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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次重要考點本科出題熱度★★★★★★★★★★

董事會召集與決議方法

歷屆 7 題 · 近 5 屆 4

董事會之召集權與召集程序、出席方式與代理限制、書面行使表決權、常務董事與董事長之選任,及臨時管理人制度。

這個考點在考什麼

這個考點考的是董事會怎麼開、怎麼決議:從「誰有權召集」(§203-1 原則董事長,過半數董事可書面請求,逾15日不召開得自行召集)、「怎麼出席」(§205 原則親自出席,章程得訂代理、視訊視為親自出席;經全體董事同意的書面決議機制於公開發行公司不適用,但委託代理出席仍適用於公開發行公司),到「決議門檻」(§206 過半數出席、出席過半數同意+利害關係迴避),再到董事長/常董的互選(§208),最後是董事會癱瘓時的臨時管理人(§208-1)。核心是把普通決議門檻、代理限制、利益迴避、臨時管理人聲請人四組數字與要件記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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