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能求償多少錢?對方提和解該接受嗎? 一、開場故事:小明的煩惱 小明在公司與同事阿偉發生口角,阿偉一氣之下揮拳打傷了小明的鼻子,造成小明流鼻血、輕微腦震盪,還請了三天病假。事後阿偉很後悔,主動找小明和解,願意賠償 2 萬元並道歉,希望小明不要提告。小明心想:「我的醫療費加起來才 5 千元,2 萬元好像還不錯?但聽說精神賠償可以更高,我到底可以求償多少?該不該接受和解?」你是不是也有過類似疑惑?這篇文章就用輕鬆的方式,帶你了解傷害罪的賠償範圍,以及和解的利弊,讓你做出最有利的決定。 二、傷害罪的民事賠償依據 當你被人打傷,對方除了可能觸犯刑法第 277 條傷害罪(刑事責任)之外,你還可以依據民法第 184 條侵權行為、第 193 條及第 195 條,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賠償項目通常包括:進一步的說明可參見刑事責任一文。 1. 醫療費用:掛號、手術、藥品、復健等有單據的支出。 2. 工作損失:因傷無法工作所減少的薪資,需提出證明。 3. 額外支出:交通費、看護費、營養品等必要費用。 4. 精神慰撫金:因受傷造成的精神痛苦,金額由法院斟酌。 三、法院實際判賠多少?看判決怎麼說 法院判賠的金額,會根據個案傷勢、雙方身分、經濟狀況、過失比例等來決定。我們從真實判決中擷取幾個例子,讓大家感受一下實際行情。 案例 1:輕微傷害,和解 2 萬元後不能再追加 參照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88 年度簡上字第 676 號 民事判決 判決:雙方曾達成和解,內容為道歉、辦桌請客及賠償 2 萬元。上訴人後來又請求 20 萬元,法院認定和解有效,駁回上訴,只能拿 2 萬元。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旦簽了和解書,除非有無效事由,否則原則上不能再要求更多賠償。所以簽和解前務必慎重。 案例 2:賠 9,500 元和解,但告訴人仍可提告 參照 113年度簡上字第287號 判決:被告坦承犯行,已賠償告訴人 9,500 元,有和解書。但告訴人仍表示「被告很可惡,請從重量刑」,法院最後判拘役 20 日,得易科罰金。 這裡的和解僅涉及民事賠償,刑事部分告訴人並未撤回告訴,所以被告仍被判刑。可見和解不一定能換到撤告,除非和解書明確寫明「撤回告訴」。 案例 3:精神慰撫金請求 35 萬,法院只判 3 萬 參照 112年度北簡字第8482號 判決: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 35 萬元,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傷勢等,認為 3 萬元較適當。 這顯示精神慰撫金並非「喊多少就賠多少」,法院會依合理標準調整,輕傷通常只有數萬元。 案例 4:重傷案件,被告願賠 150 萬,告訴人卻要 2,247 萬 參照 105年度上易字第63號 判決:被告願意以 150 萬元和解,但告訴人及其家屬提出高達 2,247 萬餘元的賠償金額,雙方差距過大無法和解。被告已盡力照顧,法院在量刑時也將此納入考量。 這種情形常見於重傷害案件,告訴人期待高額賠償,但被告無力負擔,最後只能由法院判決。而法院判賠金額往往遠低於告訴人的期待,因為必須依法認定實際損害。 四、精神慰撫金的行情大概是多少? 從許多判決歸納,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公式,但可以參考以下常見金額: - 輕微挫傷、擦傷:幾千元至 2 萬元。 - 骨折(不需手術):3 萬~10 萬元。 - 骨折需手術或留有後遺症:10 萬~30 萬元。 - 嚴重傷害導致殘障或重大痛苦:30 萬~100 萬元以上。 當然還要看雙方財力,如果加害人是富豪,法官可能判高一些;反之若雙方經濟都不好,金額會較低。 五、和解的優點與缺點 ✅ 和解的優點 1. 快速拿到錢:不用等漫長的訴訟程序(一審通常 6 個月~1 年)。 2. 避免舉證麻煩:訴訟中你要證明損害金額,和解則雙方同意即可。 3. 可能讓刑事撤告:如果是告訴乃論的傷害罪,和解後對方通常會要求你撤告,你撤告後刑事程序就終結,對方免於刑責,你也省去跑法院的麻煩。 ❌ 和解的缺點 1. 金額可能偏低:對方可能趁你急於了事而壓低賠償,你事後發現不夠治療後悔莫及。 2. 放棄其他請求權:和解書通常會寫「拋棄其餘民事、刑事請求權」,簽了就不能再告。 3. 對方可能不履行:簽了和解書但對方不付錢,你還是得打官司請求履行(但至少有一份契約依據)。 4. 刑事告訴權可能被誤解:如 113年度簡上字第287號 和 113年度簡上字第287號 判決所示,和解書寫「拋棄民、刑事訴訟權利」並不當然等於撤回告訴,告訴人仍可提告。如果你希望對方撤告,一定要寫明「撤回刑事告訴」,否則可能兩頭空。 六、對方提和解,我該接受嗎?評估 5 大因素 1. 傷勢是否穩定:如果傷勢還沒完全復原,後續可能還有醫療支出,建議等治療告一段落再談,或預留將來可能費用。 2. 對方經濟能力:如果對方明顯沒錢,就算法院判高額賠償你也拿不到,不如趁對方願意付錢時拿現金。反之,如果對方有資產,你可以考慮訴訟取得更高賠償。 3. 證據充分度:如果你證據不足(例如沒有驗傷單、證人),訴訟可能敗訴,那和解是較保險的選擇。 4. 時間與精神成本:打官司要開庭、寫狀紙,可能還要請律師,這些都是成本。如果金額不大,和解省時省力。 5. 刑事壓力:如果你堅持提告,對方可能面臨刑責,這會促使對方提高和解金。但注意,刑事判決不一定會讓民事賠償變多,只是增加對方和解意願。 七、簽訂和解書的注意事項 - 明確記載賠償金額、支付方式與期限:例如一次付清或分期,並約定違約責任(如逾期視為全部到期)。 - 拋棄權利的範圍:通常寫「雙方就本事件拋棄其餘民事、刑事請求權」。如果你希望保留刑事告訴權,就不要簽這種條款,或加註「本和解僅針對民事賠償,不影響告訴人刑事告訴權」。 - 撤回告訴:若你同意撤告,應在和解書寫明「甲方同意向檢察署撤回刑事告訴」,並要求對方在收到撤回告訴狀後才付款,以免對方拿了錢卻沒撤告。 - 見證人或律師:重要案件最好有律師協助審閱,或至少有公正第三人見證,避免日後爭議。與此相關的民事賠償亦可作為參考。 八、如果不和解,走訴訟會怎樣? 刑事部分 民事部分 若單獨民事起訴,你要預繳裁判費(約請求金額的 1% 左右)。法院會審理你的損害證據,判決賠償金額。從前面案例可知,法院判的金額可能比你期望的低,也可能高,取決於舉證。 九、常見問題 Q&A Q1:被打了可以要求多少精神賠償? A:精神慰撫金沒有固定價碼,輕傷通常 1~5 萬元,骨折約 5~15 萬元,嚴重傷害可能 20 萬元以上。實際金額要看個案情節,法官會綜合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受傷程度等。 Q2:和解後還可以提告嗎? A:原則上不行。和解書若寫明拋棄民事及刑事請求權,你就不能再提告。但若和解書僅針對民事賠償,且未提及刑事,你仍可提刑事告訴(但可能違反和解誠信,對方可主張你違約)。所以簽署前務必看清楚。 Q3:對方說沒錢賠,該怎麼辦? A:如果對方真的沒財產,即使勝訴也拿不到錢。這時可考慮降低金額換取即時給付,或要求分期付款並設定擔保(例如本票)。若對方惡意脫產,可透過假扣押保全財產。 Q4: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嗎?和解後一定要撤告嗎? A:普通傷害罪(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是告訴乃論,也就是「不告不理」。和解後,你可以選擇撤告或不撤告。但實務上,對方通常會要求你撤告作為和解條件。若你答應撤告卻未撤,對方可能會主張和解契約無效或請求違約金。 Q5:如果對方只願意賠一點點,我該告刑事逼他提高金額嗎? A:這是常見策略。刑事告訴會給對方壓力,可能促使對方提高和解金。但要注意,刑事程序一旦啟動,即使後來和解撤告,檢察官仍可能依職權不起訴或法院判不受理,但不是必然。此外,若你獅子大開口,可能被認為無和解誠意,法官在量刑時可能不會減輕對方刑責。 十、結語:理性評估,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 遇到傷害事件,情緒難免激動,但賠償與和解是理性的決定。建議先驗傷、蒐集證據(醫療單據、薪資證明、現場照片、證人),然後估算合理賠償範圍。若對方提出和解,仔細思考上述因素,必要時諮詢律師,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記住,簽和解書前一定要逐字閱讀,不懂就問,避免將來後悔。 最後,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釐清疑惑,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