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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特別權力關係之突破與救濟

歷屆 9 題 · 近 5 屆 1

學生、受刑人、公務員內部管理措施及公私立學校教師解聘等特別權力(法律)關係下行政爭訟權之開放與救濟途徑。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傳統「特別權力關係」下不許爭訟的鐵幕,如何被大法官一步步打破:學生退學(釋382→684全面開放)、受刑人(釋755/756)、公務員(釋785)、教師(釋736)都已可提行政爭訟。核心判準是「是否侵害基本權/身分或重大權益」——只要影響人民受教權、財產權或身分變動,即得循訴願(§1)、行政訴訟(§4)救濟,不再因「內部管理」而一律排除。教師解聘則另有教師法§15的實體事由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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