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位投資是騙局嗎?四招識破靈骨塔詐騙話術 「張阿姨,您手上那個塔位現在有買家願意出高價收購,但因為金額太大,買家需要節稅,您得先加購幾個塔位當作捐贈,這樣才能完成交易喔!」 聽起來是不是很誘人?張阿姨心想,原本幾萬塊買的塔位,現在竟然有人要用幾百萬收購,只要再花一點錢加購幾個塔位,就能賺進大把鈔票……結果,張阿姨前前後後匯了500多萬,買了一堆根本用不到的塔位和骨灰罐,最後買家卻消失無蹤,這才驚覺自己上了詐騙集團的當。 這種「靈骨塔投資詐騙」已經存在多年,而且不斷翻新話術,讓許多民眾血本無歸。究竟這些詐騙手法是怎麼運作的?法院又是怎麼看待這些行為?本文將用有趣、易懂的方式,帶你認識四種常見的詐騙話術,並引用真實法院判決見解,教你一眼識破騙局! --- 一、塔位投資詐騙的運作模式 詐騙集團通常會偽裝成合法的殯葬業者或仲介公司,先透過電話或社群媒體接觸擁有塔位的民眾(或是根本沒有塔位,但被話術吸引而購買)。他們的話術往往環環相扣,一開始聲稱有買家高價收購,接著以各種理由要求被害人加購塔位、骨灰罐、禮儀服務,甚至要求被害人用未上市股票、憑證來換購。過程中,詐騙成員分工細膩,有人扮演業務、有人扮演買家、有人扮演稅務專家,讓被害人深信不疑。 等到被害人投入大量金錢後,買家就會以各種藉口拖延交易,最後人間蒸發。被害人這時才發現,自己買的塔位根本賣不出去,而且市價遠低於購買價格,大筆積蓄化為烏有。 --- 二、四招識破靈骨塔詐騙話術 1. 「保證獲利」或「保證轉售」 詐騙話術: 「這個塔位現在很搶手,我們保證幫你轉售,而且價格至少翻好幾倍!」 「你放心,我們公司有專門的買家,一定賣得掉,你只要先買一些配套產品就好。」 為什麼這是騙局? 塔位市場並不活絡,轉售難度高,價格也沒有保證上漲的空間。任何「保證轉售」或「保證獲利」的承諾,都是為了誘使你掏出更多錢。法院在許多判決中都指出,被害人原本只有少數塔位,若非被詐術所騙,根本不會一再加購。 法院見解: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所述:「告訴人原有20多個塔位待售,若非被告等人佯稱:有買家要高價購買告訴人原有塔位,但要節稅;鴻源憑證可以換購塔位;未上市股價可以換購塔位等語,告訴人豈有再買近二百個塔位及八十餘個骨灰罐之必要?」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告訴人原有多個塔位待售,若非被告羅國誌等人佯稱:有買家要買告訴人塔位,告訴人需加購塔位;可用購買塔位捐贈的方式節稅等語,告訴人豈有以901萬元,甚至貸款再買70餘個塔位之必要?」 這些判決清楚顯示,法院認為被害人之所以大量購買塔位,正是因為詐騙集團的「保證獲利」話術,這已構成詐欺罪。 --- 2. 「節稅需求」 詐騙話術: 「買家因為要節稅,所以需要你配合購買一些塔位來捐贈,這樣可以抵稅,交易才能進行。」 「政府現在稅率提高了,你要先補足節稅額度,不然買家會被課重稅,就不買了。」 為什麼這是騙局? 實際上,捐贈塔位節稅並非一般人常用的節稅方式,而且買家若真要節稅,大可自行處理,何必要求賣方加購?這根本是詐騙集團編造的藉口,目的就是讓你繼續掏錢。 法院見解: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被告羅國誌等人有施用詐術,才會使告訴人誤以為馬上可以轉售,而不在意購買塔位的位置。」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告訴人購買上百個塔位,均未到塔位現場看過,就塔位所在位置及方向,毫不在意,從未了解塔位的地點及方位,顯不是一般購買塔位者的正常交易模式,故被告羅國誌等人有施用詐術,才會使告訴人誤以為馬上可以轉售,而不在意購買塔位的位置。」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被告曾宜樺及同案被告曾維鉅所施用如『一定賣得掉』、『節稅』等詐術,顯為被告廖國宏所能預見,且不違反被告廖國宏販賣靈骨塔的本意。」 法院明確指出,「節稅」說詞是詐術的一部分,被害人因為相信可以轉售獲利,才會忽略塔位本身的情況,這已構成詐欺。 --- 3. 「湊整數」或「配合政府遷葬」 詐騙話術: 「買家需要整批購買,你的塔位數量不夠,要湊到80個才能一起賣。」 「政府有遷葬計畫,需要大量塔位,你必須再買一些才能符合資格。」 為什麼這是騙局? 正常交易中,買家若真有需求,不會要求賣方額外購買不相干的商品。這種「湊整數」或「配合政府政策」的話術,只是為了讓你買更多塔位,而且往往搭配「節稅」、「保證轉售」等說詞,讓被害人越陷越深。 想深入了解陷越深以及相關的權利保障方式,詐騙防範法律指南涵蓋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法院見解: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告訴人原有73個塔位待售,若非被告曾宜樺等人佯稱:政府有遷葬需求會購買告訴人塔位、超過80個塔位政府會補助、需要節稅等語,告訴人豈有再買20幾個塔位之必要?」 參照112年度簡上字第274號判決:「徐瑋君與『陳先生』向劉思騏誆稱有『陳先生』有意購買塔位……佯稱其真意係欲購買包套商品(即塔位加禮儀服務)6組,而非單獨購買塔位。」 法院認為,這些話術都是詐欺集團精心設計的圈套,被害人若非受騙,不會無緣無故加購大量塔位或配套商品。 --- 4. 「用其他資產換購」 詐騙話術: 「你可以用未上市股票、鴻源憑證來換購塔位,這樣比較划算,我們會幫你處理。」 「你手上那些沒價值的東西,我們可以幫你換成有增值潛力的塔位,以後轉賣賺更多。」 為什麼這是騙局? 這類話術專門鎖定手上有陳年投資商品(如未上市股票、廢止的憑證)的民眾,利用他們急於變現的心理,謊稱可以用這些「廢紙」換取高價值的塔位,再搭配轉售獲利的謊言,讓被害人以為撿到便宜。實際上,那些塔位根本沒有市場價值,被害人等於用真金白銀換了一堆賣不掉的東西。 法院見解: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佯稱:有買家要高價購買告訴人原有塔位,但要節稅;鴻源憑證可以換購塔位;未上市股價可以換購塔位等語……」 參照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被告羅國誌有與同案被告葉千緯討論,才會知悉告訴人有未上市的股票,方能接續佯稱:『未上市股票也可換塔位』……」 法院認定,這類換購說詞也是詐術的一環,目的是讓被害人誤信自己的廢紙可以變成有價資產,進而投入更多資金。 --- 三、遇到類似情況該怎麼辦?實用自保建議 1. 保持警覺:聽到「保證轉售」、「高價收購」、「節稅」、「湊整數」、「換購」等關鍵字,就要提高警覺,這極可能是詐騙。 2. 查證公司合法性:上網搜尋該公司名稱,查看是否有不良紀錄,或向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合法業者。 3. 勿輕易匯款:任何要求你先付錢才能拿到更大利益的說法,都是詐騙慣用手法。務必冷靜,不要急著匯款。 4. 尋求專業意見:可向律師、會計師或相關公會諮詢,了解交易的真實性及稅務問題。 5. 報警處理:若懷疑自己遇到詐騙,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警察機關報案。 --- 四、法院怎麼判?詐騙集團難逃法網 從上述判決片段可以看出,法院對於這類靈骨塔詐騙案件,只要檢察官能證明被告施用詐術、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就會成立詐欺取財罪。而且,因為詐騙集團往往多人分工,法院也會認定他們有犯意聯絡,須共同負責。 例如,在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中,法院指出:「被告相互間既已知悉其餘被告的詐騙方法,自應就其所參與犯行所生之全部犯罪結果共同負責。」這意味著,不只是第一線業務員,連背後的老闆、提供場地的公司負責人,都可能被依詐欺罪共犯論處。 此外,即使被害人簽了買賣契約,也不影響詐欺罪的成立。109年度金重訴字第11號判決提到:「告訴人雖有簽訂買賣投資受訂單,但是因為被告等人所施用的詐術,使告訴人產生錯誤的購買塔位動機,即屬締約詐欺,故被告等人不能以告訴人有簽訂買賣投資受訂單為由卸責。」所以,詐騙集團別以為有合約就能脫罪! --- 結語 靈骨塔投資本身並非違法,但詐騙集團利用人性貪念,設計層層話術讓被害人越陷越深。記住本文介紹的四招識破話術,並保持理性思考,就能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如果不幸受騙,記得保留證據、勇敢報案,讓法律還你公道! 參考資料:本文所引法院見解均來自真實判決書,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已省略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