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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離婚後子女親權與扶養義務

歷屆 9 題 · 近 5 屆 4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親權之酌定改定與會面交往、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及扶養義務之順序程度與減輕免除。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分兩塊: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親權扶養義務。親權(§1055)先由父母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協議或不成則法院依請求或職權酌定;協議或行使不利子女者得改定;並得酌定會面交往。判斷一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準,法院審酌§1055-1所列7款情狀。扶養則看三條線:順序(§1115,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程度/要件(§1117,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但直系尊親屬不受無謀生能力限制)、減輕與免除(§1118-1,受扶養人曾虐待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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