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刑事訴訟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自訴之提起與限制

歷屆 10 題 · 近 5 屆 3

自訴權人之適格與直接被害人認定、對親屬自訴之禁止、偵查優先與告訴自訴競合之處理。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誰能自訴、對誰不能自訴、什麼時候不准再自訴」。自訴權人限『犯罪之被害人』(直接被害人),且提起自訴一律強制律師代理(§319II);對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自訴(§321);告訴乃論之罪已不能告訴(逾期或撤回)就不得改走自訴(§322);偵查優先——同一案件檢察官已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自訴(§323),但告訴乃論之罪的直接被害人仍可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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