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民事訴訟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舉證責任與自由心證

歷屆 10 題 · 近 5 屆 1

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本證與反證、免證事實與外國法之證明、證據聲明調查及法院依自由心證酌定損害額。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誰要證明、證到什麼程度、法院怎麼認定」三件事。核心是§277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主張有利於己事實者負舉證責任(法律要件分類說),但有「法律別有規定」或「顯失公平」兩個例外可轉換或減輕。延伸概念包括:本證 vs 反證(負舉證責任者提出的是本證、須達確信;對造動搖心證的是反證、只要讓事實真偽不明即可)、免證事實(顯著事實與職務上已知事實不必舉證,§278)、外國法/習慣的證明(原則當事人舉證,但法院得依職權調查,§283),以及證據調查與自由心證(§286聲明證據原則應調查、§222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並得酌定損害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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