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 11 題 · 近 5 屆 4 題
社團財團之組織運作,含董事代表權範圍與限制、總會召集與決議瑕疵撤銷、監察人設置及法人侵權責任。
這個考點是社團/財團法人的「機關運作+對外負責」。三塊重點:(1) 董事的代表權——董事對外代表法人,數人時各得代表,對代表權所加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 總會的召集與決議瑕疵——召集有程序,決議瑕疵分兩軌: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法違章者『得撤銷』(3個月內、且限未當場異議之社員),決議內容違法違章者『當然無效』;(3) 法人侵權責任——法人對有代表權之人執行職務所生損害,與行為人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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