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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職假規定有哪些?離職前求職假申請方式

TaiLexi 法律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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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被資遣了怎麼辦?別忘了你的「黃金求職假期」!

想像一下,小明在公司工作了3年,某天主管突然找他談話:「公司業務調整,下個月月底是你的最後工作日。」小明腦中一片空白,除了震驚外,更擔心的是:「離職前這段時間,我要怎麼找工作?難道要偷偷請假去面試嗎?」

別擔心!台灣勞基法早就為你準備了「謀職假」這個秘密武器!這可不是什麼隱藏版福利,而是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今天我們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什麼是謀職假、怎麼請、能請幾天,還有雇主不能拒絕的關鍵原因!

一、什麼是謀職假?法律上的「找工作專用假」

謀職假,簡單說就是「帶薪找工作假」。當雇主依法預告要資遣你時(也就是非自願離職),在預告期間內,你可以請假出去面試、參加招聘會、甚至去就業服務站登記,而且公司必須照常發薪水

這項權利規定在《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2項》:「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law.moj.gov.tw]

二、謀職假的天數怎麼算?「每7天2天」的數學課

這是大家最容易搞錯的地方!很多人以為「每星期」就是「週一至週日」,但其實法律上的「每星期」指的是「每7天」

實際案例計算:

小美在A公司工作2年,公司在6月1日預告她將在6月21日離職。預告期間是20天(因為年資1-3年)。

計算步驟:

  1. 預告期間:6月1日~6月20日(共20天)
  2. 以「每7天」為單位計算:
    • 第1個7天(6/1-6/7):可請2天謀職假
    • 第2個7天(6/8-6/14):可請2天謀職假
    • 第3個7天(6/15-6/20):只剩6天,但仍在一個「7天」週期內,所以還是可以請2天
  3. 總共可請:2+2+2 = 6天謀職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早在95年就解釋過:「所謂『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係指每『七日』中勞工得請假二日外出另謀工作;至於預告期間剩餘日數不足一星期者,因仍在另一個『七日』之內,故依法勞工仍有請假二日外出謀職之權利,惟如剩餘日數只剩一日,則勞工只能再請一日謀職假。」

法院怎麼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勞小字第60號案件中,楊姓勞工主張雇主拒絕他申請謀職假,法院明確指出:「勞工於接到第16條第1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這確認了謀職假是法定權利[判決書連結]

三、2024年重大變革:不用再交證明文件了!

過去很多雇主會要求員工請謀職假時要提供「面試通知」、「求職證明」等文件,但這在2024年8月後有了重大改變!

勞動部在114年8月15日勞動關2字第1140143791號函做出最新解釋:

  1. 謀職假不是「勞工請假規則」的假別,所以不適用一般請假要證明的規定
  2. 雇主不得要求勞工提供求職相關證明文件
  3. 只要勞工申請時「釋明事由」,雇主就必須給假
為什麼會有這個改變?勞動部考慮到兩個重點:
  • 現在求職管道多元(網路投履歷、LinkedIn聯繫、電話面試等),很難提出具體證明
  • 勞工可能擔心現任雇主知道新公司資訊後會去「搞破壞」,影響錄取機會

四、怎麼請謀職假?三步驟搞定!

步驟1:確認你有資格

  • 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歇業、虧損、業務緊縮等)或第13條但書預告資遣你
  • 你已經收到正式的資遣預告(口頭或書面)
  • 你在預告期間內

步驟2:計算可請假天數

根據你的年資,預告期間不同:
  • 工作3個月~1年:10天前預告
  • 工作1年~3年:20天前預告
  • 工作3年以上:30天前預告
然後用「每7天2天」的原則計算可請謀職假日數。

步驟3:正式申請

  1. 提前告知:雖然法律沒規定要提前多久,但建議至少提前1天告知主管
  2. 說明事由:簡單說「我要請謀職假」即可,不用詳細說明去哪裡面試
  3. 記錄留存:用email、LINE等有紀錄的方式申請,避免口說無憑
  4. 按公司流程:如果公司有請假系統,還是要填寫,但假別選「謀職假」

五、常見問題與法院實務見解

Q1:如果雇主不給謀職假怎麼辦?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勞簡字第73號案件中,潘姓員工被資遣後請求謀職假工資,但法院發現該員工是「自請離職」而非被資遣,因此駁回請求。這告訴我們:只有非自願離職(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資遣)才有謀職假[判決書連結]

如果符合條件但雇主不給假,你可以:

  1. 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2. 雇主可能被處2萬~100萬元罰鍰
  3. 你還可以請求這段期間的工資

Q2:謀職假可以「分段請」嗎?例如請半天或幾小時?

可以!法律規定是「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沒規定一定要請整天。你可以根據面試時間,請2小時、半天或全天。

Q3:如果預告期間很短怎麼辦?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勞小字第60號案件中,法院特別說明:「惟不論被告係於114年5月14日或114年5月27日預告,原告於當時均未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可見被告本件之預告並非該當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判決書連結]

意思是:如果你的年資還不到3個月,雇主預告資遣你時,可能不適用完整的謀職假規定。但實務上,很多雇主還是會給,因為這是合理的求職需求。

Q4:請謀職假會影響全勤獎金嗎?

不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年4月2日(77)台勞動二字第05189號函明確指出:「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請假外出另謀工作,請假期間工資照給,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八條、勞動基準法第九條規定,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Q5:謀職假沒用完可以換錢嗎?

不行!謀職假是讓你在離職前找工作的「時間」,沒用完就自動消失,不能折算成工資。

六、真實案例:法院怎麼看謀職假?

案例1:默示同意終止契約,還能請謀職假嗎?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勞訴字第43號案件中,李姓工程師被資遣後,馬上在7月11、12、15、16日連續請了4天謀職假。法院認為這個行為顯示他「主觀上已欲去職」,最後認定雙方是「合意終止契約」[判決書連結]

重要啟示:如果你認為公司資遣不合法,想要爭取「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請謹慎使用謀職假,因為頻繁請謀職假可能被解讀為你同意離職。

案例2:試用期被資遣有謀職假嗎?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勞小字第60號案件中,楊姓員工在試用期被資遣,法院指出:「原告於114年3月17日起受僱被告...故原告繼續工作滿3個月之日係114年6月16日。惟不論被告係於114年5月14日或114年5月27日預告,原告於當時均未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可見被告本件之預告並非該當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判決書連結]

簡單說:如果你工作未滿3個月就被資遣,雇主不需要給預告期,自然也沒有謀職假。但工作滿3個月以上,就有完整的權利!

七、謀職假申請SOP(標準作業流程)

  1. 收到資遣預告:確認預告日期和最後工作日
  2. 計算權益
    • 年資多久?→決定預告天數
    • 預告期間多長?→計算可請謀職假日數(每7天2天)
  3. 安排求職活動:把面試、就業輔導等安排在謀職假日
  4. 正式申請
    • 提前告知主管(建議書面或通訊軟體)
    • 說明「請謀職假」即可,不用透露詳細行程
    • 如果公司要求證明,可以引用勞動部114年8月15日函釋
  5. 記錄與確認
    • 保留請假紀錄
    • 確認薪資單上有給付謀職假期間工資
    • 確認全勤獎金沒被扣

八、雇主常見違法行為與應對方式

違法行為1:「你要請謀職假?那提出面試通知給我看看」

正確做法:根據勞動部最新解釋,你可以禮貌但堅定地說:「根據勞動部114年8月15日的解釋,謀職假不需要提供證明文件。我依法申請謀職假,請公司核准。」

違法行為2:「你請謀職假,那今天就算曠職/扣薪」

正確做法:謀職假期間工資必須照給。如果被扣薪,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要求補發工資。

違法行為3:「我們公司沒有謀職假這種東西」

正確做法:這是法定權利,不是公司福利。你可以出示《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必要時向勞工局諮詢。

九、謀職假 vs. 其他假別

假別法源依據是否需要證明薪資計算特別注意
謀職假勞基法第16條不需要(114年8月後)照給只有被資遣時可用
事假勞工請假規則視公司規定不給薪全年14天內
特休勞基法第38條不需要照給可協商排定時間
病假勞工請假規則需要證明(超過3天)半薪/全薪有30天半薪病假

十、重要QA整理

Q1:謀職假可以「存起來」一次請完嗎?

A:可以!法律只規定「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沒說不能連續請。如果你有6天謀職假,可以一次請完(如果公司營運允許),也可以分開請。

Q2:如果謀職假日剛好是休息日或例假日怎麼辦?

A:謀職假是在「工作時間」請假,所以如果那天本來就不用上班,當然不能請謀職假。建議把面試安排在工作日。

Q3:請謀職假需要「提前幾天」申請?

A:法律沒規定!但實務上建議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告知,讓公司安排工作交接。如果是臨時有面試機會,當天早上告知也是可以的。

Q4:雇主可以問我去哪裡面試嗎?

A:你可以選擇不透露。勞動部的新解釋特別提到「勞工擔心現行雇主得知其新職場,對其求職機會進行不利之操作」,所以不提供面試公司資訊是合理的保護。

Q5:如果我用完謀職假,還需要更多時間找工作怎麼辦?

A:你可以:
  1. 使用自己的特休
  2. 請事假(但無薪)
  3. 和公司協商是否可提前離職(結清預告期工資)
  4. 離職後全心找工作,同時申請失業給付

Q6:謀職假的「工資照給」是怎麼計算?

A:就是你正常的日薪。例如月薪36,000元,日薪就是1,200元(36,000÷30)。請一天謀職假,公司還是要給你1,200元。

結語:你的權利,要自己爭取!

謀職假是法律賦予被資遣勞工的「緩衝保護傘」,讓你有時間和收入保障,可以安心尋找下一份工作。記住幾個關鍵點:
  1. 資格:非自願離職(被資遣)才有
  2. 天數:每7天有2天,按預告期間比例計算
  3. 證明:114年8月後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文件
  4. 薪資:照常給付,不能扣全勤
  5. 申請:簡單告知即可,保留記錄很重要
如果你遇到雇主不給謀職假,或要求不合理證明,記得你可以:
  1. 向公司人資或主管說明法律規定
  2. 撥打1955勞工諮詢專線
  3. 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最後提醒,謀職假是你的法定權利,不是公司施捨的恩惠。了解權利、勇敢主張,才能在職場變動中保護自己,順利開啟下一段職業生涯!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資料:

  1. 謀職假申請方式!被資遣員工的法定權利 [twlawbot.com]
司法判決書: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勞訴字第 43 號民事判決 [判決書連結]
  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勞簡字第 73 號民事判決 [判決書連結]
  3.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勞小字第 60 號民事判決 [判決書連結]
  4.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4 年度勞訴字第 17 號民事判決 [判決書連結]
  5. 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勞上字第 8 號民事判決 [判決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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