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話」解析:酒後騎「腳踏車」真的會吃官司?法院這樣說!🚴♂️🍻
⚠️ 顛覆常識!腳踏車酒駕真的會被抓?
多數人以為「喝酒騎腳踏車很安全」,但根據法院實務見解,關鍵在於 「你的腳踏車有沒有裝馬達」!法院明確指出:
「電動輔助自行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酒測超標就構成犯罪」110年度交上易字第309號
舉例來說,曾有民眾酒後騎電動腳踏車被攔檢,喊冤說:「我以為電動車不算機車啊!」但法官直接打臉:
「酒精濃度達標就違法,與是否『故意』無關」110年度交上易字第309號
🧐 法院怎麼判斷?3大重點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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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動力」是關鍵
普通腳踏車(純人力)不罰,但電動腳踏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 「有動力裝置」車種 直接適用刑法第18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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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酒測值決定命運
呼氣酒精濃度 0.25mg/L就超標!曾有案例喝兩罐啤酒騎電動車,測得0.52mg/L被判刑106年度交上訴字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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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事加重處罰
若酒駕撞傷人,法院會怒斥:
「漠視公眾安全,自後追撞腳踏車致人受傷,量刑從重」98年度交上易字第65號
📜 血淋淋的真實案例
案例1:電動車裝傻無效
阿明酒後騎電動腳踏車蛇行,測出0.3mg/L還辯稱:「這不是機車耶!」法官引用條文狠打臉:「動力車輛就是動力車輛!」110年度交上易字第309號
案例2:連腳踏車都騎不穩
老陳喝茫騎普通腳踏車自摔,警察雖不能罰公共危險罪,但可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雖然刑責不同,但荷包照樣失血💸)
🤓 法官的見解大公開
從判決書發現法官最常罵:
- 「酒精影響操控能力,連腳踏車都騎不穩還上路?」91年度交易字第222號
- 「僥倖心態!以為腳踏車不會被抓?」96年度交上易字第197號
- 「撞到人還裝路人?罪加一等!」96年度交上易字第197號
✅ 生存守則:3秒自我檢測
▸ 有電動裝置?→ 喝酒絕對不碰!
▸ 純人力腳踏車?→ 喝到走路S型就別騎
▸ 最佳解:喝完酒→ 牽車散步當運動 🚶♂️
🚨溫馨提醒🚨 「酒後騎車不只害人,還會讓你的前科紀錄+1!」98年度交上易字第65號
💡 後續延伸思考:
-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酒駕算不算?
- 吃燒酒雞導致的酒測超標能抗辯嗎?
- 酒駕累犯會關更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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