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書怎麼寫?免費範本下載+必備條款整理 「阿明騎機車被小華開車撞到,兩人當場決定和解,小華賠了 1 萬元,阿明口頭說『好了可以了』。沒想到一個月後阿明傷勢惡化,要求再賠 20 萬,小華氣炸:『不是說好了嗎?』兩人鬧上法院,法官看了錄音檔卻說……和解成立!」 這個真實案例(判決書片段 105年度虎簡字第161號)告訴我們:車禍和解不是口頭說說就好,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能避免後續爭議。 車禍發生後,如果雙方願意和解,簽訂一份完整的和解書絕對是省時省錢又安心的做法。但和解書到底要寫哪些內容?怎麼寫才不會被法院打槍?本文用白話文帶你一次看懂,並附上免費範本下載,讓你五分鐘搞定和解書! --- 一、車禍和解書是什麼?法律效力有多強? 和解書就是雙方約定互相讓步、終止爭執的契約(民法第736條)。一旦簽名成立,除非有民法第738條規定的錯誤(例如對方身份或重要爭點有誤),否則不能反悔。而且就算事後發現賠償金額過低或傷勢變嚴重,也不能再要求增加(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964號判例,見判決片段 106年度簡上字第291號)。 法院怎麼說? 「和解契約合法成立時,兩造當事人即均應受該契約之約束,縱使一造因而受不利益之結果,亦不得事後翻異,更就和解前之法律關係再行主張。」(判決片段 106年度簡上字第291號) 所以簽和解書前務必慎重,最好先確認傷勢狀況、車損金額,並諮詢專業人士。 --- 二、和解書必備條款(缺一不可) 一份完整的車禍和解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 當事人基本資料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如果是公司車或雇主,也要寫清楚。 2. 事故時間、地點及經過 簡述發生時間、地點、車號、車種,以及碰撞情形(例如:甲方駕駛 A 車由東向西行駛,乙方駕駛 B 車由南向北行駛,於路口發生碰撞)。 3. 和解條件 - 賠償金額:總額多少?是否含強制險? - 給付方式:現金一次給付、分期付款、匯款等。 - 給付期限:何年何月何日前給付完畢。 - 其他約定:例如車輛各自修理、互不追究等。 4. 拋棄民事、刑事請求權 這條最重要!一定要寫明「乙方同意放棄對甲方之民事、刑事及一切請求權」或「雙方拋棄本事故其餘請求權」,避免日後對方再提告。 5. 違約條款 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約定違約金或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建議加上「願受強制執行」條款,並經公證)。 6. 管轄法院 萬一將來有訴訟,約定由某地方法院管轄,節省麻煩。 7. 簽名蓋章與日期 雙方親簽(蓋章或按指印),最好有見證人。 --- 三、和解書常見陷阱與法院見解 陷阱1:和解範圍寫不清楚,等於沒和解! 判決片段 104年度士小字第774號 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兩造簽的和解書只寫了賠償乙方(被告)的車損與體傷,但沒提到甲方(原告)的車損。事後甲方要求賠償車損,法院認為「依其文義,顯然僅係針對被告因系爭車禍所致車損、人傷部分,並未言及原告或車主是否放棄就 A 車部分依法所得主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所以甲方還是可以告! 法院怎麼說? 「本件兩造所簽訂之系爭和解書……依其文義,顯然僅係針對被告因系爭車禍所致車損、人傷部分,並未言及原告或車主蔡直是否放棄就 A 車部分依法所得主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而被告復未能舉何證據證明系爭和解範圍有包括 A 車損部分,則其所辯:本案之前已就整個車禍為和解云云,尚非可採。」(判決片段 104年度士小字第774號) 教訓: 和解書務必寫明「雙方就本事故所生之所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體傷、精神慰撫金、工作損失等)均已達成和解,嗣後不得再行主張任何權利」。 陷阱2:口頭和解也算數,但舉證困難 判決片段 105年度虎簡字第161號 中,雙方只有口頭約定「之後什麼事,你跟我就沒有囉」,原告回答「當然」,加上給付 1 萬元,法院認定和解成立。但如果你沒有錄音或證人,對方事後否認,你就慘了。所以強烈建議簽署書面! 陷阱3:錯誤撤銷限制很嚴格 民法第738條規定,除非是「和解所依據之文件,事後發現是偽造或變造」、「和解事件經法院確定判決,而為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於和解時所不知」、「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對於重要之爭點有錯誤」這三種情形,否則不能撤銷和解。所以簽名前務必確認對方身份(看身分證)與事故責任歸屬(初判表或鑑定報告),避免事後主張錯誤。 --- 四、車禍和解書範本(免費下載) 我們為您準備了通用版車禍和解書範本,只需填入雙方資料與約定條件即可使用。點此下載 Word 檔(或直接複製下方文字修改): 上述和解書的規定是這個議題的重要環節,而車禍法律完整指南則從更多面向整理了完整的處理流程。 --- 車禍和解書範本 和解契約書 立和解書人: 甲方:○○○(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 乙方:○○○(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 緣雙方於民國○○年○○月○○日○○時○○分,在○○市○○區○○路(街)○○號前發生交通事故(以下簡稱本事故),經雙方協商後,同意依下列條件和解: 第一條(事故經過) 甲方駕駛車號○○○-○○○之○○車(廠牌/顏色),與乙方駕駛車號○○○-○○○之○○車(廠牌/顏色),於上述時地發生碰撞,致雙方車輛受損,乙方(或甲方)並受有體傷。 第二條(和解金額) 甲方同意給付乙方新臺幣○○○元整(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作為乙方因本事故所受之全部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用、交通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財物損失等)。 第三條(給付方式) 甲方應於民國○○年○○月○○日前,以□現金□匯款(帳號:○○○○○○○○)方式一次給付乙方。如分期付款,請載明各期金額與期限。 第四條(車輛處理) 雙方車輛各自修理,互不追究。 第五條(權利拋棄) 乙方同意於甲方履行本契約第二條之給付後,拋棄對甲方就本事故之一切民事、刑事及行政請求權,並不得再向甲方為任何請求或告訴。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依約給付,應按逾期日數每日加計總金額百分之○(不得超過法定利率)之違約金,乙方並得逕行聲請強制執行。 第七條(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八條(契約份數) 本契約書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留存,以資信守。 立和解書人: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見證人: (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 --- 五、寫完和解書後要注意什麼? 1. 雙方親自簽名:最好附上身分證影本,確認身分。 2. 金額寫大寫:例如新臺幣壹萬元整,避免竄改。 3. 保留給付證明:若是現金,請對方簽收收據;匯款保留存摺明細。 4. 可送法院或公證人公證:加上「願受強制執行」條款並公證,未來對方不付錢可直接強制執行,省去訴訟麻煩。 5. 和解後記得撤回告訴:如果已經提告(刑事過失傷害),記得簽完和解書後向檢察官或法院表示撤回告訴(告訴乃論之罪),否則刑事部分仍會進行。 --- 六、常見 Q&A Q1:簽了和解書還能反悔嗎? 原則上不能,除非符合民法第738條的撤銷事由(例如對方冒充身分、對重要爭點有錯誤)。但舉證困難,所以簽名前務必想清楚。 Q2:和解後對方不付錢怎麼辦? 如果和解書有經公證並載明「願受強制執行」,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若未公證,則須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和解契約。 Q3:未成年簽的和解書有效嗎? 未成年人(未滿18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約需經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始生效力;未經承認前,該契約效力未定(民法第79條)。所以與未成年人和解時,應請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簽名。 Q4:和解書可以約定「放棄刑事告訴權」嗎? 可以,但告訴權是公法上權利,在和解書中約定放棄刑事告訴權,該約定不生捨棄告訴權之效力(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906號判例參照),告訴人事後仍可合法提出告訴。和解書本身僅就民事賠償部分發生拘束力,刑事上告訴權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喪失(除非已逾告訴期間或撤回告訴)。所以簽和解書後,務必記得向檢察官或法院撤回告訴,才能真正終結刑事程序。 Q5:車禍和解一定要書面嗎? 不一定,口頭和解也有效(判決片段 105年度虎簡字第161號 即為例),但舉證困難,強烈建議書面。 --- 結語 車禍和解書寫得清楚,就能避免後續無窮爭議。記得把握「範圍明確、金額清楚、拋棄權利、違約條款」四大原則,並使用我們提供的免費範本,就能輕鬆完成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和解書。萬一對內容有疑慮,也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協助製作調解書,該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喔! 最後提醒:車禍發生後,先報警、拍照、就醫,等初判表出來再談和解,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祝大家行車平安,永遠用不到這份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