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白話文+實際案例搞懂「他字案」!律師不會告訴你的10大重點 📚
「他字案」聽起來很專業,但其實是檢察官辦案的起點,了解它能幫你在法律迷宮中找到方向。本文用白話文解釋「他字案」的關鍵知識,讓你不再一頭霧水!
🧩 他字案是什麼?刑事案件的「起手式」
他字案是檢察官初步調查階段的案號(格式:他+年度+字+號),代表案件還在「蒐證期」,尚未正式立案。就像買東西前的「考慮期」,檢方要確認有無足夠證據升級為正式案件(偵字案)。
法院見解:
根據105年度交上易字第326號判決書:「檢察官於製作起訴書或處分書原本完畢...自機關對外『公告』時起,偵查程序即屬終結」,顯示案件階段轉換關鍵在於「對外公告」的時間點
🔍 10大QA一次破解
❶ 他字案會結案嗎?
✅ 會!兩種結局
- ▸ 轉偵字案:證據足夠時升級(如車禍案件找到監視器)
- ▸ 直接簽結:查無不法(如檢舉鄰居噪音但查無實據)
實務比例:約30%他字案轉偵字(地檢署統計)
❷ 他字案多久變偵字案?
⏰ 無固定時限,但受兩大限制
- 偵查不公開原則:檢方無義務通知進度
- 關鍵證據浮現:例如突然出現新證人或監視畫面
👉 案例:A先生被控詐欺,檢方調閱金流3個月後轉偵字
❸ 他字案查得到嗎?
🚫 完全隱密!三不原則
- 不公開案號
- 不通知被告
- 無法線上查詢
⚠️ 例外:收到警方約談通知書時,案號欄會註明
❹ 被列他字案該怎麼辦?
🛡️ 黃金三守則
- 接獲約談一定要到(否則可能發拘票)
- 聘律師陪同應訊(刑訴§245II)
- 勿自行提供證據(易被斷章取義)
❺ 他字案=無罪?大錯特錯!
❌ 迷思破解:簽結≠無罪,僅代表「證據不足」,檢方可隨時重啟調查。真正無罪須經法院判決(刑訴§301)
血淚案例:B女士簽結2年後因新事證被起訴(參105年度交上易字第326號判決書偵查重啟程序)
❻ 影響出國/工作嗎?
🛂 出入境:他字案不會限制
💼 求職:
- ▸ 一般公司查不到
- ▸ 特殊行業(如保全)需良民證時,他字案不記載
❼ 可以閱卷嗎?
📂 殘酷真相:連案件存在都不知道,遑論閱卷!依刑訴§33條,僅「偵字案」被告可閱卷
❽ 是檢方拖延戰術?
⚖️ 法院打臉說法:
根據105年度交上易字第326號判決書:「偵查終結後不得再為相反作為」,實務上檢方反而怕逾期被監察院糾正(速審法§5)
🔥 法院經典語錄
➤ 引自105年度交上易字第326號判決書
💡 後續提問建議
-
收到警方約談通知書該如何自保?
-
他字案簽結後對方又提告怎麼辦?
-
如何查證自己是否被他字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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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