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假扣薪合法嗎?請假影響全勤獎金6大疑問 別擔心,這篇文章用最白話的方式,搭配真實法院判決,一次解答你對生理假和全勤獎金的所有疑惑! --- 一、生理假的法律規定:妳的權益別睡著了!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 - 女性受僱者每月可以請 1天 生理假。 - 全年請生理假如果 沒有超過3天,這3天不會併入病假天數計算(也就是說,妳的病假天數不會因為生理假而減少)。 - 如果全年請超過3天,第4天開始就會併入病假天數(也就是一年30天病假的額度內)。 但請注意,不論生理假有沒有併入病假,薪資都是減半發給。 舉例:月薪36,000元,日薪約1,200元,請一天生理假,當天薪資就是600元。 此外,同法第21條明文規定:雇主不得因為員工請生理假,而扣全勤獎金、打低考績,或做其他不利處分。違反的話,雇主會被處2萬~30萬罰鍰,還要賠償員工的損失(第38條)。 所以,生理假不但可以請,而且請了還不能影響妳的全勤獎金! --- 二、生理假薪資怎麼算?一張表秒懂 | 假別 | 天數 | 薪資計算 | 是否影響全勤獎金 | |------|------|----------|----------------| | 生理假(全年≤3天) | 每月1天,全年最多12天,但只有3天不併入病假 | 半薪 | 依法不得影響 | | 生理假(全年>3天) | 超過3天的部分併入病假 | 半薪(病假30天內也是半薪) | 依法不得影響 | | 普通傷病假 | 一年內未住院30天內 | 半薪 | 法律沒保護,依公司規定或契約約定 | 如果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團體協約有更優惠的規定(例如生理假給全薪),那就依照公司規定。 像判決書片段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中,航空公司團體協約就規定「未住院普通傷病假全年5日以內者,工資全數照給」,這比法律規定的半薪還要好,員工就可以主張這個權利。 --- 三、全勤獎金與請假的愛恨情仇 全勤獎金是雇主為了鼓勵員工出勤而發的獎金,法律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給,但只要公司有這項制度,就必須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等法令。 - 生理假、產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等法定權益假:絕對不能扣全勤獎金(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 事假、病假(不含上述法定假):公司可以依照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決定要不要扣全勤,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就有效。 例如判決書片段107年度勞上易字第33號中,員工請一般假被扣全勤獎金,法院認為「兩造既約定如請假扣全勤獎金5,000元,屬於兩造約定之勞動契約,並未違反強制規定」,所以合法。 但如果是生理假,雇主還扣全勤,那就是違法的! --- 四、六大常見疑問,一次搞懂 Q1:生理假可以請幾天?薪資怎麼算? A:每月1天,全年最多12天,但只有3天不併入病假,其餘9天會併入病假計算。薪資一律減半發給。如果公司有更優惠的規定(例如給全薪),從其規定。 Q2:請生理假會被扣全勤獎金嗎? A:絕對不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白紙黑字寫著,雇主不得因員工請生理假而影響全勤獎金。如果雇主扣了,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除了工局申訴,實務上還有許多相關細節值得留意,勞工權益完整指南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知識。 參考判決:片段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中,原告因請生理假被扣薪,法院審理後認定雇主違法,判決應給付薪資及非財產上損害。 Q3:請生理假需要提供證明嗎? A:必要時雇主可以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13條)。但實務上,生理假通常不需要醫療證明,只要口頭或書面請假即可,雇主不應過度刁難。 Q4:生理假與病假有什麼不同?生理假用完還能請病假嗎? A:生理假是專為女性生理期不適設計的假別,每月1天,全年3天內不佔病假額度。如果生理假天數用完了,妳仍然可以依照《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一年內30天內薪資減半。 Q5:雇主以「全勤獎金」名義扣減生理假當日薪資,合法嗎? A:不合法!生理假當日薪資依法是半薪,雇主只能給付半薪,不能再從其他名目(如全勤獎金)扣錢。全勤獎金必須獨立計算,且不得因生理假而扣發。 參考判決:片段108年度勞簡上字第17號關於安胎假的判決,法院明確指出「丙○○請病假除工資減半發給外,誠訊公司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發工資或費用,否則與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等規範相違」,同樣道理適用於生理假。 Q6:雇主違法扣薪或扣全勤,該怎麼辦? A:你可以: 1. 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申訴,由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2. 如果調解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短少工資,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6條、第29條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3. 也可以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檢舉,雇主可能被處以罰鍰。 --- 五、真實法院判決案例解析 案例1:空服員生理假扣薪案 在片段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112年度勞訴字第104號提到的案件中,一名空服員請生理假,雇主扣了她1萬3,286元及3,823元薪資。她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提起訴訟,請求給付薪資及非財產上損害。法院審理後認定雇主扣薪違法,判決應給付短少工資及精神慰撫金。這個案例清楚告訴我們:生理假扣薪是違法的,員工有權要回來! 案例2:安胎假扣薪案(片段108年度勞簡上字第17號) 一名懷孕員工請安胎假(併入病假計算),雇主除了給半薪外,又扣了她14,750元。法院認為:「丙○○請病假除工資減半發給外,誠訊公司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發工資或費用,否則與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等規範相違」,判決雇主應返還該筆款項。這也適用於生理假——雇主只能依法給付半薪,不能額外扣錢。 ### 案例3:全勤獎金約定案(片段107年度勞上易字第33號) 一名員工因請一般假被扣全勤獎金,法院認為勞動契約約定「請假扣全勤獎金」並不違反強制規定,所以合法。但這個案例也提醒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