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扣薪規定完整版!天數限制與扣款標準一次搞懂|2026最新 大家早!小明昨晚追劇追到凌晨三點,今天早上根本爬不起來。眼看就要遲到,他心想:「算了,乾脆請一天事假,好好補眠!」但按下發送請假訊息的瞬間,心裡卻浮現一堆問號:「老闆會准假嗎?今天薪水會被扣多少?該不會這個月全勤獎金飛了吧?」別擔心,這篇「事假請假與扣薪全攻略」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2026年最新的「事假」所有眉角!從天數上限(一年14天)到扣款公式,甚至萬一老闆亂扣錢、違反勞基法工資全額給付原則該怎麼辦,我們通通講清楚。保證看完後,你請假可以請得心安理得,不再心驚驚! 一、什麼是「事假」?先搞清楚遊戲規則 事假,簡單說就是因為「個人私事」必須親自處理,而向公司請的假別。跟病假、特休不同,事假是「不給薪」的。法律上,這件事情規定在勞動基準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關鍵在於「正當事由」!陪家人看病、處理戶政事務、家裡突然漏水要找人修…這些通常都算。但如果你跟老闆說:「我心情不好,想請假去逛街。」這能不能算「正當事由」,就可能會有爭議囉! 二、事假的天數限制:一年到底能請幾天? 這是大家最常問的問題。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天。而且,事假期間不給工資。此外,同條也規定,勞工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得依規定請事假,並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這正是後文「請小時事假」的法定依據。 小提醒: - 「一年」是指從你到職日開始算的「週年」,不是自然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 這14天是「上限」,意思是老闆依法必須准你的事假天數,全年加起來不能超過14天。超過的部分,老闆可以不准假,或要求你改請特休、扣薪假(如果公司有規定)。 - 如果老闆要求你「請假一定要用特休」,這是不合法的!員工有權決定自己的特休要在哪天使用,老闆不能強迫你把事假「洗」成特休。延伸閱讀可參考請事假會的整理。 三、事假怎麼扣薪?數學時間到! 事假扣薪的計算公式很固定,但很多人會算錯。我們一步步來,假設小明月薪是新臺幣 36,000元,他在今年3月請了2天事假。 第一步:找出「一日工資」 - 公式:月薪 ÷ 30天 - 計算:36,000 ÷ 30 = 1,200元。這就是小明的一日工資。 第二步:計算扣薪總額 - 公式:一日工資 × 請假日數 - 計算:1,200元 × 2天 = 2,400元。 第三步:得出實領薪資 - 公式:月薪 - 扣薪總額 - 計算:36,000元 - 2,400元 = 33,600元。 所以,小明這個月扣掉2天事假後,實領33,600元。簡單吧! 超級重要觀念:這個「30天」是計算基準,不是指你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就算2月只有28天,或是你排休很多天,計算一日工資時,一律用30天去除。 四、法院怎麼說?老闆不能亂扣錢的紅線! 萬一你請了事假,老闆卻扣得比上面公式還多,或甚至用其他名目亂扣,該怎麼辦?這時候就要看法院的見解了。 案例故事: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法院判決(參照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南勞簡字第33號](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EV,108,南勞簡,33,20200430,1)判決所述)。在這個案子裡,雇主因為員工負責的店家帳款收不回來,就從員工的薪資裡直接扣款,合計扣了36,633元。法院怎麼看這件事呢? 判決書中明確提到:「被告以原告開發之店家,向被告購買貨物,有無法回收貨款之情形,因此就該無法回收之貨款,自原告薪資為扣款,共計36,633元之事實,為兩造所不爭執…」然而,這種扣款行為被認定是不當的。因為薪資是勞工工作的對價,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例如勞工故意造成公司損害),否則雇主不能隨便從薪資裡扣錢來彌補公司的營業損失。 法律見解重點: 1. 薪資專屬性:你的薪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是你本人同意(且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否則老闆不能隨便扣你薪水。 2. 扣款需有依據:事假扣薪的依據是《勞工請假規則》,計算方式必須符合法定公式。老闆不能因為你請假,就額外多扣錢作為「懲罰」。 3. 工資全額給付原則:依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雇主在法令允許或經勞工同意的例外情形外,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暫扣不發」,否則即屬違法。上述臺南地院判決正是基於此原則,認定雇主擅自以貨款損失扣薪於法無據。 4. 損害賠償是另一回事:如果員工真的造成公司損害(例如弄壞昂貴設備),公司可以依法要求賠償,但這必須透過民事訴訟或協商,不能單方面從薪資裡扣。 五、特殊狀況:事假可以請「小時」嗎? 當然可以!如果你只是要請兩小時去看醫生,難道要請一整天嗎?法律上允許請假以「小時」為單位。 - 計算方式:先把一日工資除以8小時,得出「一小時工資」,再乘以請假時數。 - 範例:小明月薪36,000元,一日工資1,200元,一小時工資就是150元(1,200 ÷ 8)。如果他請事假2小時,就扣 300元(150 × 2)。此外,規定完整也是值得關注的主題。 六、老闆可以不準假嗎? 可以,但有條件! 如果員工請的事假天數已經超過14天的法定上限,或者請假理由不正當(例如純粹不想上班),雇主可以不准假。但若員工在14天內、有正當理由請事假,雇主原則上應該准假。 實務小技巧:建議事假盡量提前申請,並簡單說明事由(例如:「因家中水管破裂需緊急處理,申請事假2小時」)。如果臨時有急事,也應盡快通知主管。良好的溝通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誤會和衝突。 實用提醒 - 簽訂任何契約前,務必確認契約條款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必要時諮詢律師 - 保留所有相關文件、通訊記錄、付款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 遇到爭議時,優先嘗試調解,節省時間與訴訟成本 --- 實用提醒 - 簽訂任何契約前,務必確認契約條款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必要時諮詢律師 - 保留所有相關文件、通訊記錄、付款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 遇到爭議時,優先嘗試調解,節省時間與訴訟成本 --- --- 事假扣薪Q&A時間 Q1:請事假會影響全勤獎金嗎? A:會!幾乎所有公司的全勤獎金發放條件,都是「當月無任何請假紀錄」(有時病假除外)。所以只要請了事假,當月的全勤獎金通常就拿不到了。這是合法的,因為全勤獎金屬「恩惠性給與」,公司可以自行規定發放規則。 Q2:如果請事假,當天的勞健保費還要自己負擔嗎? A:不用擔心!勞保、健保和勞工退休金的雇主負擔部分,不會因為你請事假而改變,公司必須全額負擔。你自己的負擔部分,則會從扣完事假後的薪資中扣除。 Q3:事假能不能先預支明年的額度? A:不行!前面提到,一年14天是從你的到職日開始算。你不能在今年的3月,就預先把明年1月的事假額度拿來用。除非老闆同意(這就屬於公司內部的特殊約定),否則依法就是不行。 Q4:如果老闆用「工作忙不准假」,我還是硬要去辦私事,會怎樣? A:這可能會被認定為「曠職」!曠職的後果比請事假嚴重很多。公司可以依照工作規則或《勞基法》規定,對你進行懲戒,甚至可能以此為由解雇你(需符合法定程序)。所以,千萬不要隨便曠職! Q5:如果請事假,但老闆扣薪超過法定標準,該怎麼辦? A: 1. 第一步:內部溝通。先心平氣和地跟主管或人資部門確認,是不是計算錯誤。可以拿出我們前面教的公式,請對方說明。 2. 第二步:蒐集證據。保留薪資單、請假記錄、與公司溝通的郵件或訊息。 最後的溫馨提醒: 請假是勞工的法定權利,但如何請得漂亮,不影響工作與同事關係,就是一門藝術了。事先規劃、誠實溝通、遵守規定,不僅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也能展現你的專業與負責態度。別忘了,一個好的團隊需要彼此的體諒與支持哦! 希望這篇超過1700字的完整指南,能讓你對「事假扣薪」有全面的了解。下次請假前,不妨再回來複習一下,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在不知不覺中睡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