法院審理期間,在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提起。如果一審辯論終結後才提,法院會裁定駁回。 2. 二審也可以提,但要特別注意時機 如果一審判決後,檢察官或被告上訴,案件進入二審,被害人可以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但實務上曾發生一個問題:被害人於一審判決後、檢察官提起上訴後,向一審法院遞狀,這時到底合不合法?法院見解認為: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2 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 16 號判決所述:「被害人於檢察官提起上訴後,即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88條但書之時點要件,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合法,第一審法院不得駁回,亦無需分案,應將其訴狀併送第二審法院審理。」 也就是說,只要檢察官已經上訴(即使二審還沒分案),你向一審法院遞狀,一審法院會幫你把狀紙轉給二審法院,不會駁回。 3. 千萬別等刑事程序「終結」後才提 一旦刑事訴訟程序終結(例如全案確定或撤回),就不能再提附帶民事訴訟了,只能另外打民事官司。 參照最高法院 75 年度台附字第 59 號 刑事判決所述:「附帶民事訴訟之提起,須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終結為前提。一旦刑事訴訟程序終結,即無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餘地。」 所以,如果你是被害人,記得在刑事案件還在法院審理時就趕快提告,以免喪失權利。 --- 四、怎麼提起?步驟與狀紙撰寫 步驟1:確認刑事案件案號 要知道被告被起訴的案號(例如:110年度原金重訴字第1號),以及承辦法院。你可以向地檢署或法院查詢。 步驟2:準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狀紙內容應包含: - 原、被告基本資料(姓名、地址) - 案號及股別(如果知道的話) - 聲明:請求被告賠償多少錢,以及利息如何計算 - 事實及理由:簡述犯罪事實、你的損害項目與金額計算方式 - 證據:診斷書、收據、薪資證明等 狀紙範本可以在司法院網站下載,或請律師協助撰寫。 步驟3:遞狀 將起訴狀遞交給「審理該刑事案件的法院」(一審或二審)。可以親自遞交、郵寄或透過律師。 步驟4:法院審理 法院收到後,會將你的附帶民事訴訟與刑事案件一併審理。開庭時你可能需要出庭陳述意見,但若案情明確,有時書狀審理即可。 --- 五、審理程序:與刑事一併審理或移送民事庭 原則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刑事庭法官一併審理,並在刑事判決時一併做出民事判決。但若民事部分過於複雜(例如牽涉眾多當事人、金額龐大、需要大量證據調查),刑事庭法官可以裁定移送給民事庭審理。 參照111年度重附民字第4號判決,該案因原告人數眾多、請求複雜,法院認為「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因此裁定移送民事庭。 移送民事庭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免納裁判費。但要注意,如果移送後你擴張請求,超過移送前請求的部分,就要補繳裁判費。 另外,如果刑事案件是適用簡易程序(例如輕微案件),附帶民事訴訟被移送民事庭後,應該適用哪種程序?實務見解認為: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判決所述:「多數意見採甲說……認為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12款之立法意旨在於簡化程序,未排除非財產權之請求,且『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應廣義解釋,包含無金額或價額之情形。因此,附帶民事訴訟經移送民事庭後,不論是否涉及財產權,均應適用簡易程序。」 關於及財產權的更多實務案例與操作細節,刑事案件完整指南有系統性的整理可供參考。 也就是說,只要是從刑事簡易程序移過來的附帶民事訴訟,民事庭一律用簡易程序審理,不能因為請求非財產權(例如請求登報道歉)就改用通常程序。 --- 六、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 Q1:刑事判決無罪,我的附帶民事訴訟會怎樣? 如果刑事判決被告無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會被駁回,因為民事請求必須依附在刑事訴訟上。但法院有時會依職權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讓你可以繼續打民事官司(不過此時就要繳裁判費了)。所以刑事無罪不代表民事一定敗訴,只是程序上要轉換戰場。 Q2:我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 可以!只要是因犯罪所受的損害,包括財產上和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都可以在附帶民事訴訟中請求。但要注意,精神慰撫金必須符合民法第195條規定,且金額要合理。 Q3:可以告國家機關嗎?例如公務員犯罪導致損害,可否對機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不行。國家賠償屬於公法性質,不是民法上的賠償責任,因此不能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實務見解認為: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58 號判決所述:「乙說則持否定見解,認為國家賠償法屬公法性質,非民法之特別法,乙機關非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故不得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被告。」 所以,如果你是被公務員犯罪侵害,應該另循國家賠償程序,向該機關請求賠償。 Q4:如果刑事部分已經判決確定,我還能提附帶民事訴訟嗎? 不行。如前所述,刑事程序終結後就不能再提附帶民事訴訟,你只能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但要注意民法侵權行為的請求權時效是2年(從知悉時起算),最長10年,別拖過時效。 Q5:我可以連帶請求賠償嗎?例如共同侵權行為人。 可以。除了刑事被告,你還可以對「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一併請求,例如僱用人(民法第188條)、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87條)等。但這些人必須與犯罪行為有牽連,且你必須在訴狀中列明。 Q6:附帶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嗎? 在刑事庭階段完全免裁判費。只有當案件被移送民事庭,而你之後又擴張請求金額時,超過移送前請求的部分才需要補繳。但實務上很少發生,因為移送時通常會一併裁定命補繳,不過如果你沒有擴張請求,就完全不用繳。 Q7:如果被害人很多,可以一起提嗎? 可以,就像111年度重附民字第4號判決那樣,數十位原告共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要注意,每個原告的請求必須基於同一犯罪事實,否則法院可能會要求分開處理。 Q8: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怎麼算? 民事請求權時效獨立於刑事程序。例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2年,從你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如果你在刑事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會中斷時效。但若刑事程序拖延超過2年,你仍應注意時效問題,最好在知悉後2年內提起。 --- 七、重要QA整理 Q:我已經提了刑事告訴,還要另外寫民事起訴狀嗎? A: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要另外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遞交給刑事庭。不能只在警局或地檢署口頭表示要賠償。 Q:我可以在偵查階段(檢察官還沒起訴)就提附帶民事訴訟嗎? A:不行。必須等檢察官起訴後(或自訴後)才能向法院提起。偵查中只能先提出「刑事告訴」,等起訴後再提附民。 Q:如果被告在刑事庭認罪,我的民事賠償會比較快拿到嗎? A:不一定。民事賠償仍需經過審理,但如果被告願意和解,法院會製作和解筆錄,效力與確定判決相同,你可以據此聲請強制執行。 Q:我可以在二審才提附帶民事訴訟嗎? A:可以,只要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但要注意,如果一審時你已經知道可以提卻故意不提,二審時才提,法院可能會認為你意圖延滯訴訟而駁回。所以最好還是在一審就提。 Q: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可以上訴嗎? A:可以。對附帶民事訴訟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到上級法院,但上訴程序要遵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若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刑事案件能一文說明了訴訟程序的完整流程與注意事項。若需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車禍可以提一文說明了訴訟程序的完整流程與注意事項。 結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一個對被害人相當友善的制度,可以省錢、省時、省力。但實務上仍有許多細節要注意,例如提起的時點、請求範圍、當事人適格等。本文引用多則法院判決見解,希望幫助你避開常見的陷阱。如果你遇到複雜的案件,建議還是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你的權益得到最大保障。 最後提醒: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發現受害請儘早行動! 本文參考法院判決片段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2 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 16 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2 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 16 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2 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 16 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1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21 號113年度金字第207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58 號最高法院 75 年度台附字第 59 號 刑事111年度重附民字第4號最高法院 75 年度台附字第 59 號 刑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58 號等,整理實務見解,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