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民事訴訟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自認與辯論主義

歷屆 8 題 · 近 5 屆 4

辯論主義之內涵、裁判上自認限制自認與擬制自認之效力及撤銷、事實爭點與法律爭點之區辨。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辯論主義下「當事人自己承認的事實,法院就直接採用、不用調查」的一整套規則。核心分兩種自認:裁判上自認(§279,明白承認)與擬制自認(§280,不爭執就當作承認)。辯論主義的三大支柱是:事實須當事人提出、自認的事實法院應受拘束、證據原則上由當事人聲明;至於法律的適用(涵攝)則是法院職權,不受當事人主張拘束——這正是「事實爭點 vs 法律爭點」的分水嶺。自認一旦成立就免舉證,而且撤銷門檻很高

會員研讀區

核心法條白話 · 出題模式 · 易錯陷阱 · 考場速記 · 歷屆考題

訂閱會員解鎖此考點完整解析,並可直接練習全部 8 題歷屆考題(含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