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被強制扣押怎麼辦?異議狀範本與撰寫教學 「這個月薪水怎麼少了一大半?」小明看著薪資單,上面寫著「法院扣押」幾個大字,頓時腦袋一片空白。房貸、小孩學費、生活開銷……這下該怎麼辦?別慌!薪水被強制扣押不代表世界末日,法律有保障債務人的基本生活,你可以透過「聲明異議」來爭取權益。這篇文章將用輕鬆的故事帶你了解法律規定,並提供實用的異議狀範本與撰寫教學,讓你不再手足無措。 --- 一、什麼是薪水強制扣押? 當債權人(例如銀行、信用卡公司)取得法院的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支付命令)後,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其中也包括每個月的薪水。法院會發「扣押命令」給你的公司,要求公司把你薪水的一部分扣下來轉交給法院,再由法院分配給債權人。 法律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15-1條(對薪資債權的執行) 扣押上限: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5-1條,債務人每月薪資的三分之一,是債權人可以扣押的最高額度;另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如果你的薪水是維持你與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的,法院可以酌情降低甚至免除扣押。 💡 簡單說:最多扣你薪水的1/3,而且必須留下足夠的生活費。 --- 二、收到扣押命令後該做什麼? 1. 確認命令內容 仔細看扣押命令上的法院、案號、債權人是誰、扣押金額(或比例)。有時候可能是誤扣(例如債務已經清償),或是扣超過1/3。 2. 評估是否要異議 如果你認為: - 扣押金額超過薪水的1/3 - 薪水是你唯一收入,扣了會影響基本生活 - 債務已經還清或不存在 - 有其他法定事由(例如公司誤扣) 就可以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提出「聲明異議」(依強制執行法第12條,異議應於執行程序終結前提出,無固定10日期間限制)。 3. 準備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薪資單、扶養親屬證明(戶口名簿)、每月必要支出單據(房租、水電、醫療等),這些都是支持你異議的有力證據。 --- 三、如何撰寫異議狀?——範本與教學 聲明異議是一份正式的書狀,必須寫清楚你的請求與理由。以下提供範本並解說各欄位怎麼填。 📄 民事聲明異議狀(範本) ``` 民事聲明異議狀 聲明異議人:王小明 (即債務人)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X段X號X樓 電話:09XX-XXX-XXX 送達代收人:(若無則免) 相對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路X號 為聲明異議人就 貴院○○年度司執字第○○號強制執行事件,對扣押命令聲明異議事: 聲明: 一、撤銷 貴院○○年○月○日所發之扣押命令。 (或:將扣押金額減為每月新臺幣○○元) 事實及理由: 一、聲明異議人於○○公司任職,每月薪資為新臺幣○○元,此有薪資單可證(證物1)。 二、 貴院於○○年○月○日核發扣押命令,命第三人○○公司扣押聲明異議人每月薪資三分之一(即新臺幣○○元)。惟聲明異議人須扶養配偶及兩名未成年子女,每月必要生活費用包括房租○○元、伙食費○○元、子女學費○○元等,合計○○元,扣除扣押金額後將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有戶口名簿及支出單據可證(證物2)。 三、按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聲明異議人每月生活所需已逾上開標準,故請求撤銷(或減少)扣押命令。 四、綜上所述,請 貴院鑒核,惠准如聲明所示,以維權益。 此致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具狀人:王小明 (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 證物1:薪資單影本1份。 證物2:戶口名簿影本及支出單據影本各1份。 ``` ✍️ 撰寫要點 - 聲明:明確寫出你想要法院做什麼(例如撤銷命令或減少金額)。 - 事實及理由:具體說明你的薪水多少、扣押多少、為什麼覺得不合理,並引用法律條文(強制執行法第115-1條、第122條等)。 - 證據:附上相關證明,讓法院可以快速審查。 上述強制執行的規定是這個議題的重要環節,而勞工權益完整指南則從更多面向整理了完整的處理流程。 ⚖️ 法院見解提醒 最高法院曾在判決中強調:「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該判決有合於各該條款規定情形之具體內容,及係依何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參照113年度台上字第303號) 雖然這是針對上訴程序,但同樣地,在強制執行程序中提出異議,也必須具體說明理由並提出證據,否則法院可能以異議不合法為由駁回。所以,寫異議狀千萬不要只寫「我覺得不公平」,一定要寫清楚事實與法律依據! --- 四、遞出異議狀之後會發生什麼? 1. 法院審查 法院收到你的異議狀後,會通知債權人表示意見,也可能開庭調查(但多數以書面審理為主)。 2. 裁定結果 - 如果法院認為你的異議有理由,會撤銷或變更原扣押命令。 - 如果認為無理由,則會裁定駁回。 3. 對駁回裁定的救濟 若你不服駁回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後10日內提出「抗告」,由上一級法院審理。 📌 小提醒:異議期間只有10天,一定要把握時間! --- 五、常見問題 QA Q1:薪水被扣押後,我還可以跟債權人和解嗎? A:當然可以!如果和債權人達成和解(例如分期還款),可以請債權人向法院陳報,並聲請撤銷扣押命令。這是解決問題最直接的方式。 Q2:如果公司已經扣了我的薪水交給法院,我還可以聲明異議嗎? A:可以,但動作要快。如果法院已經將錢轉給債權人,你可能需要另提起「不當得利」訴訟追回。所以一發現有問題,盡快提出異議。 Q3:聲明異議需要請律師嗎? A:不一定。如果案情單純(例如只是扣押超過1/3),自己寫狀紙附上證明即可;如果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例如債權不存在),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或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Q4:扣押命令會一直持續嗎? A:扣押命令通常只對「當月」或「特定期間」的薪資有效,但債權人可以聲請繼續扣押(例如每個月都扣)。如果你認為繼續扣押不合理,可以再次聲明異議,主張生活困難等理由。 Q5:如果我是低收入戶,有什麼特別保護? A:強制執行法第122條明文規定,債務人生活所必需的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各縣市都有公告最低生活費標準,你可以計算自己與家人的必需費用,向法院聲請免除扣押。 --- 六、實用建議 - 保留所有收支證明:平常就要養成保存薪資單、扶養證明、帳單的習慣,異議時才能提出。 - 主動與債權人協商:有時候債權人也願意降低扣押金額或改為分期,可以減少法院程序的麻煩。 - 善用法律資源:各地法院訴訟輔導科、法律扶助基金會都有免費諮詢,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 結語 薪水被扣押雖然讓人緊張,但法律賦予你聲明異議的權利。只要把握時間、寫好異議狀、附上證據,就有機會讓法院撤銷或調整扣押命令。別忘了,法院見解(如113年度台上字第303號)一再強調「具體表明理由」的重要性,所以寫狀時務必詳細說明你的困境。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順利解決問題,拿回該有的生活保障! 📢 本文僅供參考,具體個案仍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