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和實習生有什麼權益?各類學生工作者保障比較 暑假到了,許多學生開始尋找打工或實習機會,但你知道嗎?同樣是學生身分,工讀生和實習生享有的權益可能天差地遠!有人領時薪還加班費,有人卻無薪還要自掏腰包吃交通費。到底法律怎麼規定?法院又怎麼看?這篇文章用白話文告訴你,並引用真實法院見解,讓你一次搞懂自己的權益! --- 一、工讀生:我就是勞工,權益一樣不能少! 工讀生在法律上就是「部分工時勞工」,只要你和雇主之間有「從屬關係」(聽從指揮、接受管理、提供勞務換取報酬),就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所有保障,和正職員工一樣,只是工作時數較少而已。 ✅ 工讀生基本權益清單 - 基本工資:時薪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的基本工資時薪(2025年起為190元)。 - 加班費:工作超過8小時或週超過40小時,加班費計算方式與全職相同(前2小時加給1/3,再2小時加給2/3,休息日、例假日另有規定)。 - 勞健保:雇主應為你投保勞保、就保、健保和提撥勞退金(部分工時亦同)。即使公司只有5人以下,勞保非強制,但就業保險仍強制。 - 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或經你同意調移假日。 - 特休:工作滿6個月有3天特休,滿1年有7天,依比例計算。 - 職災補償:工作期間受傷,雇主應負擔醫療費用、工資補償等。 - 資遣費:非自願離職時,依年資計算資遣費(每滿1年給0.5個月平均工資)。 所以,別以為打工只是賺零用錢,該有的權益一樣都不能少!如果雇主違反,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訴。 --- 二、實習生:你是來學習的還是來工作的?權益大不同 實習生的身分比較複雜,主要分為兩種: 1. 勞工型實習生(有對價勞動關係) 如果你在實習期間實際提供勞務、受雇主指揮監督、有固定上下班時間、從事與正職類似的工作,那麼你和雇主之間很可能成立「僱傭關係」,你就是勞工,適用勞基法,雇主必須給付薪資、投保勞健保、給加班費等。常見於某些企業以「實習」名義招募廉價勞力,但法院會依實質關係認定。 2. 學習型實習生(無對價學習關係) 這類實習通常是學校與機構合作,以教學、觀摩為主,學生主要目的是學習專業知識,機構提供指導,學生不從事替代性勞動,也沒有對價報酬。此時,雙方不成立勞動契約,因此不適用勞基法,實習生通常沒有薪資、不投保勞健保、也沒有加班費等勞動權益。 這種學習型實習在公部門、司法機關、醫療院所等相當常見。我們來看看法院是怎麼看待這類實習生的權益。 📌 法院見解:司法實習生不支薪、食宿自理,不成立勞動關係 在許多判決中,法院引用行政機關的函釋,明確指出這類實習生「不須支付費用或領取薪資,且交通、食宿自理」,並強調實習機關僅提供學習環境,不負生活管理責任。 例如,在有關司法院提供法學系學生實習的判決中(參照院台廳司四字第 0930011803 號判決所述): 「實習期間為二個月,學生不須支付費用或領取薪資,且交通、食宿自理。」 同一判決也提到(參照院台廳司四字第 0930011803 號判決所述): 「實習學生應為經教育部認可之法學相關系所學生,並須檢具學經歷、課程成績及學校推薦函,向司法院或各法院申請。實習內容限於研究司法制度、訴訟與非訟制度及司法行政事務,不得涉及審判個案或他人隱私。實習期間為二個月,學生不須支付費用或領取薪資,且交通、食宿自理。」 另外,在有關實習學生權利義務的判決摘要中(參照院台廳司四字第 0930011803 號判決所述): 「實習學生之權利義務亦明確化,包括不支薪、不負生活管理責任等。」 從這些法院見解可以清楚知道,學習型實習生與實習機關之間並沒有「勞務對價」關係,純粹是教育訓練的一環,因此不適用勞動法令,自然沒有薪資、勞保等保障。 --- 三、建教生、技術生:特別保護的一群 如果你參加的是「建教合作」或「技術生訓練」,例如高職建教班、產學攜手計畫等,這類學生雖然也是以學習技能為主,但法律給予特別保護,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章「技術生」規定。 - 書面契約:雇主應與學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 生活津貼:雇主應給予技術生生活津貼,金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60%(2025年基本月薪28,590元,60%為17,154元)。 - 不得收取費用:雇主不得向技術生收取訓練費用。 - 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超時,並應遵守勞基法工時規定。 - 勞保:雇主應為技術生投保勞保(含職災保險)。 - 不得從事危險性工作。 技術生雖非典型勞工,但法律仍保障其基本經濟安全與訓練品質,與完全無薪的學習型實習不同。 --- 四、各類學生工作者權益比較表 為了更一目了然,我們整理成表格: 除了含職災保險,實務上還有許多相關細節值得留意,校園法律保護指南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知識。 | 身分 | 適用勞基法 | 薪資 | 勞健保 | 加班費 | 職災保障 | 特休 | 常見例子 | |------|------------|------|--------|--------|----------|------|----------| | 工讀生(部分工時) | ✅ | 時薪≧基本工資 | ✅(雇主應保) | ✅ | ✅(勞基法職災補償) | ✅(依比例) | 超商店員、餐廳服務生 | | 勞工型實習生 | ✅ | 應給薪(依約或基本工資) | ✅ | ✅ | ✅ | ✅(依比例) | 企業實習但實際從事正職工作 | | 學習型實習生 | ❌ | 通常無薪 | ❌ | ❌ | ❌(但可依民法或學生保險) | ❌ | 法院、檢察署實習、教學醫院見習 | | 建教生/技術生 | ✅(第八章) | 生活津貼≧基本工資60% | ✅(勞保) | ✅(但須遵守訓練計畫) | ✅ | ❌(無特休) | 高職建教班、產學合作專班 | 註:學習型實習生雖無勞基法保障,但若實習單位有過失導致學生受傷,學生仍可依民法侵權行為請求賠償。 --- 五、常見問題 QA Q1:工讀生時薪應該多少?如果低於基本工資怎麼辦? 2025年基本工資時薪為190元,只要你是勞工身分,時薪就不能低於這個數字。如果雇主給的時薪低於基本工資,你可以先向雇主反映要求補足,若雇主不理會,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動局(處)申訴,雇主除了要補足差額,還會被處以罰鍰。 Q2:實習生一定要有薪水嗎? 不一定。關鍵在於實習的「實質內容」。如果實習是以學習為主,你沒有提供勞務對價,通常無薪;但如果你每天打卡上下班、做著和正職員工一樣的工作、受雇主指揮監督,那就很可能被認定為僱傭關係,雇主必須給付薪資(至少達到基本工資)。若遇到爭議,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認定,或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勞動關係。 Q3:實習期間受傷算職災嗎? - 勞工型實習生:適用勞基法,受傷屬於職業災害,雇主應負補償責任。 - 學習型實習生:不適用勞基法,無法依勞基法請求職災補償,但可依《民法》侵權行為向有過失的單位求償,或依學生團體保險申請理賠。此外,若實習是學校課程的一部分,學校也可能有相關保險或補償機制。 Q4:學生打工需要投保勞保嗎? 只要你是受僱於適用《勞工保險條例》的單位(例如員工人數5人以上的公司),不論工作時數長短,雇主都必須為你加保勞保(部分工時),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員工人數5人以下的單位,勞保非強制,但「就業保險」仍強制,雇主應為你投保就保。健保部分,若你有其他依附身分(例如父母),可不一定要由雇主加保,但若符合專任員工定義,雇主也應為你投保健保。 Q5:實習生可以請假嗎?會不會影響成績? - 學習型實習生:請假規定依實習單位或學校的實習辦法,通常會影響實習時數與成績,但不會有扣薪問題(因為無薪)。建議事先了解請假規則,並與指導人員溝通。 - 勞工型實習生:適用勞基法,可請病假、事假、生理假等,但請假期間可能不發薪(依各假別規定),且不得影響全勤或績效,但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以外的工資。 Q6:如果雇主不給薪或苛扣工資,該怎麼辦? 不論是工讀生或勞工型實習生,只要雇主未依約給付工資,你可以: 1. 先與雇主協商,要求補發。 2. 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 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檢舉,由主管機關對雇主開罰(例如違反勞基法可處2萬~100萬元罰鍰)。 記得保留出勤記錄、薪資單、對話紀錄等證據,以利後續申訴。 --- 結語 學生打工或實習是踏入職場的前哨站,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才能避免被剝削。如果你是工讀生,記得確認薪資、工時、保險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你是實習生,先釐清實習性質——是來學習的還是來工作的?學習型實習雖然無薪,但可以累積經驗;勞工型實習則應獲得合理報酬與保障。遇到不合理對待,不要害怕,勇敢向學校、勞動主管機關或法律扶助單位尋求協助,保護自己的權益! 本文參考法院判決見解及勞動部相關函釋,內容僅供一般參考,個案情形可能不同,如有具體問題建議洽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