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民事訴訟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一造辯論與認諾判決

歷屆 7 題 · 近 5 屆 3

當事人一造不到場時一造辯論判決之要件與限制及捨棄認諾判決之成立要件與排除事由。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把兩組看似相近卻不同的制度擺在一起:一造辯論判決(§385、§386)是「一方不到場」時,由到場方聲請或法院依職權(再次通知仍不到)進行辯論並判決;§386列舉應駁回一造辯論聲請、延展期日的四款事由。認諾判決(§384)則是當事人承認對造訴訟標的主張,本於認諾為其敗訴判決。要注意§384的認諾在當事人不能自由處分的訴訟(如身分關係、公益)不生效力。§191是對照組:兩造都遲誤時視為合意停止,四個月不續行視為撤回。

會員研讀區

核心法條白話 · 出題模式 · 易錯陷阱 · 考場速記 · 歷屆考題

訂閱會員解鎖此考點完整解析,並可直接練習全部 7 題歷屆考題(含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