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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繼承準據法

歷屆 7 題 · 近 5 屆 4

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內國人特留分保障)、無人繼承之外國人遺產處理,含胎兒繼承能力、繼承權喪失與先決問題。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的核心是一句話: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58本文),採「同一制/本國法主義」——不管遺產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在哪個國家,一律適用被繼承人(死者)死亡當時的國籍國法,不切割。常見延伸有三個:一是§58但書的「內國特留分保障」,只要依中華民國法我國國民本應是繼承人,縱使死者本國法把他排除,該國民仍得就死者「在我國的遺產」繼承之;二是§59的無人繼承外國人遺產,外國人在台留有財產、依其本國法屬無人繼承時,改依中華民國法處理(充公歸國庫);三是繼承的先決問題(如誰是配偶、子女身分、胎兒能否繼承、繼承權有無喪失)常先依各自的身分準據法定,再回到§58判斷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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