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刑事訴訟法 核心必考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送達期間與回復原狀

歷屆 7 題 · 近 5 屆 4

文書送達方式(含寄存送達、公示送達、送達代收人)、在途期間之計算及遲誤期間之回復原狀。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刑事文書送達不是「寄出去就算」,它牽動上訴期間從哪天開始跑這條生死線,所以本考點永遠是三段一條龍:先問送達合不合法、何時生效(陳明住居所與送達代收人§55、在監被告囑託監所長官§56、所在地不明才准公示送達§59、準用民訴的寄存送達§62),再問期間怎麼算(依民法起算§65、住居所不在法院所在地要扣在途期間§66),最後問遲誤了怎麼救(非因過失,原因消滅後十日內聲請回復原狀§67、§68)。歷屆已出 7 題、近 5 屆就占 4 題。考官最愛丟帶日期的情境——判決書分三處送、傳票寄存後翌日領走、颱風沖斷道路第 15 日才搶通——要你判斷哪次送達生效、期間末日落在哪天,以及回復原狀的程序有沒有走對。

會員研讀區

核心法條白話 · 出題模式 · 易錯陷阱 · 考場速記 · 歷屆考題

訂閱會員解鎖此考點完整解析,並可直接練習全部 7 題歷屆考題(含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