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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必學】存證信函這樣寫,房東房客都不敢賴帳!用法律防身術保護自己

存證信函就像「法律界的LINE已讀不回」,當房東拖欠押金、房客不繳房租時,這封信能「凍結」對方的擺爛行為!但你知道嗎?寫錯一句話,你可能從受害者變加害者,甚至吃上官司!

🚨 為什麼存證信函是租屋族的「護身符」?

存證信函就像「法律界的LINE已讀不回」,當房東拖欠押金、房客不繳房租時,這封信能「凍結」對方的擺爛行為!

但你知道嗎?寄錯一句話,你可能從受害者變加害者,甚至吃上官司!

💡 法院怎麼看?

「存證信函若以侵害他人權利為主要目的,形同討債公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重點:寫存證信函不是讓你「罵到爽」,而是「理性主張權利」!

✍️ 存證信函三大核心公式

事實 + 法律 + 請求 = 有效存證信函

(任何一項漏掉,你的信就是廢紙!)

1. 事實:只寫「有證據」的內容

❌ 地雷寫法:

「房客惡意破壞牆壁,根本是流氓!」

(情緒性字眼+無證據)

⭕ 正確寫法:

「租約期間(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房屋主臥室牆面出現長2公尺裂痕(附照片),依租約第8條,房客應負修繕責任。」

重點:事實需「具體、可驗證」,避免恐嚇或人身攻擊。

2. 法律:引用「正確條文」才有力

房東常用條文:

  • 催繳租金:民法第440條(欠租2個月可終止租約)
  • 修繕義務:民法第429條
  • 押金扣除:依租約約定事項

房客常用條文:

  • 要求返還押金:民法第454條
  • 修繕請求權:民法第429條
  • 提前終止租約:民法第424條

3. 請求:期限+具體行動

❌ 模糊請求:

「請盡快處理,否則依法追究!」

(「盡快」是多久?「追究」是什麼?)

⭕ 有效請求:

「請於收函後7日內修繕完畢,若未履行,將依民法第430條自行修繕並由押金扣除費用。」

實際計算範例:

情境:房客欠租催繳

  • 月租金:15,000元
  • 欠租期間:2個月(2024年4月、5月)
  • 計算:15,000元 × 2個月 = 30,000元

存證信函內容:

「依民法第440條,欠繳租金達2個月共30,000元,請於2024年7月15日前清償,逾期將終止租約。」

數字+法條=讓對方無法裝死

🚫 千萬別踩的三大地雷

1. 亂罵人:

指控「詐欺、偽造文書」卻無證據,反被告誹謗

2. 威脅恐嚇:

使用「殺死」等恐嚇字眼,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3. 寄錯地址:

未按租約地址寄送,被法院認定催告無效

🔥 存證信函「黃金模板」大公開

房東版:催繳租金+終止租約

主旨:請於收函後7日內給付積欠租金共新臺幣30,000元,逾期將依法終止租約。

說明:

1. 依據民國113年3月1日簽訂之租賃契約第5條,租金應於每月5日前支付新臺幣15,000元。

2. 台端自113年4月起未繳納租金,截至本函發出日已積欠30,000元(4月份15,000元+5月份15,000元)。

3. 依民法第440條規定,欠租達2個月額度,請於113年7月15日前清償,否則將終止租約並請求返還房屋。

此致 ○○○先生/小姐

立函人:(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房客版:要求返還押金+修繕房屋

主旨:請於收函後10日內返還押金新臺幣45,000元並修繕熱水器設備。

說明:

1. 本人已於113年6月30日遷離租屋處並點交完畢,依租約第12條及民法第454條,台端應返還押金45,000元。

2. 租屋處之熱水器設備(附照片)於租期內自然損壞,本人已於113年5月15日通知台端修繕,依民法第429條,台端未於通知後1個月內修繕,請立即處理。

3. 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處理上述事項,逾期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此致 ○○○先生/小姐

立函人:(簽名蓋章)

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 寄送SOP:這樣做才叫「合法送達」

步驟1:正確寄送方式

  • 使用「存證信函專用信封」(郵局窗口購買,每份約50元)
  • 雙掛號寄送(存證信函費用約80元+掛號費39元)
  • 收件地址:嚴格依租約記載地址寄送

步驟2:證據保全

  • 寄信前:拍攝信函內容、附件、信封地址
  • 寄信後:保留「郵局收執聯」與「回執聯」
  • 建議:同時錄影寄送過程

地址問題處理:

情境:租約地址與戶籍地不同,對方搬家了怎麼辦?

解決:

  1. 先寄租約地址(主要義務)
  2. 同時寄戶籍地址(備用方案)
  3. 若都失敗,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 對方已讀不回?三大後續步驟

1. 調解委員會申請

  • 費用:免費
  • 效力:調解成立後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 地點:各區公所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
  • 時效:通常1-2個月內完成

2. 支付命令(適用金錢請求)

  • 費用:500元(裁判費)
  • 時效:對方20天內未異議,可直接強制執行
  • 適用:欠租金、押金等金額明確的請求

3. 民事訴訟

現行裁判費標準:

  • 10萬元以下:1,000元
  • 10-50萬元:2,000元
  • 50-100萬元:3,000元
  • 100-500萬元:4,000元

總成本估算(以30萬元租屋糾紛為例):

  • 裁判費:3,000元
  • 律師費:30,000-80,000元(視複雜度)
  • 其他費用:5,000元(交通、文件等)
  • 總計約:38,000-88,000元

💡 進階技巧:時效管理

重要時效期間:

請求權類型 時效期間 法條依據 起算點
押金返還 15年 民法第125條 租約終止日
租金債權 5年 民法第126條 各期到期日
損害賠償 2年 民法第197條 知悉損害時

時效中斷策略:

1. 催告的正確理解:

  • 寄發存證信函可中斷時效
  • 但須在6個月內起訴,否則視為不中斷(民法第129條)

2. 分段寄送法:

  • 第一封:溫和催告(7日內處理)
  • 第二封:加重警告(將終止契約)
  • 第三封:最後通牒(已委任律師)

3. 時效中斷計算範例:

租約終止日:2024年6月30日

押金返還時效:2039年6月30日(15年後)

若於2025年1月寄存證信函催告

→ 時效重新起算至2040年1月(從催告日起算15年)

→ 但須在2025年7月前起訴,否則催告失效

❓ 常見問題Q&A

Q1: 對方拒收存證信函怎麼辦?

A:

  1. 保留郵局「招領通知單」作為證據
  2. 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3. 費用約1,000元,程序需1-2個月

Q2: 房東說「押金抵房租」合法嗎?

A:

  • 租約有約定:合法(但須明確條款)
  • 租約未約定:不合法,房東不得擅自扣抵

計算範例:

押金30,000元,欠租15,000元,房東只能扣15,000元,剩餘15,000元應返還

Q3: 存證信函可以用電子郵件寄送嗎?

A:

不建議!法院傾向認定電子郵件為「非正式送達」,建議仍使用郵局雙掛號。

📢 實戰檢核表

在寄發存證信函前,請確認:

記住:理性、具體、有憑有據的存證信函,才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最佳利器!

🤔 延伸思考:

  1. 房東可以要求房客先付存證信函費用嗎?

  2. 存證信函內容可以修改重寄嗎?

  3. 房客搬走後如何處理存證信函送達問題?

  4. 租約到期但房客不搬遷,存證信函怎麼寫?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法律情況可能因個案差異而有所不同。如遇複雜租屋糾紛,建議諮詢專業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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