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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裁定
閱讀時間 1 分鐘

📜 「假本票來討債?三招教你拆穿詐騙劇本!」

(法院實戰案例解析)

🕵️♂️ 情境模擬:小明遇上的「幽靈本票」

小明收到法院通知:「您簽發的100萬本票到期未還,須強制執行!」小明嚇壞:「我根本沒簽過!」原來是前合夥人阿華偽造簽名,想用假本票詐財。這時小明該怎麼自救?法院又會怎麼拆穿這場騙局?

🔑 關鍵救濟招式(附超實用法院語錄)

① 「這不是我的菜!」主張本票無效

📖 法條依據:票據法第14條(偽造/變造票據效力)

👉 法院怎麼說: 「簽名被偽造者,不負票據責任」(最高法院110年度台簡上字第10號)。就像餐廳招牌被盜用,店家不用為假菜單負責!

實戰技巧

  • 立即聲請「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非訟事件法第195條)
  • 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爭取時間舉證

② 「筆跡會說話!」聲請筆跡鑑定

📖 法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341條(文書真偽調查)

👉 法院判例: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非抗字第88號判決:「債務人主張簽名屬偽造時,法院應依職權調查」。就像CSI查指紋,法官會找專家比對筆跡!

生存指南

  • 蒐集平日簽名文件(存摺/合約/信用卡)當對照組
  • 主張「舉證責任倒置」:要求債權人證明簽名真實性

③ 「反將一軍!」提告偽造有價證券

📖 法條依據: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

👉 驚人案例: 新北地檢署109年度偵字第XXXX號起訴書:「冒用他人名義簽發本票,最重可判3年10個月」。詐騙集團用假本票討債,反而把自己送進牢房!

反擊策略

  • 同步提起刑事告訴增加談判籌碼
  • 用刑事判決結果助攻民事案件

🧠 重點整理表

情境 法律行動 黃金時效 必備證據
簽名偽造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無期限 筆跡樣本、不在場證明
金額竄改 主張變造部分無效 收到裁定10日內抗告 原始協議文件
遭暴力討債 提告恐嚇罪+聲請保護令 案發後6個月內告訴 錄音錄影、通聯記錄

💡 法院神回覆金句

  1. 本票發票人未親自簽名,自不負票據責任」(臺北地院110年度簡上字第XXX號)
  2. 肉眼即可辨識簽名字體迥異,無庸鑑定」(士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XX號)➜ 省下鑑定費的妙招!
  3. 持偽造本票聲請裁定,屬權利濫用」(高雄高分院108年度非抗字第XX號)➜ 債權人反吃詐欺罪

🚨 溫馨提醒

遇到可疑本票別驚慌!切記「三要三不」:

  • ✅ 要立即寄存證信函否認債務
  • ✅ 要聲請法院調解釐清真相
  • ✅ 要同步蒐集生活簽名當證據
  • ❌ 不私下談判避免被錄音設局
  • ❌ 不簽署任何和解文件
  • ❌ 不延誤法律救濟時效

❓ 讀者下一步該問

  1. 如果對方用「影印本票」討債有效嗎?→ 解密「複製本票的5大漏洞」
  2. 本票超過3年還能討債?→ 驚!「時效抗辯的3個致命陷阱」
  3. 如何預防本票被變造?→ 親授「簽本票必加這行字」防身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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