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 9 題 · 近 5 屆 5 題
道德、法律與倫理之區別、法律倫理規範之法源依據,以及法官、檢察官、律師三種法律專業職務特性(獨立性、公益性、行政監督)之綜合比較。
這個考點考「三師職務特性的本質差異+倫理規範的法源定位」。法官特性是獨立性:憲法§80與法官法§13要求依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干涉,法官倫理規範由司法院徵詢全國法官代表意見定之。律師特性是公益性+自律自治:律師法§1定其使命為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檢察官則具行政監督(檢察一體)色彩。法官法§21呈現「職務監督」機制(發命令促注意、警告),但監督止於審判獨立門外,不得侵及個案審判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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