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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阿兵哥「說走就走」的法律後效應:用真實案例告訴你逃兵代價有多大 ✈️

「班長!我想回家!」是許多役男的心聲,但你知道從國軍Online「強制登出」會付出多大代價嗎?今天就讓我們用真實法庭故事,揭開軍法體系的「逃兵生存指南」,帶你看懂那些年阿兵哥用自由換來的教訓!

🚨 逃兵界的「基本款」與「進階款」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與40條,逃兵其實分兩種「段位」:

🔥 「長期翹班型」(第39條)

想永遠擺脫軍旅生涯?

最重關5年!

⚡ 「臨時請假型」(第40條)

無故消失6天以上?

最多關3年!

📋 經典案例:中尉輔導長的打工人生

95年度上易字第146號判決書的經典案例來說,有位中尉輔導長「家中經濟困難」就離營打工。

「被告既係自承因家中經濟因素而離役,其經濟因素顯非短期內可獲得解決,加以其係遭通緝後為憲兵緝獲,其具長期脫免職役之意圖」

法官犀利指出:「經濟因素非短期可解,加上逃亡四個月才被抓,明顯想永久脫身!」

📉 刑期計算公式大解密

想知道會關多久?關鍵在「逃亡天數+犯罪意圖」:

天數 意圖 刑度 實例
6-30天 臨時起意 1年以下 95年度嘉交簡字第455號:士兵撞門逃跑未遂,判5個月
>30天 長期規劃 1-5年 95年度上易字第146號:軍官逃亡4個月,判1年
累犯 任何情況 加1/2刑期 95年度嘉交簡字第455號:毒品前科者脫逃,累犯加重至5個月

🧮 數學題時間!

如果阿明第一次逃兵30天被抓(刑期6個月),兩年後再犯逃亡60天,實際坐牢時間是:

第一次:6個月

第二次:1年 × 1.5(累犯加重)= 1年6個月

總刑期:6個月 + 1年6個月

= 2年 ⚠️

※ 修正原文計算錯誤,累犯加重適用於單一刑期,不重複計算

🕵️ 法官量刑的「七大心法」

92年度軍上字第9號95年度嘉交簡字第455號等判決歸納,法院量刑會精算這些指標:

1. 逃亡天數

95年度桃簡字第1803號:「藏匿技巧愈高,惡性愈大」

2. 前科紀錄

95年度嘉交簡字第455號:有毒品前科,直接加重50%

3. 家庭因素

95年度桃簡字第1803號:「帶妻小住營區附近仍逃跑,不能減刑!」

4. 賠償誠意

92年度軍上字第9號:和解賠錢獲得「緩刑+捐款10萬」

5. 悔罪表現

92年度軍上字第9號:「被抓才認罪」vs「主動自首」差很大

6. 部隊影響

96年度交訴字第21號:「撞壞法院大門」加重量刑

7. 社會觀感

91年度交訴字第14號:「破壞國軍形象」警示效果

💥 血淚案例教室

案例1:輔導長的雙重人生

92年度軍上字第9號判決中的甲○○中尉白天帶兵,晚上竟化身打工仔!

📅 犯罪時程:

從1999年9月5日開始「兼差」,直到同年11月5日被抓,總計61天的逃亡人生

⚖️ 法律後果:

  • • 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
  • • 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總計18萬元
  • • 軍職撤銷+終身不得任公職

※ 修正原文易科罰金計算:當時法定每日1,000元,非300元

案例2:孝子的逆襲

92年度軍上字第9號判決的許姓士兵因車禍逃逸,但因為:

✅ 有利因素:

  • ✓ 立刻與傷者和解
  • ✓ 捐款10萬給國庫
  • ✓ 無前科+真誠悔改

🎁 優惠結果:

成功獲得「1年徒刑+緩刑2年」的「免關大禮包」!

案例3:法院逃脫大師

95年度嘉交簡字第455號判決的黃姓受刑人堪稱「現實版監獄風雲」!

🎬 犯罪過程:

→ 假借上廁所企圖翻牆

→ 撞碎玻璃大門

→ 與法警搏鬥被制伏

雖然只逃了30分鐘,仍因「損壞公物+累犯」被判5個月

(易科罰金15萬元)

📌 專家提醒:三個絕不能踩的紅線

📅

「6日魔咒」

休假忘記回營?第7天立刻觸法!

📱

「LINE定位陷阱」

用手機打卡造假位置?軍方可用通聯紀錄佐證逃亡

💼

「打工破綻」

95年度上易字第146號判決的軍官用本名打工,等於直接送證據給憲兵隊

你可能想問

Q:如果逃兵期間都在家打電動,會判比較輕嗎?

A:錯!95年度桃簡字第1803號判決明指「在家躺平」與「在外打工」同屬故意逃避職務,不影響刑度

Q:父母生病能當逃兵理由嗎?

A:需主動申請「家庭因素停役」,像91年度交訴字第87號判決的軍官擅自離營照顧家人,仍被判1年

Q:二十年前的逃兵紀錄會影響求職嗎?

A:根據《就業服務法》,公部門與軍警消終身不得任用,私人企業則依公司規定

⚖️ 法院暖心金句收錄

「家庭困境值得同情,但軍紀維護更不能妥協」

95年度桃簡字第1803號判決書神總結

「與被害人和解,是重返社會的通行證」

92年度軍上字第9號判決書溫馨提醒

🧮 人生成本計算公式

下次動念想「登出」國軍Online前,不妨先算算這道數學題:

自由(天數)× 刑期係數 + 社會成本 = 你的人生總成本

實際案例計算:

• 逃亡61天 × 重罪係數(第39條) = 6個月徒刑

• 易科罰金:18萬元

• 軍職撤銷:終身公職機會損失

• 社會成本:名譽損失+就業限制

答案絕對比想像中更沉重!

💡 延伸思考:

  1. 若因精神疾病逃兵,法律如何認定?

  2. 現代手機定位技術如何影響逃兵偵查?

  3. 志願役與義務役逃兵刑度有何差異?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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