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 10 題 · 近 5 屆 3 題
法官不得關說請託或接受關說、司法關說之處理與通報義務,以及不得為他人提供法律諮詢或執行律師職務之限制。
這個考點考的是法官的「三不」:不關說請託(自己不對他人承辦案件關說或請託,§7)、不執行律師職務/不提供法律意見(不得執業律師、避免為輔佐人,僅得無償為家庭成員、親屬提供諮詢,§24)、以及知悉違失應通報(知悉其他法官、檢察官、律師違反倫理,應通知職務監督權人或律師公會,§26)。搭配法官法§16的兼職禁止(不得兼民代、私校董監事及影響獨立審判之職務)。常見情境是親友請託關說:法官被拜託幫忙時的正確處置,關鍵在「不得接受也不得轉為關說」,且知悉他人關說時負有處理/通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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