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聲請會通知對方嗎?違反保護令刑責 「保護令」是許多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跟蹤騷擾時,用來保護自己的一把法律保護傘。但很多人心中都有疑問:「聲請保護令後,對方會不會知道?如果對方知道了,會不會報復?」、「如果對方違反保護令,會受到什麼處罰?」這篇文章將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了解保護令的運作方式,並引用真實法院判決,讓你知道違反保護令的後果有多嚴重! 一、保護令聲請後,對方會知道嗎? 當你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包括家庭暴力保護令或跟蹤騷擾保護令),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依法必須通知相對人(也就是你想禁止的那個人),讓他有機會表示意見。這是因為保護令的核發會限制相對人的權利,基於程序正義,法院必須聽取雙方的說法。 一般來說,聲請保護令的流程是: 1. 提出聲請:被害人(或檢察官、警察機關)向法院提出聲請狀。 2. 法院審理:法院會將聲請狀繕本送達給相對人,並通知開庭日期,要求相對人到庭陳述意見。如果相對人不出庭,法院也可以依現有證據做出裁定。 3. 核發保護令:如果法院認為有必要,就會核發保護令,並將保護令送達給雙方。 所以,對方一定會知道你聲請了保護令,因為法院會正式通知他。但這並不代表你的安全會有立即危險——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採取保密措施,例如不公開審理、不揭露你的住址,或是在送達保護令時請警察陪同執行,以確保你的安全。 舉個實際例子:在114年度跟護字第9號判決中,法院記載了「相對人陳述略以:相對人與被害人在○○工作時相識交往……」,可見法院確實給了相對人陳述意見的機會,相對人也因此知道了保護令的聲請。 另外,如果是緊急保護令(情況急迫時由檢察官、警察機關聲請,法院在4小時內核發),雖然核發前可能不會通知相對人,但核發後同樣會送達給相對人,所以對方最終還是會知道。 二、違反保護令的刑責有多重? 保護令不是一張紙老虎,而是有牙齒的法律命令。一旦法院核發了保護令,相對人就必須遵守上面的禁止事項,例如:不得接近你的住家、工作場所,不得打電話、傳訊息騷擾你,不得實施暴力等等。如果對方違反,就會觸犯「違反保護令罪」,這是公訴罪,警察可以直接逮捕,檢察官會提起公訴,法院會判刑! (一)法條怎麼規定?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保護令的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若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9條所規範之違反保護令,則罰金上限為新臺幣三十萬元。也就是說,最重可以關三年,家暴法下罰金最高十萬,跟騷法下罰金最高三十萬。 在許多保護令的裁定書最後,法院都會特別提醒相對人這個後果,例如114年度跟護字第5號判決就寫道: 「本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相對人如違反本保護令,依規定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114年度跟護字第17號判決也有同樣的記載: 「本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相對人如違反本保護令,依跟騷法第19條規定,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保護令只是「警告」而已,違反的代價非常高! (二)真實案例:違反保護令被判刑 我們來看幾個法院實際判決的案例,你就知道法官是怎麼判的。 案例1:在被害人工作場所附近逗留+打電話 → 判刑4個月 在113年度上易字第220號判決中,陳先生與前女友阿美(化名)曾有感情糾紛,法院核發保護令,命令陳先生不得接近阿美的工作場所100公尺內,也不得對阿美為騷擾、接觸、通話等行為。但陳先生無視保護令,某天晚上跑到基隆火車站南站廣場前(距離阿美工作場所100公尺內)逗留,還連續打了三通電話給阿美。阿美報警後,陳先生被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先生違反保護令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也就是說,陳先生要嘛去坐牢4個月,要嘛繳12萬元罰金(4個月×30日×1,000元=12萬)!這代價可不小。 案例2:用LINE傳訊息問候 → 同樣觸法! 在113年度上易字第1139號判決中,乙○○(被告)與甲○○(被害人)之間有保護令,禁止乙○○對甲○○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之聯絡行為。但乙○○卻用LINE傳了兩則訊息給甲○○:「到底是寄了什麼可次寄到14箱」、「我莫明奇妙被一仁伸請保護令(我是不會暴力的人)你知的」。法院認為這已經構成「通信之聯絡行為」,違反保護令,判決有罪。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即使只是傳一則訊息,也算違反保護令,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案例3:保護令還在抗告中,違反一樣有罪! 有些人以為,只要對保護令提起抗告,在抗告期間就可以不遵守,這是大錯特錯!113年度上易字第1139號判決明確指出: 「是民事通常保護令之相對人於收受該保護令後,縱曾提出抗告,惟該民事通常保護令自仍有拘束力……相對人自有遵守該民事通常保護令之義務。如有違背該通常保護令內容,即應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113年度上易字第1139號判決也說: 「本案係於上開民事通常保護令遭廢棄前所為,被告自仍受上開民事通常保護令之拘束……已該當違反保護令罪,且無從因被告曾提起抗告,且上開民事通常保護令遭廢棄等情,而阻卻被告罪責。」 所以,只要保護令還沒被法院廢棄或變更,你就必須遵守,否則一樣會被判刑。 (三)違反保護令的行為有哪些? 常見的違反保護令行為包括: - 接近特定場所:例如保護令禁止你接近被害人的住家、工作地點、學校100公尺內,你卻在附近徘徊。 - 聯絡行為:打電話、傳簡訊、傳LINE、寄電子郵件、透過社群媒體留言或私訊等。 - 騷擾行為:跟蹤、尾隨、守候、盯梢、監視、要求約會等。 - 實施暴力:動手打人、傷害、恐嚇等。 除了保護令,實務上還有許多相關細節值得留意,家暴保護完整指南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知識。 只要是保護令上寫的禁止事項,你做了其中一項,就構成犯罪。而且,違反保護令罪是「即成犯」,也就是說,只要你一做出違反行為,犯罪就成立,即使你事後道歉或撤回也沒用。 三、重要QA:關於保護令,你必須知道的幾件事 Q1:保護令聲請後,對方會馬上知道嗎? 不會「馬上」,但法院會在開庭前將聲請狀繕本送達給對方,並通知開庭時間。如果是緊急保護令,核發後也會送達。所以對方一定會知道,但通常會有幾天的時間差。如果你擔心對方知道後會有激烈反應,可以在聲請時請求法院保密你的住址,或請警察協助保護。 Q2:如果對方違反保護令,我該怎麼辦? 立即報警!並盡可能蒐集證據,例如錄音、錄影、訊息截圖、通聯記錄等。警察會依法逮捕或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記得,違反保護令是公訴罪,你不用自己提告,警察和檢察官會主動處理。 Q3:違反保護令一定會被抓去關嗎? 不一定,法官會根據違反的情節輕重、次數、是否悔改等來量刑。輕微的可能判拘役或罰金,嚴重的可能判到有期徒刑。但無論如何,都會留下前科紀錄。從前面的案例可以看到,光是傳兩則LINE訊息就被判有罪,雖然可能易科罰金,但也是犯罪紀錄。 Q4:保護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通常保護令的有效期最長為2年,但可以聲請延長,每次延長以2年為限。暫時保護令和緊急保護令則在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時失效,或者法院另有規定。跟騷法的保護令也是最長2年,必要時得聲請延長。 Q5:保護令可以撤銷或變更嗎? 可以。如果情況改變(例如雙方和解),相對人或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保護令。但要注意,在法院裁定變更或撤銷之前,原保護令仍然有效,違反一樣會受罰。 結語 保護令是法律賦予被害人的強力防身武器,但武器要發揮作用,必須靠大家正確使用與尊重。如果你聲請了保護令,請務必了解對方也會知道,要做好安全規劃;如果你是相對人,請嚴格遵守保護令的規定,不要以身試法,否則不僅傷害對方,也會讓自己吃上官司,留下前科。 最後,引用114年度跟護字第9號判決中的一句話提醒大家:「相對人如違反本保護令,依跟騷法第19條規定,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法律不是開玩笑的,保護令更不是裝飾品,請大家尊重法律,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 這篇文章希望能幫助你更了解保護令的相關規定。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正面臨家庭暴力或跟蹤騷擾,請勇敢求助,撥打113保護專線,或直接向警察機關、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律會站在你這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