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最新判決】LINE轉傳投資訊息竟被判刑!律師揭露3招自保法則
真實案例警示:台北上班族小李,因為在LINE家族群組(35人)轉傳同事分享的「穩賺不賠投資方案」,三個月後收到檢察官傳票,被控詐欺幫助犯。小李驚呼:「我只是好心分享,怎麼會犯法?」律師嚴肅告知:「轉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群組,即使你不知情,也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一、為什麼轉傳投資訊息會觸法?從法律條文說起
什麼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
根據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規定,犯詐欺罪而「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理由重點整理
- 現今詐騙集團透過電信、網路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不特定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施以詐術
- 往往造成廣大民眾受騙,此類不特定、多數性詐欺行為,其侵害社會程度及影響層面均較普通詐欺行為嚴重
- 因此加重其刑,以有效遏止犯罪
什麼是「詐欺幫助犯」?
詐欺幫助犯是指明知他人從事詐欺行為,仍提供協助的人。即使你沒有直接詐騙別人,但如果你「知道或應該知道」這是詐騙訊息,還幫忙轉傳散布,就可能構成幫助犯。
關鍵問題:法院如何判斷你「知不知道」這是詐騙?這就是本文要探討的重點!
二、法院實際判決怎麼看?3大案例完整解析
案例一:「好心轉傳」也可能有罪?關鍵在於「知不知道是詐騙」
判決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3857號
案情摘要:被告在Facebook社團散布假投資廣告,宣稱「投資5,000元,穩賺7,500元」,「致使上網瀏覽之王邦年等3人因而受騙匯款」,最後被判加重詐欺罪。
法院見解:被告使用誇大不實的投資報酬率宣傳(「5,000秒變7,500」),明顯具有詐欺故意,且透過Facebook社團散布,符合「對公眾散布」要件。
重點提醒:若你發現訊息有「保本、高報酬、零風險、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等誇大用詞,這些都是典型的投資詐騙話術!如果你還幫忙轉傳,法院可能認定你「應該知道」這是詐騙,進而構成「詐欺幫助犯」。
這類話術與投資詐騙中的常見套路完全相同。
案例二:傳給「不特定多數人」直接觸法!LINE群組多少人算公眾?
判決案號:113年度審易字第63號
重要法律見解:「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加重詐欺罪,須以對不特定多數之公眾散布詐欺訊息為要件」
實務判斷標準:
- 不特定性:群組成員並非你個人認識的特定少數人(如家族群組35人就可能被認定為「不特定」)
- 多數性:一般認為超過30-50人的群組即可能構成「多數」
- 公開性:Facebook公開社團、LINE開放式群組等任何人都能加入的群組
判決結果:在LINE群組、FB公開社團轉傳詐騙訊息,就算只有1人受騙,仍可能成立「加重詐欺罪」(刑責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告:即使是「家族群組」,如果人數眾多(例如親戚群組100人),也可能被認定為「不特定多數人」!
這種透過群組散布的手法與LINE群組投資詐騙的操作模式相當類似。
但是,有個例外情況:如果是「私訊給單一朋友」,且你無詐騙故意,通常僅屬民事糾紛。113年度審易字第63號判決書特別區分了「普通詐欺」與「加重詐欺」的界線。
案例三:無辜轉傳者如何自保?關鍵在於證明「不知情」
判決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04號
法院重要見解:「若幫助之人誤信為正當行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
免責要件:
- 你「確實不知情」這是詐騙訊息
- 你已經盡到合理的查證義務
- 你沒有收取任何利益或報酬
- 有證據證明你確實被騙(例如聊天記錄、查證紀錄)
如何證明「不知情」?實務建議:
- 保留聊天記錄:朋友宣稱訊息合法的對話紀錄
- 查證紀錄:你曾在金管會網站查詢公司登記的截圖
- 詢問證據:你曾向朋友詢問「這是合法的嗎?」的對話
- 立即停止:一旦發現可疑,立即停止轉傳並通知165反詐騙專線
這種群組內的推薦模式與投資詐騙群組的操作手法如出一轍。
三、如何辨識投資詐騙訊息?165反詐騙專線教你7大警訊
投資詐騙常見話術(2025最新版)
- 「保證獲利、穩賺不賠」 → 任何投資都有風險,保證獲利100%是詐騙
- 「零風險、高報酬」 → 違反金融常識,報酬與風險成正比
- 「限時優惠、名額有限」 → 製造緊迫感,讓你沒時間查證
- 「月報酬率20%以上」 → 遠高於市場合理報酬(定存約1-2%,股市平均7-10%)
- 「加入LINE群組」 → 合法投資不會要求透過LINE聯繫
- 「內部消息、保證賺」 → 涉及內線交易,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 「先匯款、後獲利」 → 合法投資透過銀行或證券戶,不會要求匯款到個人帳戶
真實案例:常見詐騙話術對照表
| 詐騙話術 | 真相 | 風險等級 |
|---|---|---|
| 「投資5,000元,穩賺7,500元」(報酬率50%) | 台灣定存利率約1.5%,股市平均報酬約8-10% | 極高風險 |
| 「加入LINE群組看獲利證明」 | 合法投資公司不會透過LINE推廣 | 極高風險 |
| 「老師帶單、保證獲利」 | 投顧需金管會核准,不能保證獲利 | 高風險 |
| 「限時優惠,今天不投資就沒機會」 | 製造緊迫感,阻止你查證 | 高風險 |
四、轉傳前必做!律師教你「3步驟查證法」避免觸法
第一步:查證投資平台合法性
1. 金管會證期局「防範非法專區」
- 網址:https://www.sfb.gov.tw
- 查詢路徑:證期局首頁 → 防範非法及詐騙專區 → 合法證券商/投信投顧名單
- 可查詢:合法證券商、期貨商、投信投顧公司完整名單
2. 投信投顧公會查詢系統
- 網址:www.sitca.org.tw
- 功能:查詢合法投資顧問公司
- 注意:合法公司會有統一編號及金管會核准文號
3. 經濟部商工登記查詢
- 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
- 確認公司是否真實存在
- 重要:有公司登記≠合法經營投資業務!還需確認是否有金管會核准
4.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諮詢專線
- 電話:(02) 2737-3434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 可諮詢可疑投資訊息
第二步:辨識詐騙話術與紅旗警訊
看到以下任何一項,立即停止轉傳:
- ❌ 保證獲利、穩賺不賠
- ❌ 零風險、高報酬(月報酬率超過10%)
- ❌ 要求加入LINE群組、Telegram群組
- ❌ 需要匯款到個人帳戶(而非證券戶)
- ❌ 限時優惠、名額有限(製造緊迫感)
- ❌ 宣稱有「內部消息」、「保證賺」
- ❌ 投資標的不明確(虛擬貨幣、博弈網站)
記住:任何宣稱「保證獲利」的投資都是詐騙!金管會明文禁止投顧公司保證獲利。
第三步:評估傳播範圍風險
轉傳前,先問自己這3個問題:
- 傳給誰?
- ✅ 安全:私訊給1-2位信任的親友
- ⚠️ 風險:家族群組(30人以上)
- ❌ 危險:公開社團、開放式LINE群組
- 傳幾人?
- ✅ 5人以下:風險較低
- ⚠️ 30-50人:可能構成「不特定多數」
- ❌ 50人以上:高度風險,可能觸犯加重詐欺罪
- 我確定嗎?
- 如果你有「一點點懷疑」,就不要轉傳
- 保留查證紀錄(截圖、對話)
- 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確認
五、不慎轉傳詐騙訊息怎麼辦?3個緊急補救步驟
發現自己轉傳了詐騙訊息,立即這樣做:
步驟一:立即停止散布並刪除訊息(黃金24小時)
- 在所有轉傳的群組中「收回訊息」(LINE可在24小時內收回)
- 發布更正訊息:「此為詐騙訊息,請勿相信!」
- 提醒群組成員不要再轉傳
- 保留證據:收回前先截圖保存,證明你有立即更正
步驟二:通報165反詐騙專線及警方(保留報案證明)
- 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通報
- 向警察局報案,說明:
- 你也是受害者,被朋友誤導
- 發現後立即收回訊息
- 主動通報警方
- 重要:取得「報案三聯單」,證明你主動報案
步驟三:保留所有「不知情」證據
- 保留與訊息來源者的完整聊天記錄(證明你被誤導)
- 保留你曾經查證的紀錄(Google搜尋截圖、金管會網站查詢截圖)
- 保留收回訊息的截圖(證明你有即時補救)
- 保留報案證明(證明你主動通報)
- 如果有詢問朋友「這合法嗎?」的對話,務必保留
⚠️ 特別提醒:如果已有人因此受騙,你可能面臨刑事及民事責任。建議立即諮詢律師,評估是否構成幫助犯,以及如何主張免責。
六、常見問題Q&A:律師專業解答
Q1:我只是轉傳,沒有收錢,也會犯法嗎?
律師解答:會。詐欺幫助犯不以「有收錢」為必要條件。只要你「明知或應知」是詐騙訊息,還幫忙轉傳散布,即使沒有收取報酬,仍可能構成幫助犯。法院會綜合判斷:(1)你是否應該知道這是詐騙?(2)轉傳範圍多大?(3)是否造成實際損害?
Q2:如果朋友堅持訊息沒問題,我該怎麼留下「不知情」的證據?
律師解答:建議採取以下步驟保護自己:
- 在聊天對話中明確詢問:「這個投資平台是合法的嗎?有金管會核准嗎?」
- 要求對方提供公司統一編號、金管會核准文號
- 告知對方:「我會先查證,確認合法才會轉傳」
- 實際到金管會網站查詢,截圖保存查詢結果
- 如果查無資料,立即在對話中表示:「我查不到資料,不敢轉傳」
- 所有對話都要保留,不要刪除
這些證據能證明你「確實有查證」,並非「明知是詐騙還轉傳」。
Q3:在LINE群組轉傳詐騙貼文,群組人數多少會構成「對公眾散布」?
律師解答:法律上沒有明確人數標準,但實務判決參考標準:
- 10人以下:通常不構成「不特定多數」(如小家庭群組)
- 30-50人:灰色地帶,需看群組性質(是否都是認識的人)
- 50人以上:高度風險,尤其是開放式群組(任何人都能加入)
- 公開社團:無論人數多少,都構成「對公眾散布」
關鍵判斷:不是看「實際人數」,而是看「潛在可觸及人數」。如果是公開群組或社團,任何人都能看到,就構成「對公眾散布」。
Q4:被騙的受害者向我求償,法律上如何主張免責?
律師解答:民事賠償責任與刑事責任不同。即使刑事不起訴,仍可能有民事賠償責任。免責抗辯重點:
- 無過失責任:證明你「已盡合理查證義務」,非因故意或過失轉傳
- 無因果關係:證明受害者損失並非你轉傳所「直接」造成(例如受害者是從其他管道得知)
- 信賴原則:你合理信賴朋友提供的資訊為真,已盡查證義務
實務建議:保留所有查證紀錄、對話紀錄,並儘速諮詢律師評估個案情況。
Q5:轉傳投資訊息到家族群組,家人受騙,我會被告嗎?
律師解答:會。即使是家人,仍可能構成詐欺幫助犯。但實務上有幾個考量:
- 刑事部分:家人通常不會對你提告,但如果詐騙集團被抓,檢察官可能追查「轉傳者」
- 民事部分:家人可能向你求償,但如果你也是受害者(也被騙),可主張「共同受害」
- 減輕責任:證明你無詐欺故意、已盡查證義務、也是受害者
重要提醒:不要因為「是家人」就不查證。反而更應該謹慎,避免害到最親近的人!
Q6:我收到傳票被控詐欺幫助犯,第一時間該怎麼做?
律師解答: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 不要慌張,也不要逃避:務必依傳票指定時間到場
- 立即諮詢律師:在偵查庭前找律師分析案情、準備答辯
- 整理所有證據:
- 聊天記錄(證明你被誤導)
- 查證紀錄(證明你有盡查證義務)
- 報案證明(如果有主動報案)
- 收回訊息截圖(證明發現後立即補救)
- 偵查庭策略:
- 強調你也是受害者
- 說明查證過程
- 提出「不知情」證據
- 主張無詐欺故意或幫助故意
⚠️ 切記:偵查庭的陳述非常重要,建議委任律師陪同,避免不利陳述。
七、165反詐騙專線與官方查證資源整理
緊急聯絡與查證資源
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 電話:165
- 服務:24小時免費諮詢
- 功能:
- 查證可疑投資訊息
- 檢舉詐騙網站/電話
- 諮詢法律問題
- 官網:165.npa.gov.tw
金管會證期局防範非法專區
- 網址:sfb.gov.tw
- 功能:
- 查詢合法證券商名單
- 查詢合法投信投顧公司
- 非法業者警示名單
投保中心諮詢專線
- 電話:(02) 2737-3434
- 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 服務:投資糾紛諮詢、詐騙辨識
趨勢科技防詐達人
- LINE官方帳號:@163nfbgy
- 功能:
- 自動辨識詐騙訊息
- 查詢可疑網址
- 即時防詐提醒
防詐小技巧:將「165反詐騙專線」和「趨勢科技防詐達人」加入常用聯絡人,轉傳前先查證!
八、結論:轉傳前停看聽,3個自救動作保平安
律師3招自保法則
第一招:查證來源,絕不省略
- 金管會網站查詢投資平台是否合法(sfb.gov.tw)
- 投信投顧公會確認公司是否有核准文號(sitca.org.tw)
- 經濟部商業司查詢公司登記資料
- 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雙重確認
- 記住:查證只需3分鐘,但坐牢可能3年起跳!
第二招:拒絕誇大話術,看到秒跳過
- ❌ 「保證獲利」 → 違反金管會規定,100%是詐騙
- ❌ 「穩賺不賠」 → 投資必有風險,保證獲利是詐騙
- ❌ 「零風險高報酬」 → 違反金融常識
- ❌ 「限時優惠」 → 製造緊迫感,阻止查證
- ❌ 「加LINE群組」 → 合法投資不透過LINE
- 看到以上任何一項,直接當詐騙處理!
第三招:限制傳播範圍,降低風險
- 避免公開群組轉發(FB社團、LINE開放群組)
- 改私訊詢問1-2位可信賴的親友意見
- 不轉傳到30人以上的群組(避免構成「不特定多數」)
- 保留查證證據(截圖、對話記錄)
- 發現可疑立即收回並通報165
- 轉傳範圍越大,法律風險越高!
⚠️ 最重要的一句話
「寧可不轉傳,也不要冒坐牢風險!」
轉傳訊息前停看聽,別讓好心變「好刑」!
萬一收到傳票怎麼辦?
如果你因轉傳投資訊息收到檢察官傳票,請立即:
- 保持冷靜,不要逃避 - 依傳票時間到場說明
- 立即諮詢律師 - 在偵查庭前準備答辯策略
- 整理所有證據 - 聊天記錄、查證紀錄、報案證明
- 主張不知情 - 強調你也是受害者,有盡查證義務
法律依據:根據98年度上易字第904號判決,若能證明「確實不知情且已盡查證義務」,有機會主張免責。關鍵在於證據保全!
重點整理:一張圖看懂轉傳風險
| 情況 | 法律風險 | 可能刑責 | 自保方法 |
|---|---|---|---|
| 私訊給1-2位親友 | 低風險 | 通常無刑責(可能民事賠償) | 保留查證紀錄 |
| 家族群組(10-30人) | 中風險 | 可能構成幫助犯 | 查證+保留證據+發現立即收回 |
| 大群組(50人以上) | 高風險 | 可能構成加重詐欺罪(1年以上) | 務必事前查證+撥打165確認 |
| FB公開社團/LINE開放群組 | 極高風險 | 構成加重詐欺罪(1-7年) | 絕對不要轉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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