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費計算方式:刑事與民事訴訟費用差異 打官司要錢嗎?這可能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其實,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在「裁判費」的徵收上有很大的不同,而這些差異往往影響當事人選擇訴訟途徑的意願。本文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裁判費的計算方式,並透過實際案例和法院見解,讓你一次搞懂刑事與民事訴訟費用的差異! --- 一、什麼是裁判費? 簡單來說,裁判費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法院審理案件需要耗費人力、物力,因此向當事人收取裁判費,用以支應這些成本。不過,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收費原則大不相同: - 民事訴訟:原則上「有償主義」,原告起訴必須先繳裁判費,最後由敗訴一方負擔(但也有例外)。 - 刑事訴訟:原則上「無償主義」,因為國家有追訴犯罪的義務,所以告訴、自訴、上訴都不需要繳裁判費。 但事情沒那麼簡單!刑事訴訟中如果附帶提起民事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判費的規定又會不一樣。以下我們就分別來看看民事裁判費怎麼算,以及刑事訴訟相關的費用規定。 --- 二、民事訴訟裁判費怎麼算? 民事訴訟的裁判費計算,主要看你是「財產權」還是「非財產權」案件。 (一)財產權案件:按標的金額累退計算 如果你告別人是要拿回錢、房子、股票等有金錢價值的東西,就屬於財產權訴訟。裁判費是依照你請求的金額(或價額),分段計算,金額越高,費率越低。 現行《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元;逾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八十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元;逾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六十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參照109年度抗字第1號判決) 聽起來有點複雜?我們用例子來說明: - 案例1:小明向小華請求返還借款 50萬元。 - 10萬元以下部分:1,000元 - 10萬~50萬元部分:40萬元(50-10=40),每萬元100元 → 40 × 100 = 4,000元 - 總裁判費 = 1,000 + 4,000 = 5,000元 - 案例2:阿美請求損害賠償 120萬元。 - 10萬元以下:1,000元 - 10萬~100萬元:90萬元(100-10=90),每萬元100元 → 90 × 100 = 9,000元 - 100萬~120萬元:20萬元,每萬元90元 → 20 × 90 = 1,800元 - 總裁判費 = 1,000 + 9,000 + 1,800 = 11,800元 - 案例3:大企業請求給付貨款 5,000萬元。 - 10萬以下:1,000元 - 10萬~100萬:90萬,每萬100元 → 90 × 100 = 9,000元 - 100萬~1,000萬:900萬,每萬90元 → 900 × 90 = 81,000元 - 1,000萬~5,000萬:4,000萬,每萬80元 → 4,000 × 80 = 320,000元 - 總裁判費 = 1,000 + 9,000 + 81,000 + 320,000 = 411,000元 這樣分段累退,金額越大,平均費率越低。 (二)非財產權案件:定額徵收 如果是離婚、確認親子關係、人格權侵害(例如名譽損害)等不涉及金錢價值的訴訟,就屬於非財產權案件。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4第1項: 「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三千元。」(參照109年度抗字第1號判決) 也就是說,不管案情多複雜,這類案件第一審的裁判費就是 3,000元。但如果同時請求金錢賠償(例如離婚並請求贍養費),則要「分別徵收」:非財產權部分3,000元,財產權部分再按金額計算。 --- 三、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嗎? 前面提到,刑事訴訟原則上 不用繳裁判費。因為刑事案件的目的是懲罰犯罪、維護社會秩序,屬於國家公權力行使,所以告訴人、自訴人、被告上訴都不需要繳錢。 但是,有一種特殊情況會牽涉到費用——那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則免繳裁判費 如果你因為別人的犯罪行為而受到損害(例如被詐騙、被傷害),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刑事庭「附帶」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這樣做的好處是:免繳裁判費! 為什麼呢?因為《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而依實務見解,在移送民事庭之前,附帶民事訴訟是不用繳裁判費的;即使移送後,對於原本請求的部分仍然免繳,只有「追加或擴張」的部分才要補繳。 「原告就超過本院刑事庭移送民事庭前所請求之訴訟標的法律關係範圍,亦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參照106年度金字第46號判決) 舉個例子: 小陳被阿宏毆打成傷,檢察官起訴阿宏傷害罪。小陳在刑事訴訟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共 30萬元。此時小陳 不用繳任何裁判費。後來刑事庭認為附帶民事訴訟過於複雜,裁定移送民事庭。小陳在民事庭開庭時,發現傷勢惡化,於是擴張請求金額為 50萬元。那麼,多出來的20萬元部分,小陳就必須補繳裁判費(依民事財產權案件計算)。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上訴,仍免裁判費 如果當事人不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而提起上訴,經刑事庭依《刑事訴訟法》第511條移送民事庭審理時,依照司法院解釋和法院決議,同樣無須徵收裁判費。 「當事人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上訴之事件,經刑事庭移送民事庭審理時,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二七二二號解釋,無須徵收裁判費。」(參照最高法院 76 年度第 6 次民事庭會議判決) 這個規定對於經濟弱勢的被害人相當有利,可以節省訴訟成本。 --- 四、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暫免繳納訴訟費用 除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一種減免裁判費的管道是《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8條第1項: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依本法請求補償者,……提起民事訴訟時,暫免繳納訴訟費用。」 這裡的「訴訟費用」包括哪些?實務上曾有爭議,但多數見解認為包括裁判費、登報費、提解費、勘測費等所有訴訟程序相關費用,目的在減輕被害人的負擔。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8條第1項所稱『訴訟費用』應依文義解為所有與訴訟程序相關之費用,暫免繳納後之必要費用宜由國庫負擔。」(參照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47 號判決) 除了訴訟費用,實務上還有許多相關細節值得留意,打官司完整指南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知識。 所以,如果你是犯罪被害人,直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而非附帶民事),也可以聲請暫免繳納裁判費,不用擔心沒錢打官司。 --- 五、國家賠償案件:民事 vs. 行政訴訟,裁判費差很大! 國家賠償案件比較特別,因為你可以選擇走民事訴訟,也可以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兩種途徑的裁判費計算方式不同,會影響你要繳多少錢。 (一)民事訴訟途徑 如果選擇民事訴訟,裁判費就按照前面介紹的財產權案件標準計算。例如請求國賠100萬元,裁判費就是10,000元。 (二)行政訴訟途徑 如果選擇行政訴訟,依照《行政訴訟法》第98條,裁判費採定額制,與民事訴訟按訴訟標的金額累退計算不同: - 一般行政訴訟(含國家賠償):每件4,000元 - 簡易訴訟程序:每件2,000元 - 上訴:加徵原審級裁判費的二分之一(第98條之2) 也就是說,不論請求金額多少,行政訴訟裁判費都是固定4,000元(或簡易程序2,000元)。 舉例來說: - 請求國賠 10萬元:行政訴訟裁判費4,000元;民事訴訟裁判費1,000元 - 請求國賠 100萬元:行政訴訟裁判費4,000元;民事訴訟裁判費10,000元 - 請求國賠 1,000萬元:行政訴訟裁判費4,000元;民事訴訟裁判費91,000元 可見,金額越高,行政訴訟的裁判費優勢越明顯。但選擇訴訟途徑時,除了裁判費,還要考慮程序繁簡、管轄法院(行政訴訟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救濟層級等因素。 法院也曾在判決中說明: 「國家賠償法採雙軌制,人民依不同程序請求賠償,裁判費徵收標準亦隨程序而異。依現行法,民事與行政程序之裁判費分別依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計算,此為合法且合理之安排。」(參照法律字第 0999049356 號判決) 因此,提起國賠前可以先算算哪種程序比較划算,或者諮詢專業律師。 --- 六、常見問題 QA Q1:打刑事官司要付裁判費嗎? A1:單純的刑事告訴、自訴、上訴,都不需要付裁判費。但如果你在刑事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免繳裁判費,只有當你後來追加或擴張請求金額時,超過原本範圍的部分才需要補繳。 Q2:民事裁判費怎麼計算?有沒有簡易公式? A2:民事財產權案件的裁判費計算公式如下(新臺幣): - 10萬元以下:1,000元 - 超過10萬元~100萬元部分:每萬元100元 - 超過100萬元~1,000萬元部分:每萬元90元 - 超過1,000萬元~1億元部分:每萬元80元 - 超過1億元~10億元部分:每萬元70元 - 超過10億元部分:每萬元60元 計算時,先把請求金額分段,各段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不滿1萬元以1萬元計)乘以對應費率,再加總。網路上也有許多裁判費試算工具,可以善加利用。 Q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直接民事訴訟,哪個划算? 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優點是「免繳裁判費」,可以省下一筆錢。但缺點是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中提起(通常是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而且只能針對「因犯罪所受損害」請求,被告也限於刑事被告及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之人。如果金額龐大或案情複雜,有時刑事庭會裁定移送民事庭,但原本請求的部分仍免繳費。所以一般來說,能提附帶民事就盡量提,比較省錢。 Q4:國家賠償案件,該走民事還是行政訴訟? A4:兩者都可以,但裁判費計算方式不同。民事訴訟採累退制,按請求金額計算;行政訴訟採定額制,每件4,000元(簡易程序2,000元),不論金額多少都一樣。因此,請求金額越高,行政訴訟越划算。此外,行政訴訟的一審管轄法院是高等行政法院,民事訴訟則是地方法院。建議先評估請求金額,計算兩種程序的裁判費,並考慮訴訟便利性(例如證據調查、法官專業、管轄法院距離等),再決定走哪一條路。 Q5:如果沒錢繳裁判費怎麼辦? A5:符合特定條件(例如低收入戶、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經法院裁定准許後,可以暫免繳納裁判費及其他訴訟費用。此外,犯罪被害人也可以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暫免繳納訴訟費用。 --- 七、結語 打官司不只是爭一口氣,也要精打細算!了解裁判費的計算方式與減免規定,可以幫助你選擇最有利的訴訟途徑,避免因為費用問題而卻步。刑事訴訟原則上免錢,民事訴訟則依請求金額收費,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都提供了免繳或暫免繳費的優惠。下次遇到法律糾紛時,記得先算算裁判費,再決定怎麼告喔! 本文參考法院判決見解: - 109年度抗字第1號、109年度抗字第1號、109年度抗字第1號:民事裁判費計算標準 - 106年度金字第46號、106年度金字第46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補繳裁判費之規定 - 最高法院 76 年度第 6 次民事庭會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上訴免裁判費 -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47 號: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暫免訴訟費用 - 法律字第 0999049356 號:國家賠償雙軌制之裁判費差異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你對裁判費有更清楚的認識!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還是向專業律師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